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NTUcourse版罷免版一事
※ 引述《asak (竹子狐)》之銘言:
: 我覺得我「似乎」看懂了
: 所以這整起事件並不是罷免案囉? (至少就前course版版主去職一事來說)
: 如果是這樣
: 那我想我了解了 先前提出的問題中 第1點也就不是問題了
這裡有站方給我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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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申請人到組務提出"判決"罷免或連署
目前的定義應該是 只有在連署版連署是不夠的
申請者必須到組務版或是站務版提出罷免
而當下所遞出的申請罷免單或是連署單
就是所依據的證明 而非在連署板上後來的紀錄
總之 必須確認在當下所遞出的時間 連署罷免單是否是正確的就好
然後依據連署罷免單來罷免
我想我的定義是這樣子
假如申請者不遞出罷免單
站方也不用特地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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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解答到你部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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