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直升 博班 夢想
恕刪。
最近在碩士板或博士板,
都看到不少人在講教授追回學位的事,
對此頗感好奇。
查了一下相關法規,
好像只有學位授予法的第七條之二,
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
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
位證書;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這樣看來應該也不是教授說撤就能撤,
而是要有一定的舞弊情事才行?
學位授予法連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30010
連進去後請點擊所有條文按鈕。
又,另外有板友講到發公文到公司去,
若是去一般私人公司做事,
又真的被撤銷學位的話,
是教育部會直接發公文給公司?
或是指導教授提出要求後教育部才發?
或是指導教授有門路可以查到在哪裡工作自己發?
不知道有沒有人追回或被追回過,
能分享一下相關資訊。
我個人也是認為,理應是要有具體情事,
且經過公正審核才能撤銷學位的,
發給學位時雖說是做做樣子,
也都要找口委辦口試,大家簽名才能過,
撤銷的時候應該不會比發給的時候更隨便。
再由撤銷的意義來看,
學生有舞弊的情事,同時另一方面代表的,
則是教授的指導及監督,以及口委的審核都有問題,
對教授來說這不也是自砸招牌?
而如果未依上述法條規範,強行撤銷,
實際面上這真的是做得到的嗎?
如果是,不知學生在面臨到這樣的情形時,
又是否有什麼措施能爭取自己的權益?
是否有任何管道能讓學生做出抗辯,以保護自己的學位?
或者若要對教授無故撤銷學位一事提告,
是否有哪些法理上的依據做支持?
以上諸多疑問,還望各有經驗的大德不吝賜教,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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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64.13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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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推文是針對原PO來說,
原PO唸博反悔,不就是碩畢的狀況嗎?
至於本文,重點還是在追回學位的相關問題,
這應該是碩博皆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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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界的話,我同意,
去業界的話就未必了。
或許看領域吧?在電資尤其是寫程式這一塊,
甚至可說有影響也不會大到哪去,
最差最差,從接case,約聘,或小公司做起,
累積作品,口碑,資歷,業界人脈,
總是會有出路的。
當然,我的意思也不是絕對一點問題都不會有,
但是問題究竟會怎麼發生?問題會有多大?
這些我想是值得商榷的,
了解這些,在面臨需要下決定做取捨的情況時,
才能做出對自己比較好,比較適當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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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或不敢,並不是我主要的問題點,
我的問題是,如果教授敢,而且真的去進行,
是無條件,直接成立撤銷呢?
或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撤銷成功呢?
又,如果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在這之中,學生是否能對條件的成立與否,
進行答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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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查了一下,
有在一些校系的學位考試辦法中看到相關規定,
例如由學位考試委員會做審查是否有舞弊,
若有舞弊則會追回學位。
這樣看來,在某些學校是要滿足一定條件,
才能撤銷,
但是在那之中,學生無法進行答辯,
直接由委員會判定。
至於這種情況下若判定不公正,
例如並無舞弊,但受到某些外力影響而被撤銷,
要提告大概是直接針對委員會了。
※ 編輯: nvfp 來自: 58.64.132.159 (04/2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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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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