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NTUcourse版罷免版一事
對整個事件提出一些問題
1) 組務的標題可以下得比較讓人一目了然嗎?
"course版版主失職"
然後呢? 失職是一回事 之後怎麼處理是一回事
口頭警告、下台 or something else ?
2) 我試圖找了一下 卻找不到除了在NTUcourse版上之外
還有哪裡有關於罷免判決的公告
這.... 不是理應在組務版也該公告嗎? 至少是為這件事下個句點吧!
3) 然後.... 法規的引用似乎有所不適....|||
群組長引用了這一點
6.罰則: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予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若期限內未自動修正者,得廢版主,並由站長/小組長接管之
可是 這應該是指小組長/站長對於版主的監督 而非版眾罷免權之行使
因為如果是因為這一點而作出前course版版主失職 並予以罷免的決議的話
那 是不是前course版版主若在期限內(4/29)作出說明
甚至神到在4/29前把版上的文章收到精華區裡
那罷免案就無法成立? 版眾的反對聲浪便被蓋過了?
4) 罷免案的結束時間問題
這一點 連我自己在擔任批兔小組長任內時也搞不太清楚
因為不只是罷免案 就算是連署 也是有系統所設之結束時間的
那 在結束時間前 達到罷免/連署成立條件 是否就能作出判決?
如果有一案 支持40人 反對5人 理論上來說似乎是達到標準
但若在結束前兩三天 可能因為某些原因 才有很多人(合乎投票權限)來投反對
導致反對人數甚至多於支持人數 那該如何判決?
又假若在此之前 判決便已作出 又該如何?
規則是站方自己訂的
可是管理階層的人若不照規則走 我們使用者又要如何去守規則?
以上四點
並非對群組長有什麼不滿 硬要把您拉下來
甚至是什麼「我作得都比你好」的想法
(in fact, 我這種老人就該修身養性, 等著畢業)
只是單純提出質疑 如果有冒犯 希望能得到您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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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童話裡,幸福的氣味會久久不散
可是,這裡是人間,
連天使都會穿著黑衣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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