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多種讀卡機結合之機構

看板Patent作者 (qqq)時間12年前 (2011/10/12 00: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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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bmachine (街角的小王子)》之銘言: : 意思是說無論是提起訴訟或寄存證信函或其他行使新型專利權的行為, : 都不用出具技術報告嗎?這跟我所記得的印象不太符合. S大 我之前也是認為技術報告應該是要件 後來我在網路上找到一個最高法院判例: 96年度台上字第2787號民事判決 節錄一部分內容, 新型專利權人行使其權利時,應有客觀之判斷資料,亦即應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核其 意旨,僅係防止新型專利權人濫用之權利,並非謂未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即不得請求 損害賠償。 另外 97年度民專訴字第2號也有依此所為之判決 所以 最高法院都說可以了 那應該就沒問題了O.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246.70 ※ 編輯: magamanzero 來自: 111.184.246.70 (10/12 00:24)
文章代碼(AID): #1Eb6sQ5Z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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