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律系週日下午有借場?

看板NTU作者 (Chase Wang)時間12年前 (2013/09/30 23:50), 編輯推噓3(36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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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整理一下好了。 時間軸如下 13:00到17:00 公衛女籃 <--法律系與公衛女籃商借使用,沒問題。 17:00到18:30 空 窗 期 <--法律系自稱有借場, 有問題。 18:30以後 經 濟 系 <--經濟系使用, 沒問題。 所以有問題的就只是在17:00到18:30間,其他兩段撇去不談。 依照原Po的文章內容,法律系先是支吾其詞後,回答了"我們借到18:30"這件事。 那麼法律系可能有兩種原因這麼做 第一、法律系知道下午場地的使用時段,縱使報隊者提出質疑仍舊堅稱是有借場 第二、法律系不知道下午場地的使用時段,但隨口說出借到18:30。 究竟哪一個原因較有可能呢? 首先,以自身經驗我真的不記得該場地,每個時段到底是幾點到幾點;畢竟大 多數時候都是打到有借場的人來趕的;也不會特別去翻某某規則確地定是幾點結束 頂多知道是幾點開始,之後就看有沒有人來趕。 再者,從原Po的文章內容,並未提到報隊者立即糾正法律系正確的借場時間只 到17:00,也許可以推測場地借用的確切時間,並不是每個隊伍都完全清楚的。就算 是晚上的場地,也往往因為關燈時間不一,大家打到關燈為止,所以可以現在請大 家想一下自己是不是能夠正確回答出21:30、21:45還是22:00這樣一個正確的時間? 最後,如果法律系確實知道正確時間而想要故意使空窗期的球場無法使用,如 果場上還有法律系的球員,那何不直接跟報隊者說,此段時間是空窗期,我們已經 佔場,請你們18:30才能繼續用;反而需要左詢右問,最後由一位學長出來回說:借 到18:30這麼麻煩? 又如果場上已經無法律系的球員,那麼理論上確實誰都可以佔,但我自己的經驗 告訴我,就算其他人打完友誼賽,除非確實知道時間,否則我都會像原Po問法律系一 下,畢竟真的會難以判斷他們是不是已經不打、放棄使用權了。確實如果是這種情況 我們無從得知,法律系到底是不是刻意的。 根據以上與經驗,我覺得法律系是在不知確切使用時段的情況下說出借到18:30 ,機會比較大。 法律系的責任? 如果今天,法律系在不知確切使用時段的前提下,面對報隊者前來提問,當下法 律系的做法有二: 一是由場邊的人上網查使用規則,接著告訴報隊者我們已經先佔場了;我覺得如果在 這種狀況下,法律系說他有佔場,通常是不會去挑戰的,除非他們真的浪費太久時間。 二是如現實情況,隨口說出借到18:30。 不幸的,法律系選擇了後者,而這也是他該道歉的地方。 除了道歉以外,法律系還該負什麼責? 一、由相關使用規則的違規處理辦法處理:但是我想,如果這段時間是空窗期,而法 律系已經在佔場打球,其就應該是合法的使用人,這事情不會因為他之後說的話有所 不同。除非使用規則有提到"對非使用權人謊稱有借場"的處理方式。 否則在使用規則這裡,法律系不應該被處罰。 如果法律系浪費很久時間、場上又無人,那裡合法的使用人就會變成報隊者,這時候 如果使用規則有規定,也應該處理。 二、補償:如前所述,如果法律系因為佔場打球而成為合法使用人,那麼包括經濟系 的任何人,在18:30以前都不會是合法的使用人;或許有人提到報隊,這裡我們要想到 給不給報,是使用人的權利,就算他只有兩隊在打球卻不給報,那了不起只能說他白目。 而法律系之所以沒給報隊,就是因為前面法律系沒查證的原因所引發,並非刻意不給報。 那麼這麼一來,法律系除了這種非刻意的白目以外,似乎也沒有侵害誰的權利。 如果法律系不算是佔場,那麼確實法律系應該就他們剝奪了有合法使用權的報隊者,補 償;但這裡的補償我認為除了道歉以外,應該是請原Po們喝點飲料什麼的就好,要不然就 是之後要拿自己的合法時段補給報隊者。 總結: 法律系錯的地方有二 一、不清楚借場時間,但如果這點無獨有偶,給與它多大的批判似乎沒有幫助。反倒是 可以從場地這邊在場地附近加裝告示牌告訴每一個使用者確切的借場時間,或是在使用 規則中訂下相關的規範及處罰,才有助於避免未來的再發生。如果只有法律系搞不清楚 那麼,應該由隊長告知所有隊員確切的時間,避免未來的再發生即可,同時也應一併道 歉。 二、在報隊者詢問後怠於查證,隨口說出18:30的時間,這點法律系不免其責,確實應 該道歉,並且在之後面對這種情況謹慎對待。但是他並沒有侵害經濟系或是任何人的使 用權,對其的批評幅度應該不用太過誇張。如果使用權人應該是報隊者,那麼法律系不只 該好好反省,最好能和當時的報隊者們聯繫,看看補時段還是請個飲料什麼的會是比較 妥善的方式。 最後,把以上法律系三個字換成任何一個系,我不認為有任何差別。 "法律系不意外"、"未來領袖"什麼的,干這件屁事? "丟法律系的臉"隊長,這件事真的嚴重到用這種詞彙?為什麼你不先替自己系想一想? 那幾句話是能夠幫助球隊間的和諧互動?我看不出來。 跳針、酸民的,到底是誰? btw,"只道歉就夠了嗎"先生,確實可能只道歉是不夠的,抱歉回答太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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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最後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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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好像不是經濟系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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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更正裡頭的事實,請稍後再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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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rcoyangt1 來自: 140.119.76.52 (10/01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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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有借場忘記確切時間過XD 不過搞錯事後還是要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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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沒有針對~但借場或換場不都會有場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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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人這個超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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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裡看到經濟系的人前來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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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做了事實更正,請再看一下,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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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rcoyangt1 來自: 140.119.76.52 (10/01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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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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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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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民們咧? 可以在你們酸人前再看一下這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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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rcoyangt1 來自: 140.119.76.52 (10/01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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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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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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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經驗不足以作為判斷的依據 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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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學長隨口把自己不知道的事情胡謅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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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甚麼必要討論到底他是故意還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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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bestbook先生,我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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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我依經驗加上這落落長的分析都不夠作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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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依據,那請問該怎麼做? 其他噓文者是不是更沒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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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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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請你告訴我"沒有必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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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0:31, , 28F
第三,請你告訴我更好的"解決"、"預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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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怎麼作我不去想 只是先告訴你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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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從事實推論到究責到賠償到預防我都給了答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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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你不滿意,請你提出更好的,而且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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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正 不論是兩者中哪一種 要麻是說謊 要麻是胡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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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說"該怎麼做不去想",你還要談什麼= =,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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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能擺脫報隊者沒打到球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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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而且你說的說謊胡謅我都打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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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打球,所以咧...你想坐時光機帶鄉民回去幫你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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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2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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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有主見好嗎? 不要聽下面那篇在那邊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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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9:27, , 100F
白賊系搞出來的我也會說白賊系要負責阿 對是不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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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9:33, , 101F
YO~~
10/01 09:33, 101F

10/01 09:44, , 102F
神護航
10/01 09:44, 102F

10/01 10:11, , 103F
不清楚借場結束時間...那為什麼不是胡謅18:00或任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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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12, , 104F
卻剛剛好是下一階段經濟系開始借場時間?
10/01 10:12, 104F

10/01 10:19, , 105F
場協時候的確只有規劃早午晚三個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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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19, , 106F
並未訂定分別每個時段是幾點到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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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42, , 107F
學弟痛痛? 學長給你護護~
10/01 10:42, 107F

10/01 11:13, , 108F
啊我說那個場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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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27, , 10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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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46, , 110F
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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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58, , 111F
路過
10/01 11:58, 111F

10/01 12:29, , 112F
推這篇
10/01 12:29, 112F

10/01 12:45, , 113F
昨天沒噓,現在噓一下feit。我覺得這篇才是惑眾?
10/01 12:45, 113F

10/01 12:48, , 114F
奇文共賞...扭曲+腦補+轉移焦點的極致
10/01 12:48, 114F

10/01 12:50, , 115F
10/01 12:50, 115F

10/01 13:26, , 1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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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37, , 117F
同學文章看清楚好嗎?當時場上沒人散客是被趕走的
10/01 13:37, 117F

10/01 13:57, , 118F
yo yo~
10/01 13:57, 118F

10/01 14:49, , 119F
樓上諸位的"焦點"是什麼?
10/01 14:49, 119F

10/01 15:32, , 120F
下面文章寫得不錯
10/01 15:32, 120F

10/01 15:34, , 121F
問題隊長沒有道歉阿
10/01 15:34, 121F

10/01 17:33, , 122F
不戰科系,台大不意外。
10/01 17:33, 122F

10/01 18:03, , 123F
yo yo yo~
10/01 18:03, 123F

10/01 18:42, , 124F
情勢逆轉了嗎?!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10/01 18:42, 124F

10/01 19:04, , 125F
lyviasun噓什麼噓? 只有你才覺得這篇是惑眾吧 哈
10/01 19:04, 125F

10/01 21:28, , 126F
yo yo yo yo~
10/01 21:28, 126F

10/01 21:37, , 127F
連文章都看不清楚, 是法律系籃趕人走
10/01 21:37, 127F

10/01 23:00, , 128F
yo yo yo yo yo~ 過五關!
10/01 23:00, 128F

10/02 01:27, , 129F
某人沒看懂我意思 自以為想法跟你不同就沒主見 就噓你唄
10/02 01:27, 129F

10/02 01:34, , 130F
惑眾+1克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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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01:38, , 131F
yo yo yo yo yo yo~斬六將
10/02 01:38, 131F

10/02 02:44, , 132F
推邏輯
10/02 02:44, 132F

10/02 08:04, , 133F
這篇太神了 明明邏輯不符常理但一開始還說服一堆人
10/02 08:04, 133F

10/02 11:19, , 134F
補噓
10/02 11:19, 134F

10/02 13:18, , 135F
理性推
10/02 13:18, 135F

10/02 13:19, , 136F
聖光術~
10/02 13:19, 136F

10/02 15:14, , 137F
XX
10/02 15:14, 137F

10/03 03:25, , 138F
又要法律系籃到歉又說法律系籃沒錯 你搞得我好亂阿!!
10/03 03:25, 1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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