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議自習室臨時櫃與隔夜置書規則

看板NTULibrary作者 (不要臭臉人)時間20年前 (2005/11/08 09: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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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發言,的確是我在向總圖反映失望之餘, 所寫下的意見。事後去看,發現沒有將「訴求」 與「問題」明確寫出來。造成誤解十分抱歉。 故將我在以下重新表明「問題、爭議與訴求」: 事實陳述: 問題1. 大一到大四,「每一年」都會有相當的人數(不是少數) 是在準備考試(國家考試、研究所考試、留學考試) 這些人的確有很多物品,包括書籍等私人用品,為了 「個人便利」,會放在自習室之內,他們,在我看來也真 的有這種需求。此處所言不假,問長期管理自習室的 管理阿姨們,就可以證實。 問題2. 上述情況中,的確造成「佔位子」的行為,有許多人 把東西擺在「桌上」,就離開了。並造成長時間離去, 還是佔用的問題。 問題3. 在上述「每一年都會出現」、「不是少數幾個人」的 隔夜放書需求下。館方制訂了「每天清理」的規則, 並且還將領取被收走物品的時間,限定在上午 10:00~11:00、下午2:00~3:00,兩個教授們最喜歡 開課的時段。 問題4. 上述的領書時間規定,並非配合讀者需求,甚至還有刻意 刁難的事實,因為東西其實一直在行政組內,辦公人員也是 一直在該處辦公,非領取時間,其實是「刻意」不讓讀者領取。 爭議一. 網友:你真沒「公德心」! 首先,我們必須先討論一件事情,「遵守規則」是否帶來 「道德優越感」的保證,這樣的說法成立的前提是「自習室 使用規則」必須具有「合法性」,也就是規則制訂與變更過程 必須有讀者(學生)的參與,而不可以是館方行政人員單方 的獨行。由於館方其實根本沒有徵詢學生的意見,因此前述 「道德優越感」保證並不能成立。 再者,「公德心」的定義,是一種主觀價值的判斷與信仰,因此 當網友用「自己的」公德心,去忖踱他人行為時,應該特別 注意,自己是否已經成為「定義正義」的上帝。某些人更因此 做出人身攻擊,此行為甚需再檢討。 爭議二. 網友:你「佔位子」就是沒有公德心! 我想,我從來沒有說,或是意指可以佔位子,甚至是 我一樣反對「佔位子」的行為,我在這裡所提議的是一種 「隔夜放書」的新管理方法,而「不是要將」佔位子合法化。 具體訴求,將在下文說明。 爭議三. 網友:有系櫃阿!我自己從來不把書放在總圖阿,總圖不是你家! ㄟ~這些網友們,「自己」沒有將書隔夜放置在總圖的需求,不代表 客觀上,他人也就沒有這種需求吧!更重要的是,從長期觀察的事實 來看,參加大型考試者也真的有這些需求。事實上,並不因為,你沒有 隔夜放書的要求,他人有,而他人就因此「比較沒有公德心」吧。 還有,你可以說「只要有考過這些考試的人都知道,根本不須要帶 一大堆書。」、「而真正在看書的人,書一定是放在自己的正前方。 (不會放在)書櫃之內。」 婀~這其實偏題了,不過我想你所說「都知道」、「一定」這些都是 你「個人主義式的選擇」,就我所看到與我自身經驗來說,有時候 在撰寫報告與論文時,的確需要反覆的查詢許多相關書籍,請看 每一篇論文後面一堆的參考書目便知曉。 當然,這些都是個人讀書問題,不應當列入此一「公共議題」的討論之內, 不是每一個人都「不需要帶一堆書」,也不是每一個人都「要用一堆參考書」 因此,我們來看最真實的實況,從以前到現在,都有一些人要放一堆書到 自習室內,姑且不論他們幹嘛要放,我們可以知道的事實是,「有一些人 真會去把書放到自習室內,叫他們把一堆書天天抱回家、抱到學校,他們 很不願意,也很麻煩」 個人可以用其他方法解決、或是個人根本不需要,都不能抹滅「此一需求的真 實存在」,不放,不代表比較有道德優越性。 爭議四. 網友:乾脆取消臨時置物櫃好了!都不給放! 這樣做還是不能解決問題阿!人們還是一樣有放書的需求, 並且取消置物櫃,的確會造成不少人的不方便, 也不會增加那些不放書人的空間資源(置物櫃干擾了誰?) 同樣的個人的不放書,並不代表「這樣比較正確」,你必須 去說服那些放書的人才行,否則,這就是一種「個人」道德 壓迫他人的強制。 訴求一 立定新的隔夜放書管理方法。 1.販賣「合法的」隔夜放書紙箱,規格與樣式可以單一化,美觀而又方便 管理。紙箱分大小,大的100元、小的80元(一樣應當公開討論) ,具有一個月的隔夜放書權,書箱上載明置書人姓名(登記電話,可以聯絡, 逾期未購買,則總圖可以將它「清理」至「行政組」,跟目前一樣)、合法放置時間。 書可以隔夜放置,並且每月大掃除時不需將書搬回家,圖書館需負責 將書箱移至安全的他處。所收取費用應當歸給執行每月掃除、每日整 潔的清潔工,一方面是因為增加他們工作負擔,另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薪水微薄! 2.紙箱放置地點,可以統一規定(這必須經過公開討論,以追求協商後真正 的共同利益) ,但應以兼顧「置書人」與「其他使用者」 的便利為原則,我個人建議:限定放置在牆邊,而不可以在書桌邊,否則會有 佔位子的嫌疑,並且應當取締「買合法書箱」但卻「非法放置」他處的讀者。 以保障座位公平分配。「佔位子」的行為一樣不被允許!!!!! 3.此權力應當只由「四年級以上」讀者共享,原因是,參加上述長期考試 的人,大多數都符合此一規定。並且,一個人都會經歷大四,都可以享有 此一「隔夜放置權」,並沒有公平的問題,一如大四有優先選課權。 4.對於不符年級限制的人,由於以上辦法的實施,應當可以解決當前 「臨時置物櫃」空間不足的「持續」困境。不想購買「這些權利」的大四 以上使用者,仍然可以跟一般使用的一樣,享有臨時置物櫃使用權。 5.根據以上辦法,「合法的書箱」並不會造成任何「空間資源分配不均」 的問題,也就是,不會干擾到其他使用者,這並不違背總圖那一再聲明 的「最大公約數」原則。 6.總圖不應當拿「優質閱覽環境」、「(公德心的)共同體諒」、「最大公約數」 的說法,就完全拒絕掉一部份人的需求,更何況是,這些規則根本是由某些 不參與自習室的行政人員所制訂,真正跟自習室最相關的學生、管理阿姨、清潔 工,反而都被排除在外,然後又回過頭來怪罪我們「不守(他們的)法」, 更重要的是,以上的新措施,「沒有妨礙到」其他使用者的權益,並滿足了那些隔夜放置 書本使用者的需求。 7.執行者是總圖館方人員,他們可以請工讀生等,天天清理自習室(以前沒有喔) 沒有理由,他們不能再請人去負責這一些事情。當然竊書事件應該還是不會消失, 但這不是爭議的重點,甚至是,如果願意的話,你可以將紙箱子上鎖,除非竊賊 願意把紙箱打爛,偷取裡面的書,那他還真是個雅賊阿! 圖書館不負保管之責,購買的應該是「合法隔夜置書權」,不是「保險箱」, 這點要在購買時告知。但保全應該也不是請假的吧,照例巡邏即可! 8.我們的訴求,校方從來不會「自動配合」,每個人皆有提出訴求, 與追求實踐的權利。簡而言之就是「讓他發生」的權利。 說實話,假如有人從頭看到這裡,我相當佩服你關心自習室公共事務的精神。 歡迎「有去自習室的讀者」,前來提出異議,假如您「沒有」看完「全文」或是 根本「沒有去地下自習室」的話,那麼請珍惜你我的時間,請高抬您的貴手, 將美好的時光花在其他文章上吧! 感謝配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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