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道歉啟事】

看板PC_Shopping作者 (動物先生)時間11年前 (2012/09/06 00:44), 編輯推噓9(9022)
留言31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 引述《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之銘言: : 我是根據判決還有C大等人的推文認定以下1.的事實 : 並為於下之推論,或有謬誤還請見諒 : 1.ES的CPU或稱測試用的CPU,僅為INTEL提供給廠商供作測試使用 : 是雖移轉占有,但並無移轉所有權的意思,所有權仍屬INTEL所有 這點我無法就法律面解釋是否Intel仍具有所有權... 但Intel給各主機板(或其他產業)廠商的ES CPU,鮮少有Intel說要拿回去的。 這地方坦白說有點"灰色地帶",今天這件事情有些弔詭: Intel強調所有權仍然是屬於它的,那以後各廠商就會很難搞,弄壞怎麼辦 顆顆? 但實際上呢?如果各位有發現工程師自己說"拿了本來要銷毀的CPU,給XXX販售" 如果所有權仍是Intel,那麼廠商怎麼會自己銷毀?還是Intel有指示協助銷毀? 坦白說Intel這次的動作其實有點宣示意味,如同我很久之前說的: ES CPU這東西販售一直以來都能見得到,真的要說犯罪就是來源跟Intel想不想告。 萬一那大公司認為那是他的資產想要告工程師,那的確是能告個業務侵犯還是甚麼罪的。 但如果公司沒告,那麼也就是說"贓物條件不成立",因為公司沒說是工程師偷的... OK,總之就是如N大底下所說的這些。 : 2.該測試人員未經INTEL同意,將其因測試由INTEL所取得之ES CPU : 以所有之意思侵占入己,即可能成立侵占罪 : 又因該CPU為因其業務上所取得之物,可能成立業務侵占罪 所以要看各公司對於這些ES的CPU如何處置,有些公司會把這些CPU列入財產清單, 然後定時清查,有些則是裝作沒看見(各家不同) : 3.侵占所得之物,為犯侵害他人財產法益之罪所得之物,為贓物,如明知為贓物仍販入 : 即可能成立故買贓物罪 : 4.該ES CPU上,印有INTEL公司名稱及CPU型號並註明為ES版之CPU : 該販售之人為因上開業務取得上開INTEL所有之ES CPU : 是該販售ES CPU之人非ES CPU之所有人 : 亦無證據足證其為受INTEL授權委託得販售該ES CPU之人 : 既明知上情而仍向其販入上開ES CPU,即可能成立故買贓物罪 ES的CPU哪邊最容易看見?各位去參加活動時,或者是Computex的那些展示機台 其中的CPU絕大多數幾乎都是ES版,不外乎是跟Intel商借或從RD那拿來的。 這些ES的CPU在展場上猛超硬幹之後 Intel 會逐一清查收回去的比例又是另一回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170.100

09/06 00:52, , 1F
很簡單,只要INTEL沒表示「給你」,那就是INTEL的
09/06 00:52, 1F

09/06 00:53, , 2F
至於測試中故障乃至銷毀,就請詳知之業界人士自爆
09/06 00:53, 2F

09/06 00:54, , 3F
在刑事上沒什麼受託測試廠商認為是他的就真的是他的
09/06 00:54, 3F

09/06 00:55, , 4F
微觀之,怎樣都不會是該測試工程師的,又侵占非告訴
09/06 00:55, 4F

09/06 00:55, , 5F
乃論之罪,又即便訴訟上不成立侵占罪,仍可能成立故
09/06 00:55, 5F

09/06 00:56, , 6F
買贓物罪
09/06 00:56, 6F

09/06 03:40, , 7F
不會回收啦
09/06 03:40, 7F

09/06 03:40, , 8F
INTEL丟出去就是丟出去了 ES沒聽過有回收的
09/06 03:40, 8F

09/06 04:47, , 9F
哪有灰色地帶 合約都在廠商手上 所有權根本沒移轉
09/06 04:47, 9F

09/06 04:49, , 10F
不管檢警或法院一定以合約優先 通常不回收沒啥意義
09/06 04:49, 10F

09/06 04:51, , 11F
沒灰色地帶,會流出是協力廠商內控問題,intel有要求
09/06 04:51, 11F

09/06 04:52, , 12F
銷毀,但不會管用是鐵鎚、微波爐、還是做成消波塊…
09/06 04:52, 12F

09/06 04:53, , 13F
但是裡面都不會有允許在市面銷售這個選項
09/06 04:53, 13F

09/06 09:57, , 14F
intel就是不讓人鑽漏洞所以才在最基本的"所有權"上
09/06 09:57, 14F

09/06 09:58, , 15F
作文章啊,你沒有所有權的東西你怎麼販賣?這在各國
09/06 09:58, 15F

09/06 09:58, , 16F
皆然的,不會有什麼契約在各國法律見解不同這種事
09/06 09:58, 16F

09/06 09:59, , 17F
想鑽漏洞的是自我感覺良好,intel只要告侵占,怎麼會輸
09/06 09:59, 17F

09/06 10:03, , 18F
更何況,intel交付ES的對象是廠商,可不是哪一位自然人
09/06 10:03, 18F

09/06 10:05, , 19F
你一個自然人把這東西拿去賣,業務侵占200%跑不掉
09/06 10:05, 19F

09/06 10:17, , 20F
人家沒回收不代表是你的阿
09/06 10:17, 20F

09/06 10:23, , 21F
就算有所有權爭議,那也是intel和受測廠商之間的事
09/06 10:23, 21F

09/06 10:23, , 22F
不會有哪一個自然人能跳進去參一腳的
09/06 10:23, 22F

09/06 10:26, , 23F
這種事情應該不會不好查
09/06 10:26, 23F

09/06 10:26, , 24F
哪個公司哪個部門哪個主管底下誰誰誰
09/06 10:26, 24F

09/06 10:27, , 25F
老美公司應該是很講究誠信
09/06 10:27, 25F

09/06 10:28, , 26F
這一串應該有好幾個人被叫去夾懶但才對QQ
09/06 10:28, 26F

09/06 11:37, , 27F
intel要不要抓你那是有灰色地帶沒錯,但是所有權在
09/06 11:37, 27F

09/06 11:37, , 28F
Intel是沒有灰色地帶的,他懶得抓你不代表所有權是你
09/06 11:37, 28F

09/06 11:39, , 29F
夾懶但XD那廠商一定也連帶處份了
09/06 11:39, 29F

09/06 12:07, , 30F
推OBOV 應該可信!!!!!!!!!!
09/06 12:07, 30F

09/06 15:16, , 31F
朕沒給的 你不能要
09/06 15:16, 31F
文章代碼(AID): #1GHu5zrx (PC_Shop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Hu5zrx (PC_Shop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