Re: [討論] 如何反貪腐
※ 引述《midas82539 (喵)》之銘言:
: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之銘言:
: : 我認為一個制度一定會有缺陷,假如用制度層面來解決的話
: : 就需要用另一個制度,但凡是制度總有缺陷,再用另一個制度解決
: : 如此循環下去就造成無窮論證,這在邏輯上是不成立的
: 那除了靠制度制裁,提高貪污的成本與風險外,
: 你認為有更好的方式能杜絕貪腐的問題嗎?
: 如果這個問題並沒有解釋,那徒靠夭
: 『制度下總是會有缺陷,而缺陷的制度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 『在有缺陷的制度下,實質貪污的行為不一定違法,不違法便不叫貪污,如何法辦?』
: 這樣的反駁有其建設性嗎?
: 進一萬步說,既然制度沒用,人也會因自私都會在制度設計一套暗門
: 或在行為上消極不進行改革,甚至抹殺想要改革的人
: 那擺爛就好了嘛
: 這不是給你扎稻草人,但你的字理行間透露出這樣的氣味
: 結構與制度的問題的確是非常難以根絕的,但我們在制度設計上卻可以利用
: 1.法規改革2.社會壓力3.司法調查與裁量
: 除消極的把貪污之洞越縮越小,積極面也可以藉公務員加薪,獎金制度或相關福利保障
: 使公務員不必只能從非法的貪污回扣手法,就能得到物質上的滿足。
: 這樣在制度上的變革也無法改變貪污之行為與現況嗎?我認為並非如此。
講白一點,法由我定,把政治拉近來還可以不遵守
裁判可以被我影響,我又是遊戲制定者,妳拿什麼跟我鬥??
在這種情況下只能用選票來制裁或者期待一個虛無的事件
例如政治鬥爭中輸的那一方也許會被抓
再者只能靠著政治人物本身的覺醒,最有效的,最直接的還是選票
: : 我認為應該檢討的是
: : 這種候選人為何會上台,政黨為何會提名這種人
: : 光從制度面來講根本無法解決,只是讓貪污型態不同罷了
恕刪,對史達林的俄國共產黨歷史不熟
假設台灣的貪污
1.有爆出來
2.沒有爆出來或是被壓著
假設是一的話那那一些政客可以用各種政治手段避免或化解
通常被抓的是政治鬥爭失敗,或是所做的行為罪行重大
(但貪污根本也還好應該不到重大地步)
假設是二的話那只要加強監督機制就可以了
除非人民絕對挺檢察官,要不然更高層受益查辦或嚴辦到底,不過這可能又是一段政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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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8.156.242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220.228.156.242 (03/24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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