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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校園] 26th學生會文化部回應 湖說音樂節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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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6推 21噓 80→)留言10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tusa26th (第26屆臺大學生會)時間10年前 (2014/07/12 01:53),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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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我是學生會文化部部長范鈞評,在此就a5378623(黑雲)的質疑說明如下:. 1.「同學質疑音樂節總召是『統包商(EM音響)』的業務文化部聲明:廠商是文化部自己找的,後舞台是找『元陞音響』不是『EM音響』此時文化部只提後舞台,不提前舞台,隱瞞部分資訊。」. 文化部在最初說明的時候的確沒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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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3推 1噓 37→)留言5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5378623 (黑雲)時間10年前 (2014/07/12 13:11),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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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幾點事實。. 1.EM有沒有立案你們不知道,但你們知道EM會請譜鐳代開發票. 2.吳先生不是估價單的負責人,而是現場執行. 請問這合法嗎?以及明知可以代開發票,還想拿發票廠商不是EM當證明,又是什麼意思?. 以及兩家廠商熟到願意代開發票,幫忙對方現場執行,這真的是「業界正常現象」?. 學生會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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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4推 1噓 288→)留言30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iverT (河流踢)時間10年前 (2014/07/13 06:46),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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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安安,. 因為個人對於代開發票一事非常有興趣所以決定另闢戰場。. 今日詢問認識的長輩後獲得的答案如下:. 代開發票,在相同屬性、業界的公司之間確實不是件罕見的事,多半存於母、子公司間,但此「常態」是否合法?. 舉例來說,. 假設 A 公司 是負責代開發票給他人的公司. B 公司 是向其他公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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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9→)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5378623 (黑雲)時間10年前 (2014/07/13 23:40),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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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文章,riverT同學質疑「代開發票」是否合法,暫且不討論原文的表達是否有精確,我想他在推文的說明已經非常清楚表達他想質疑的問題了:. 簡單來說,因為EM沒有立案,所以需要請譜鐳「代開發票」給委託人,然而委託人和譜鐳並沒有實際的交易行為,此時譜鐳和委託人雙方皆會觸法。. 這無關逃漏稅,也不是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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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3推 3噓 39→)留言4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5378623 (黑雲)時間10年前 (2014/07/14 15:11),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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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學生會始終不願回應「代開發票」的行為是否合法,我只好自己詢問有關單位。. 經詢問後,國稅局人員認為可能有違反「營業稅法47條」和「稅捐稽徵法44條」的問題,此外他也質疑若「拆夥後的EM音響」沒有登記,當初學生會合約的簽訂對像到底是誰?. 其中違反營業稅法的是譜鐳,影響學生會的是後者。. 營業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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