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 關於抗議行為的疑問...

看板NTU作者 (饅)時間11年前 (2013/07/23 18:17), 編輯推噓38(380150)
留言188則, 2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節錄上篇某網友的發言: === "我不知道有無合法 但苗栗政府做事情早就不依照法律了" "我認為任何抵抗政府的行為不被"合法"授權都是很正常的" === 在下只是有點好奇 近期參與各大小抗議行動的朋友們 都是認同這樣的觀點和立場才參與或聲援的嗎? 補充: 個人提出這個疑問並不是針對集會遊行的申請 而是其他進一步的違法行為 參與者也是認同的嗎? 補充二: 我並不想討論個案 只是好奇參與或聲援抗議的人 對違法行為的接受程度 單純想瞭解狀況 沒有要批判的意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2.225

07/23 18:19, , 1F
有時候會參與只是想了解情況和部分事實而已
07/23 18:19, 1F

07/23 18:20, , 2F
事實上我這段話只是想闡明 我覺得他們八成沒有被授權XD
07/23 18:20, 2F

07/23 18:23, , 3F
我個人來說 如果"體制內"方法走不下去了 那就算非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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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23, , 4F
我也會去參與 (前提是這件事情的訴求為我所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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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24, , 5F
僅代表個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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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24, , 6F
我覺得要抗議就先申請吧,如果不被核准再說
07/23 18:24, 6F

07/23 18:25, , 7F
但就算真的沒申請,也不能因此忽視抗議者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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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26, , 8F
抗爭有各種手段 不申請直接上街是一種 申請也是一種
07/23 18:26, 8F

07/23 18:26, , 9F
看你選擇哪種而已 但這不太適合作為道德判准
07/23 18:26, 9F

07/23 18:27, , 10F
抗議還要聲請本身就是一件很弔詭的事
07/23 18:27, 10F

07/23 18:30, , 11F
我說的抗議是指遊行那種啦,不然有些違背常理的遊行
07/23 18:30, 11F

07/23 18:31, , 12F
直接放行不用制止也怪怪的
07/23 18:31, 12F

07/23 18:47, , 13F
在凱道對面人行道心情不好吼個兩句也要申請?
07/23 18:47, 13F

07/23 18:48, , 14F
吼個「他媽的期末考出這麼難要整誰」和「今天拆大埔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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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48, , 15F
拆政府」結果後者就被抓了,不是很奇怪嗎?
07/23 18:48, 15F

07/23 18:50, , 16F
最近都不是用集遊法抓...警方說是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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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50, , 17F
跟申不申請集會遊行無關了
07/23 18:50, 17F

07/23 18:50, , 18F
你一個人去亂喊無所謂 你找一群人去亂喊就違法 很難懂嗎
07/23 18:50, 18F

07/23 18:51, , 19F
社運人士總喜歡先做了再說 不管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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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51, , 20F
被警察抓了以後才在說政府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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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52, , 21F
這種吵鬧就想要有糖果的行為 實在不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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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53, , 22F
怎麼不說先逮捕移送,最後請回的例子?
07/23 18:53, 22F

07/23 18:55, , 23F
afflic今天就是一個人亂喊被抓了噢 很難懂嗎?
07/23 18:55, 23F

07/23 18:55, , 24F
今天去抗議的只有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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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55, , 25F
你可以一個人去亂喊看看會不會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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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56, , 26F
不過小心不要喊太大聲不然妨害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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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8:59, , 27F
※ 編輯: clautus 來自: 140.112.52.225 (07/23 19:03)

07/23 19:10, , 28F
看完樓上連結,現在連走在路上募款都會被抓了...
07/23 19:10, 28F

07/23 19:13, , 29F
這個個案我不曉得前因後果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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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9:13, , 30F
不過如果你在台北車站募款應該不會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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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9:14, , 31F
至於這次的抗議,明顯不是只有一兩個人亂喊亂叫而已
07/23 19:14, 31F

07/23 19:18, , 32F
你想問的其實是惡法非法,和惡法亦法的價值取捨問題...
07/23 19:18, 32F

07/23 19:22, , 33F
很多時候是刻意要凸顯法和執法的問題的
07/23 19:22, 33F

07/23 19:23, , 34F
但這和執法過當又是不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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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19:23, , 35F
afflic跳針成這樣,一群人亂喊違法那就是抓一群人,
07/23 19:23, 35F

07/23 19:23, , 36F
抓一個人然後你說一群人亂喊違法?
07/23 19:23, 36F

07/23 19:25, , 37F
怎麼可能抓一群人? 當然是抓主事者和作亂者啊
07/23 19:25, 37F

07/23 19:25, , 38F
一群人亂喊哪裡違法,你沒看過夜教嗎?
07/23 19:25, 38F
還有 110 則推文
07/23 20:35, , 149F
那你當然可以很馬基維利式的說警察做什麼都是對的
07/23 20:35, 149F

07/23 20:35, , 150F
因為他們的頭頭是當權者 只是這樣我想我們就不能討論下
07/23 20:35, 150F

07/23 20:35, , 151F
去了 因為那並不是理想中西式民主社會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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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0:36, , 152F
如果你不是這個意思 那我建議您再發一篇文 把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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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0:36, , 153F
講得清楚一點 我們才有繼續對話的空間...
07/23 20:36, 153F

07/23 20:39, , 154F
更新一下資訊:原先警方在醫院還威脅要逮捕的八六同學
07/23 20:39, 154F

07/23 20:39, , 155F
已經在離院後直接返回宿舍了
07/23 20:39, 155F

07/23 20:41, , 156F
@riverT 我贊成kk大把事情條理化的說清楚 這是公開對話
07/23 20:41, 156F

07/23 20:41, , 157F
就算是跟一個信仰堅定的人做討論 旁觀者一樣可以從討論
07/23 20:41, 157F

07/23 20:42, , 158F
內容得到很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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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0:42, , 159F
我覺得要條理化說清楚,再開一篇文章整合說明會比較有效
07/23 20:42, 159F

07/23 20:48, , 160F
某人的推文怎麼那麼像曹金生阿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7/23 20:48, 160F

07/23 20:54, , 161F
我比較想問某人,作為警察之前身為一個人的良心呢?
07/23 20:54, 161F

07/23 21:02, , 162F
立場不同你問良心沒用阿 自由社會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
07/23 21:02, 162F

07/23 21:05, , 163F
問了就可以看見那個雙重標準,這才是我的目的。
07/23 21:05, 163F

07/23 22:56, , 164F
徐世榮10:30走出士林地檢署,檢查官認為今天他的行為不構
07/23 22:56, 164F

07/23 22:57, , 165F
成妨礙公務、公共危險罪,一下就被請回 (朱淑娟)
07/23 22:57, 165F

07/23 22:57, , 166F
07/23 22:57, 166F

07/23 23:08, , 167F
推樓上
07/23 23:08, 167F

07/23 23:09, , 168F
完全只是要浪費他時間而已啊
07/23 23:09, 168F

07/23 23:28, , 169F
光是時間勞力費用跟心理壓力就玩死你 何必要確定判決^^
07/23 23:28, 169F

07/24 00:01, , 170F
非常明顯的警察濫權,可以護航下去謀乾單
07/24 00:01, 170F

07/24 00:23, , 171F
給afflic:你把集遊法違法的層次跟刑法違法的層次混在一起
07/24 00:23, 171F

07/24 00:25, , 172F
。你認為抗議者沒有事先申請合法集會遊行,但這件事根本與
07/24 00:25, 172F

07/24 00:27, , 173F
集遊法無關。警察並非以集遊法做出警告、制止、命令解散,
07/24 00:27, 173F

07/24 00:28, , 174F
而是直接針對徐老師跟其他同學告知其構成公共危險與妨礙公
07/24 00:28, 174F

07/24 00:29, , 175F
務,並因為是現行犯,逕予逮捕。
07/24 00:29, 175F

07/24 01:27, , 176F
警察根本不在乎法律構成要件,真的只是想浪費時間
07/24 01:27, 176F

07/24 01:46, , 177F
afflic推文後半段都軟化了 也不必得理不饒人的追打啦..
07/24 01:46, 177F

07/24 15:59, , 178F
所以afflic要道歉嗎?
07/24 15:59, 178F

07/24 20:13, , 179F
違法並不是警察說了算 經檢察官起訴法院判決確定才能定罪
07/24 20:13, 179F

07/24 20:14, , 180F
因此單憑警察所指控之行為罪名是否確實違法 尚有爭議空間
07/24 20:14, 180F

07/24 22:28, , 181F
@joyceh 理性討論不是要把意見不同者人戰到站不起來
07/24 22:28, 181F

07/24 22:29, , 182F
他有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 過程中也沒有人身攻擊 還好吧
07/24 22:29, 182F

07/24 22:30, , 183F
跟其他立場相左者比起來 aff的態度已經算是不錯了
07/24 22:30, 183F

07/25 01:35, , 184F
哪有什麼好道歉的 太過了吧==
07/25 01:35, 184F

07/25 13:35, , 185F
Jasy,違法確定的確不是警察說了算,但是倘若警察明知手段
07/25 13:35, 185F

07/25 13:37, , 186F
已經逾越比例原則而為之,可能會有濫權追訴的問題,甚至有
07/25 13:37, 186F

07/25 13:37, , 187F
妨害自由跟強制罪的問題,下面那篇刑法教授聯合聲明已經寫
07/25 13:37, 187F

07/25 13:38, , 188F
的很清楚。
07/25 13:38, 188F
文章代碼(AID): #1HxbXEqz (NTU)
文章代碼(AID): #1HxbXEqz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