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策] 同志平權
其實這個問題在 gay 板常常討論 有興趣的板友也可以去晃一晃
我在 #17NHjCQ8 (gay) [ptt.cc] Re: [請益] 有關同志婚姻合法化
簡單地題過,一個人可以從「婚姻關係」得到什麼?
1) 獨佔的性交權
2) 繼承 保險受益
3) 共同處置財產
4) 決定對方的生死(手術同意 不急救同意 病房探視)
等等
那時候沒想過的還有
5) 國宅配給
6) 稅捐優惠
這些
當然還有比較有爭議的
7) 共同扶養小孩
目前可以達到上面需求的就只有婚姻
而同性目前不能結婚
一對異性戀伴侶有上述需求的時候,只要去結個婚就可以了
當一對同性戀伴侶有同樣需求的時候,該要如何呢?
我個人是傾向伴侶制度的立法
第一個是我覺得婚姻這種"天長地久"的關係基本上太過夢幻
我也不想追求,不過以上權利我還是想要有(獨佔的性交權除外)
而這種伴侶制度不單嘉惠同志,實際上可以照顧所有
"有上述需求但不想/能結婚的人"
比如說
a) 同志伴侶
b) 相依為命的老人
c) 不想結婚的異性戀伴侶
d) 三等親內同居
甚至
e) 想組三人/多人家庭的人
而這些權利,對於順利結婚的人,就像空氣一樣感覺不到
但社會上還是有無法結婚的人享受不了 而甚至攸關生死
這要靠立法
不論是立同志伴侶或修改民法
而從同志參政慢慢來似乎太牛步了些
需要各界的幫忙
說實在 同志並不是一個團體
否則以估計 10% 的人口 (230萬!)
在立法院應該可以小有勢力
就算保守再保守估個 3% 那也跟台聯新黨目前差不多強了
體制上還有一個點可以衝撞
就是釋憲
民法似乎沒有規定結婚要一男一女
就算有暗示 或許跟憲法的平等概念有衝突
那就可以層層官司至釋憲
但目前應該還沒有人進行
至於板大提的較具爭議的部份我覺得可以暫且擱下
但是可以想想 目前法律並不禁單身認養
那同志伴侶認養又比單身認養多了些什麼考量呢
關於該不該單一伴侶方面
我個人是認為應該推廣安全性行為
至於單一不單一,那應該還給個人選擇
性是這麼美好的事,加以一堆道德甚至法律限制不是很殺風景嗎?
後面的戀獸/物的部份我的腦袋還想不出來
也暫時擱著了:P
以上個人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1.3.210.212
※ 編輯: manphage 來自: 91.3.210.212 (03/09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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