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聲明] 學生會長候選人3號 竟遭緩起訴!?

看板NTUST_Talk作者 (頭好大大)時間16年前 (2008/05/07 05:17), 編輯推噓5(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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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頭聲明: 我是3號候選人(以下簡稱3號)的同學 這篇文章主要是為了澄清某些事; 身為他的朋友,怎樣還是去除不了幫他說話的意味。 但仍想盡量中立的把事情解釋清楚。 (下一頁) ========================首先附上3號遭緩起訴部分原文: ======================== 「舉辦「公投綁大選 ...... 飛機綁炸彈‧前進總統府」搖控飛行器比賽 由 "南雲" 提供的點子,再加上一點補充~ 只要你的遙控飛機、遙控直升機、遙控太空梭、遙控鋼彈、遙控超人能夠綁上 任何形式的炸彈(或者你的遙控鋼彈也有自爆功能~),而且可以從馬路的一端 飛到總統府並且引爆炸彈,即有參賽資格。不限制每位參賽者使用的搖控飛行器 的數量,一架可以,一百架當然也沒問題。 比賽獎品: 五獎、喔~ 電視台的 SNG 車欸! 四獎、好漂亮的女記者啊~ 三獎、幹!憲兵來了! 二獎、媽的!還有警察! 頭獎、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 (下一頁) ===================================原文結束 ================================= 如a大所說,3號的”歡樂倒扁指南(原 倒扁的一百種方法)” 這篇文章是蒐集了眾網友們的想法,再加上自己的而成 而被情治單位盯上的這部分,主要是網友提供的想法。 一直都是開懷大笑的,看他的文章… 總是有許多天馬行空的點子。 當聽聞他遭關切、被偵訊、甚至上了新聞的時候,心中是感慨的。 一開始刪文章不就沒事情了嗎…? 而他就是沒刪。 不然這樣好了,請政府訂一個 “部落格發文規範 沒遵守就得被約談 請小心”條款 這樣我的同學就不會被緩起訴、現在連選個學生會長都得被拿出來鞭 當我看著這篇文章在笑到噴口水順便罵扁總統的時候,會認真考慮 所謂的”遙控飛機綁炸彈炸總統府”這件事情嗎? 我以為,要是今日他的部落格沒有如此有名、那麼多大陸的IP連過來看他的文章 的話,也不會被盯上。 總有些殺雞儆猴的味道…(仍然是我以為)。 雖然這種偏激的想法在PO之前真的、真的要多想兩分鐘,可以不用PO 但是… “真的有那麼嚴重嗎????” 我認為是沒有那麼嚴重的。 所以檢察官才給了他機會:所謂的"緩起訴" a大原先對緩起訴的釋義: 顧名思義是指對於被告暫緩起訴,若於緩起訴期間表現良好(例如:當選學生會 會長)以及無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例如:殺人),則緩起訴時間一到,效力 等同不起訴處分。 這部分各位鄉民可能有所疑慮:是否3號是為了或不起訴才來參選的? 於是我去翻了一下法律條文: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 §253之3條: 被告於緩起訴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 告訴人之聲請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 一、於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二、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   告者。 三、違背§253之2條第一項(向被害人道歉)各款之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 故緩起訴處分只要期間內(1~3年)未違反§253之3條,即等同不起訴處分。 當選與否,與他的案子無關。 想要看見他被起訴,請叫他去犯罪。 最後,我想黑特一下: 明天9:30的課我還整晚沒睡,潛水這麼久, 浮上來卻是在這邊PO文等著有心人來鞭。 我真是他馬的犯賤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2.181 ※ 編輯: natsu2 來自: 61.62.72.181 (05/07 05:23)

05/07 05:21, , 1F
推! 小紅帽...=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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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tsu2 來自: 61.62.72.181 (05/07 05:25) ※ 編輯: natsu2 來自: 61.62.72.181 (05/07 05:27) ※ 編輯: natsu2 來自: 61.62.72.181 (05/07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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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有那麼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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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5, , 3F
雖然我還是會投二號XD~不過我不覺得這有什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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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6, , 4F
這種起訴,根本就他媽是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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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1, , 5F
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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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47, , 6F
發表這種言論本身就不當了吧...,即使不是真的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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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47, , 7F
換作是別人說要拿炸藥炸你,你還會很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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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48, , 8F
開開玩笑當然無傷大雅,但都被關切還不拿掉本來就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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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49, , 9F
用輕鬆的態度面對事情當然好,但該嚴肅的時候還是要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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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49, , 10F
何況學生會是代表學校全體,只能說時代變了XD,S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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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53, , 11F
一開始不發表 就不會被鞭了..
05/07 11:53, 11F

05/07 12:18, , 12F
心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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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2:49, , 13F
國家還是有法律的,你這樣說的意思是要為了3號去修法?
05/07 12:49, 13F

05/07 12:50, , 14F
一堆政治人員被起訴,不管是否清白,總有另一半人相信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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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2:52, , 15F
真的就如MEMORY所說心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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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2:52, , 16F
建議若要澄清,請本人上來發言會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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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7:27, , 17F
檢察官應該是認為其心態不具犯行,所以給予緩起訴
05/07 17:27, 17F

05/07 17:27, , 18F
但相關言論的確不妥,就像教人做炸彈跟做槍 一樣會找去問
05/07 17:27,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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