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律系週日下午有借場?

看板NTU作者 (黑雲)時間12年前 (2013/10/02 01:21), 編輯推噓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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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對於學長和他人說練到六點半的部分,其實從會說六點半就知道該位學長不太 : 清楚練球時間為何,晚上練球時間一直都是六點到十點,後面六點也有人使用,所以六點 : 半是不可能的,由於我們系隊練球一向是練到場地不能用或沒力為止,本學期也是近5年 : 來第一次下午練球,我相信學長並沒有蓄意要加以欺騙,只是不清楚狀況下隨口而出,且 : 學弟也未向我請示後就隨口承認,導致和原PO之間的誤會,就學弟沒有找隊長來處理,是 : 我個人對學弟的指示和訓練不足,我也在這裡表示歉意。但如果仍要冠以蓄意欺騙的罪名 : ,還請提出相關證據。 挖,做錯事的時候,不道歉就算了,居然還挑別人語病。 「我不知道練習時間,所以是無意的欺騙,你說我是蓄意欺騙要提出證據喔!」 沒有提出證據你要告我是不是?真是莫名其妙。 更何況「知不知道練習時間」和「是否蓄意說謊」的關連性在哪裡啊? 以後你如果當了法官,所有詐欺犯只要跟你說:「我其實什麼都不知道,只是隨便唬爛而 已,所以我沒有騙人,啾咪^.<」 你就會判他無罪了是吧? : 我想第一次的回應,已經可以解消和原PO之間的誤會,原PO似乎也沒有再追究的意思 : ,再者,我也無法代替學長道歉,畢竟六點半不是我說的,非隊長或其授權的發言也不能 : 代表法律系籃,從而我也只能就我個人未傳達練球時間予所有學弟知情而造成誤會的部分 : ,向原PO致歉。至於和本件相關的場單部分,以後我會準備,也謝謝學長(姐)的提醒。 : 我想我們已經盡力為清楚的說明,沒有逃避問題的意思,要以此牽拖法律系就如何如何, : 也沒有意義,本隊回應也到此篇為止。 同一招用不膩吼。 先是學長在「不知道借場時間幾點」的情況下,話唬爛說自己有借場。 現在是你在「不知道原PO有沒有要追究」的情況下,又用臆測的方式胡說八道。 說謊說習慣了是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81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18.81 (10/02 01:35)

10/02 01:58, , 1F
出來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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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02:05, , 2F
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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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02:06, , 3F
這篇夠嗆 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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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03:45, , 4F
釣到哲學系戰神了,科科。
10/02 03:45, 4F

10/02 07:51, , 5F
出來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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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08:45, , 6F
啾咪>.^
10/02 08:45, 6F

10/02 09:36, , 7F
撇開別的不說 如果不知道 還是“蓄意”嗎
10/02 09:36, 7F

10/02 09:37, , 8F
這個疑問有點不懂 我覺得還是有點關聯性(?)
10/02 09:37, 8F

10/02 09:52, , 9F
重點不是蓄意與否,欺騙是事實結果從頭到尾避重就輕。
10/02 09:52, 9F

10/02 09:55, , 10F
我就說撇開別的不說了呀 推論過程很重要吧
10/02 09:55, 10F

10/02 10:49, , 11F
"法律系籃學長見狀,立刻跳起來號召已經在休息的學弟趕快
10/02 10:49, 11F

10/02 10:49, , 12F
上來佔用場地,不許其人報隊。"
10/02 10:49, 12F

10/02 10:49, , 13F
"「六點半,」系籃大學長跳出來解圍,「我們借到六點半。"
10/02 10:49, 13F

10/02 11:11, , 14F
是不是蓄意呢?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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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1:25, , 15F
這一定有甚麼誤會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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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7:14, , 16F
所以是明知所以蓄意? 所以知不知道跟蓄意有關聯
10/02 17:14, 16F

10/02 17:14, , 17F
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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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1:48, , 18F
你先別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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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2:48, , 19F
我猜這篇被S是因為 : "你可以推文"
10/02 22:48,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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