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直升 博班 夢想

看板PhD作者 (nvfp)時間14年前 (2010/04/21 16:33),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9/12 (看更多)
恕刪。 最近在碩士板或博士板, 都看到不少人在講教授追回學位的事, 對此頗感好奇。 查了一下相關法規, 好像只有學位授予法的第七條之二, 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 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 位證書;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這樣看來應該也不是教授說撤就能撤, 而是要有一定的舞弊情事才行? 學位授予法連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30010 連進去後請點擊所有條文按鈕。 又,另外有板友講到發公文到公司去, 若是去一般私人公司做事, 又真的被撤銷學位的話, 是教育部會直接發公文給公司? 或是指導教授提出要求後教育部才發? 或是指導教授有門路可以查到在哪裡工作自己發? 不知道有沒有人追回或被追回過, 能分享一下相關資訊。 我個人也是認為,理應是要有具體情事, 且經過公正審核才能撤銷學位的, 發給學位時雖說是做做樣子, 也都要找口委辦口試,大家簽名才能過, 撤銷的時候應該不會比發給的時候更隨便。 再由撤銷的意義來看, 學生有舞弊的情事,同時另一方面代表的, 則是教授的指導及監督,以及口委的審核都有問題, 對教授來說這不也是自砸招牌? 而如果未依上述法條規範,強行撤銷, 實際面上這真的是做得到的嗎? 如果是,不知學生在面臨到這樣的情形時, 又是否有什麼措施能爭取自己的權益? 是否有任何管道能讓學生做出抗辯,以保護自己的學位? 或者若要對教授無故撤銷學位一事提告, 是否有哪些法理上的依據做支持? 以上諸多疑問,還望各有經驗的大德不吝賜教,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64.132.159

04/21 17:04, , 1F
推這篇,我不認為學位是教授一人說撤就能徹的
04/21 17:04, 1F

04/21 17:10, , 2F
不需要追回。只要在你的推薦信上寫你做計畫不力實驗有
04/21 17:10, 2F

04/21 17:10, , 3F
錯,你就哭哭了。指導教授跟著你走一輩子的
04/21 17:10, 3F

04/21 17:11, , 4F
還可以質疑你的誠信:答應要留卻走人。
04/21 17:11, 4F

04/21 17:19, , 5F
那先不論 其它的是其它的 這裡只針對學位來說
04/21 17:19, 5F

04/21 17:20, , 6F
推薦信 說真的有些工作幾乎不需要 也不是只有碩班教授能寫
04/21 17:20, 6F

04/21 17:22, , 7F
如果只是碩班的話,好像不太適合在這個板上討論。
04/21 17:22, 7F
我上面推文是針對原PO來說, 原PO唸博反悔,不就是碩畢的狀況嗎? 至於本文,重點還是在追回學位的相關問題, 這應該是碩博皆相同的。

04/21 17:27, , 8F
如果是博士的話,光討論學位也不是很現實。博班的指導教
04/21 17:27, 8F

04/21 17:27, , 9F
授對學生的影響真的不小.....
04/21 17:27, 9F
在學界的話,我同意, 去業界的話就未必了。 或許看領域吧?在電資尤其是寫程式這一塊, 甚至可說有影響也不會大到哪去, 最差最差,從接case,約聘,或小公司做起, 累積作品,口碑,資歷,業界人脈, 總是會有出路的。 當然,我的意思也不是絕對一點問題都不會有, 但是問題究竟會怎麼發生?問題會有多大? 這些我想是值得商榷的, 了解這些,在面臨需要下決定做取捨的情況時, 才能做出對自己比較好,比較適當的決策。

04/21 23:52, , 10F
當然不是說撤就徹 我只說這是一招 要是吃定老師不敢也行
04/21 23:52, 10F
敢或不敢,並不是我主要的問題點, 我的問題是,如果教授敢,而且真的去進行, 是無條件,直接成立撤銷呢? 或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撤銷成功呢? 又,如果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在這之中,學生是否能對條件的成立與否, 進行答辯呢?

04/22 00:01, , 11F
我沒聽說過有人被撤 不過知道有人被嚇過
04/22 00:01, 11F
再查了一下, 有在一些校系的學位考試辦法中看到相關規定, 例如由學位考試委員會做審查是否有舞弊, 若有舞弊則會追回學位。 這樣看來,在某些學校是要滿足一定條件, 才能撤銷, 但是在那之中,學生無法進行答辯, 直接由委員會判定。 至於這種情況下若判定不公正, 例如並無舞弊,但受到某些外力影響而被撤銷, 要提告大概是直接針對委員會了。 ※ 編輯: nvfp 來自: 58.64.132.159 (04/22 02:00)

01/06 22:48, 5年前 , 12F
如果是博士的話,光討論 https://muxiv.com
01/06 22:48, 12F
文章代碼(AID): #1BphXGGz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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