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倫理學/為什麼要誠實

看板Philo-study作者 (號稱全台大最笨)時間20年前 (2005/10/20 01: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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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面這一大段不懂 : : 是廣義還是狹義的差別是什麼? : 就是說呢 如果我很乖遵守法律或是契約 : 那麼我不是對契約內容誠實了嗎^^? 實現契約(或"多數暴力的產物")=誠實 嗯 解釋成 廣義的誠實=我做到 我所同意過的約定 : 但是這樣的誠實跟你一開始想的誠實不盡相同 是不同~"~ (題外話) 我想到 第一堂上教授的課 教授拿著一支白色的粉筆說 "你說粉筆是白色,他說粉筆是白色,但粉筆不一定是白色 也可能你說的白色和他說的白色 跟本就不是同一種 只是你們同樣都用語言叫這個'白色'" 我那個時候想 什麼跟什麼 白色不就是白色 白色難道不是一個客觀的形容嗎? 同樣是人看同一支粉筆怎麼會變不同色?? 可是 開學以來 已經發生了兩次 使用同樣語言,卻各自解釋成不同意思 的案例 : : 我想像不出來"誠實是一種契約"的樣子 : : 我覺得是 : : a.契約的實現靠誠實 : : b.法律的實現靠公權力 : 我要討論的不是"誠實作為一種契約" : 而是"誠實是否是契約的內容之一" : 白話文化以後的說法是"這個契約裡面有沒有某一條 是要求人要誠實的" 如果有 那就很像是"法律規定我要遵守法律" but 如果我違反法律 有公權力會制裁我 如果我沒有誠實 契約能拿我怎樣? 我的想法還是 法律的實現靠的是公權力 契約的實現靠的是誠實 在"這個契約裡面有一條是要求人要誠實的"這個敘述 要拿誠實來實現誠實(契約中的一部分) 我不能理解>< 另外....這段之前在說什麼啊= = : 但是你不是問這個吧@@" : 你不是問誠實的絕對性嗎 呃....好像是.... "絕對性"是....? 我可以把它解釋成"存在的必要"嗎? ================感想================= 1.問題果然越來越少了 2.學長一直在說抱歉(5次up),這.....尷尬.... ===================================== 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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