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屏東林森路一巷要封路 上萬民眾及屏大師生受影響

看板PingTung作者 (orange062928)時間7年前 (2016/06/16 18:14), 7年前編輯推噓6(6014)
留言20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自己的文自己回~~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1215589335&fref=ufi 上面這個是蔣議員的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39179222838065/ 上面這個是我前一篇推文裡面說到的不公開社團(我不知道為什麼要不公開...) 簡單來說,我跟蔣議員討論了很多 先講拆屋還地的部分,這部分我(跟部分鄉民)的想法就是「違章全拆了就對」, 而蔣議員的想法是「違章拆一部分,另外一部分租給住戶收租金,也徵收地主土地」, 而蔣議員之所以會提出這麼特別的想法, 其原因就是「移管花費甚巨且18地號土地(就是國有地)寬度不夠」, 按照蔣議員提供的資料(大家可以到蔣議員的臉書去看,她都有po出來), 縣府(雖然有塗立可白,不過還是很明顯,XD)目前有兩個方案, 第一個方案是管線全部移到國有地,初估大概要花1383萬元; 第二個方案是繞過地主土地,初估大概要花1193萬元。 (不過我覺得第二個方案很扯,除了硬要把管道接回原有管道外, 接回去的管道不是一樣還是在私人土地下方嗎?這樣不會再起紛爭嗎?) 而蔣議員覺得徵收17地號土地(就是地主土地)應該不用這麼多錢。 但是這裡有一個小矛盾,就是按照縣府的方案,18地號土地應該不會有寬度不夠的問題 大致上的討論是這樣~~ 或許我還是無法完全認同蔣議員的做法, 因為我還是覺得違章全拆了就對 但是至少我很慶幸她是一位願意跟民眾討論的議員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也一併謝謝蔣議員耐心討論。 再補充一段判決書內容,大家自行判斷吧... 「證人即代辦工程之屏東市公所工務課員工何昱廷證稱:上訴人當時有向伊反應 系爭土地是他的,要求不要施工,因現場看起來是道路,伊就認定是既成道路, 繼續施工,有與監造及施工單位討論,分支管線也是主要管線,如果不做,後面 連接的污水都無法排除,所以必需繼續施做,有爭議再全數挖除。 設計時不知道在私人土地上,後來縣政府來文說是既成巷道,才繼續使用, 沒有要求地主提供同意書等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39.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ingTung/M.1466072063.A.010.html ※ 編輯: orange062928 (114.40.39.221), 06/16/2016 18:27:16

06/16 18:31, , 1F
就算要徵收,路變寬又爽到違建戶,錢誰要出?別因為自己
06/16 18:31, 1F

06/16 18:31, , 2F
犯法要全屏東人幫忙付啊,而且要符合實際地價喔,不然地
06/16 18:31, 2F

06/16 18:31, , 3F
主也不需要幫忙,地收回自己賣就好
06/16 18:31, 3F

06/16 18:34, , 4F
要徵收也應該把先違建全拆吧!
06/16 18:34, 4F

06/16 18:38, , 5F
我查了一下 17號地151坪 市價不可能低於2000w喔
06/16 18:38, 5F

06/16 18:45, , 6F
補充一下 地價是很主觀的 不過那個位置依我不專業判斷
06/16 18:45, 6F

06/16 18:46, , 7F
10w/1坪跑不掉
06/16 18:46, 7F

06/16 19:26, , 8F
徵收勒 那人民納稅錢給違建戶方便啊?
06/16 19:26, 8F

06/16 19:46, , 9F
鄉民的意見是徵收吧(不用移管線) 但違建戶還是要拆
06/16 19:46, 9F

06/16 19:46, , 10F
但前面也有人說徵收沒那麼容易 攸關都市計畫變更問題?
06/16 19:46, 10F

06/16 19:47, , 11F
所以會變成要拖 但法院已經判決 會變成還是要先拆管
06/16 19:47, 11F

06/16 19:48, , 12F
如果是建地又屬屏東市至少一坪10萬沒問題
06/16 19:48, 12F

06/16 19:52, , 13F
但地主若收回大概也難賣 除非自住不然 該很希望被徵收?
06/16 19:52, 13F

06/16 20:27, , 14F
看判決才知道為何縣府也有事....
06/16 20:27, 14F

06/16 20:43, , 15F
違建戶的懲罰呢?佔用這麼多年幫忙ㄧ下移管線的費用吧(誤)
06/16 20:43, 15F

06/17 13:06, , 16F
現在感覺不管怎麼做都會爽到違建戶...
06/17 13:06, 16F

06/17 14:33, , 17F
有看到591上林森路建地一坪開22萬
06/17 14:33, 17F

06/17 18:16, , 18F
違建裝受害者
06/17 18:16, 18F

06/19 23:44, , 19F
不知道陪蔣抗議的那些人是不是違建戶?
06/19 23:44, 19F

06/20 19:01, , 20F
違建戶先拆再說
06/20 19:01, 20F
文章代碼(AID): #1NOdl_0G (PingTu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8 篇):
文章代碼(AID): #1NOdl_0G (PingT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