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火大] 要求道歉
雖然我很想戰
不過其實我是來消火的 (澆水)
關於作弊
你要說有確實是有
不過證據方面可能稍嫌不足點
但余認為
這種黑暗面的事
在BBS上是討論不出什麼的
一造開火四處轟
這兒打那兒打也不見一個中心
一造也跟著開火
這邊打那邊打看不出主題
是說如果單純看發文的話
某邊已經落下風了
================================
至於看推文的部分
有人用非常"嗆"的語氣在推、噓
我是覺得不太好
網路有其隱密性
不過誰是誰要找也沒多難
畢竟只是小團體的版
而且這樣的發言可能觸法
勸各位冷靜點
有些實~~~~在很難懂
一直用著讓人不解的話中話
著實讓我迷惑
因為看不懂所以我也就只好不管了
=======================================
大家都大四了
有人要上研一有人要上延一有人要上軍一社一...etc
可能是覺得都見不了面才把話說開?
還是讓四年都結束才檢討?
在我看來這是有點晚
因為都過去了
悶這麼久才要拆破
感覺有點不乾脆
如果說是為了學弟好
那在這邊戰也沒意思
不如就由覺得不公的一方
再去向系上提出
請系主任安排幾位老師
還有兩班的代表
再開一次會如何?
有什麼話可以當面講得清清楚楚
我個人是不太想見到這種情況
因為我還要延一嘛..╮(﹋﹏﹌)╭..
話說開了老師也很難做人的
見了熟點的老師也三分尷尬
不過如果真的開了這會
請一定要通知我去參加
光是你們在講怎麼算得準
沒有把作弊事全盤托出
把如何躲哪個老師抓
還有哪個老師都不抓
都說個一清二楚
怎麼算明白
又不是沒被抓過
只是說說話死不了人的
這種事
很黑暗的...
攤在陽光下當然很難看
ps:
證據不足就是證據不足
兩造雙方當事人不可以做為證人
所以有人說HP就是人證是不合理的
必須要有第三方人出來作證
也就是老師之類的
不過到目前為止似乎沒看到老師po還是推文..
物證方面
之前許多學校也發生過類似的事
按照法系生的說法
即使有幾個人答案一模一樣
也只能說是有極大嫌疑
不能就此認定有作弊事實
必須要配合人證才能確立
這牽涉到"模糊認定"的問題 (是叫這名字嗎)
也就是答案越相似越有可能是作弊
而不能就此認定的原因是
可能那些學生一起念書
造成題目會有類似的想法而做同樣解
雖然聽起來很牽強
不過判決是以當事人清白開始出發的
ps2:
會讓我們生氣倒不是因為攤開來說
是因為某君說得好像全班都作弊一樣
確實我們班很多人作
但這並不表示所有人都有作弊
再者
我們作弊造成貴班推甄不順
這又從何說起?
前幾名雖然有傳答案到後方
不過他們不傳答案給我們還是在前幾名阿
難不成會因為不傳給我們造成他們成績下滑?
至於什麼冰的是不是靠著作弊拿到不實前排名次
這就是他個人的問題
請針對他
不要對我們班的前排名其他人
這對他們而言很不公平
--
結果我還是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52.213
→
05/24 10:46, , 1F
05/24 10:46, 1F
→
05/24 10:46, , 2F
05/24 10:46, 2F
推
05/24 11:44, , 3F
05/24 11:44, 3F
推
05/24 11:54, , 4F
05/24 11:54, 4F
→
05/24 11:55, , 5F
05/24 11:55, 5F
→
05/24 11:56, , 6F
05/24 11:56, 6F
推
05/24 12:19, , 7F
05/24 12:19, 7F
→
05/24 12:23, , 8F
05/24 12:23, 8F
→
05/24 12:36, , 9F
05/24 12:36, 9F
→
05/24 12:39, , 10F
05/24 12:39, 10F
推
05/24 12:40, , 11F
05/24 12:40, 11F
推
05/24 12:42, , 12F
05/24 12:42, 12F
推
05/24 13:07, , 13F
05/24 13:07, 13F
→
05/24 13:08, , 14F
05/24 13:08, 14F
推
05/24 13:47, , 15F
05/24 13:47, 15F
推
05/24 15:07, , 16F
05/24 15:07, 16F
推
05/24 17:23, , 17F
05/24 17:23, 17F
→
05/24 17:24, , 18F
05/24 17:24, 18F
→
05/24 17:27, , 19F
05/24 17:27, 19F
推
05/24 17:29, , 20F
05/24 17:29, 20F
推
05/24 17:41, , 21F
05/24 17:41,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火大
-3
61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6 篇):
火大
3
4
火大
11
19
火大
-13
34
火大
29
74
火大
-43
95
火大
6
9
火大
2
3
火大
15
30
火大
13
16
火大
-3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