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刺點的通俗用法

看板PhotoCritic作者 (powerslide)時間17年前 (2007/07/25 17:13), 編輯推噓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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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顯然有人對『刺點』這個名詞的定義還不是很清楚 而且前後文定義跳躍,將其指向不同的事物,因而引發回文爭議 在此,我先明文的界定一下,我所理解的『刺點』的定義,並試著釐清某些爭執 (其實都只是定義上的爭執)。 首先,根據羅藍巴特『明室』一書所為的定義,我所理解的『刺點』定義,應該 是一張照片中對於『觀賞者』的『感情觸發點』,撥動著觀賞者的情緒,使他聯 想至個人的經驗與記憶,因此,所謂的『刺點』,對於每個人都可能不同的,而 這世界上也不存在對於所有人都可成立的『刺點』。 基於以上的理解,我們再來看,『刺點』是否可被創作者設計引發,我認為這是 有可能的,因為不管是從『完形心理學』或『認知心裡學』的觀點,視覺誘導都 是有可能的,而『制約學習』的設計條件也是存在的,差別只在於他是否對每一 個人都有效。但不管如何,只要實驗的結果,有人被感動、刺中了,你就不能否 認他的存在,你不能以他不是對所有人的都是有效的『刺點』來反駁,因為這已 經違背一開始你對於『刺點』的定義,他是『觀賞者』『個人感情的觸發點』『 聯集』,而非『所有人』『感情觸發點』的交集。 至於巴特本人對於『刺點』是否可被操作的看法,他並沒有明文的承認,也沒有 否認,但是從他所謂的『刺點』與『知面』是可以並存(甚至有時候是相互纏繞) ,而『知面』甚至可以協助尋找『刺點』的說法看來,至少他是默認『刺點』的可 被操作性的。 所以,綜上所述,我不知道那些持著所謂『刺點』是不可被操作的說法是從何而來 ,至少巴特本人並沒有這樣說,反而有意無意的默認的他的可被操作性,至於那些 持著『某些人』的『刺點』不是『全部人』的『刺點』說法,基本上,我認為那只 是一個在玩偷換命題的邏輯詭辯罷了,因為這跟本違背了他一開始所定義的『刺點 』是『個人感情觸發點』的說法,反而把它變成『所有人』『感情觸發點』的說法 了! 在此又再度應證了維根斯坦的說法,近代的哲學問題都是使用語言定義的問題! -- 真正的戰爭現在才剛剛開始 http://www.wretch.cc/blog/powerslid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59.124.124.223 (07/2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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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一萬個人裡只要有一個人被刺中,就可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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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代表,刺點是可以被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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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知道這個人真的是操作而被刺中,而非碰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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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不行,那2個人夠不夠,2個人不行,那一百人個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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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一百人不夠,那一千人夠不夠?還是你要繼續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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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淺論透視法與攝影構圖之關係中的扭蛋小叮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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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的定義的遊戲,用不斷更改名詞定義的方式來反駁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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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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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又來了,又一個『偷渡命題』論證方式?你怎麼不用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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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蹟』的方式來論證上帝是否存在呢?而要用一個你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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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的結果來『循環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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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要做的是跟我要做的一樣. 拍下自己所看到的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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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問題在這個刺點可否成功令觀者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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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一堆人在這邊嚕刺點定義的時候. 我已經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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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嚕不出共識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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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爭出個結果.沒產出結果也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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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行數名列前茅的人說在嚕的都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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