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是爆料『關於你們大家的權益』
※ 引述《ffwang83 (影刺)》之銘言:
: 我不管學校存了多少錢.
: 不管是否有主任或老師用公款.
: 這些對學生們重要嗎?
: 對於學生來講重要的是我交了學生會費
: 但我卻沒有看到學生會費用在哪!
: 每年每年的新生都有交學生會費.
: 也許有很少數人沒有交.
: 但這一點都不影響到全局.
: 重點是 :
: """""""""""如果我們學生沒看到學生會費到底用在哪個有用的地方.
: """""""""""至少要列出明細或經費流向讓學生們知道吧.
: 難道我們交的2800就是為了每年可以拿到新的環保筷或保溫瓶或筆記本嗎!!
^^^^^^^^^^^^^^^^^^^^^^^^^^^^^^^^^^^^^^
上述那一段,您就已經很明確的交代了費用的下落
您可以不滿意,您可以認為不划算,但請直接向學校反應
或許您覺得花了兩千八買到在小北百貨兩百塊就可以打發的東西,感覺很不舒服
這就是公家單位.....您不爽,我也不爽..那又如何?他們都按照相關程序在做
這就是合法.....除非您能舉出相關證據,來認定學校真的有弊端
否則,過度情緒化的文字並無法解決問題~~請知悉!
: 說到行政問題. 如果真的因為一個同學而拖到整個流程.
: 但也不可能會差太久.
: 話說我這個學期初9月底時辦理學生會費退費(因我和校方中有錯誤訊息所以繳了兩次會費)
: 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
: 系上助教已經通知我了. 且也跟學校出納組溝通好了.
: 出納組長請我去找課指組的辦理退費.
: 我也去課指組講過了. 該申請的都弄好了.
: 結果勒 "我在期末考周的最後一天星期五放學"才拿到退費.
: 你要跟我說行政拖延. 那我只能說太厲害了. 拖一整個學期.
: 也許開版同學聽到1000萬. 不管他是真的假的.
: 也許你可以去告他毀謗. 但他沒有指名道姓. 你能百分之一千肯定說誰嗎.
他不是指我...所以我沒必要特別去告他誹謗 (因為我不是學校裡的教職員工)
真告了他,或許我還得吃上誣告的官司,我還沒閒到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是否有指名道姓,他原文內已經影射的很清楚了..建議您回去看清楚原文
▲誹謗罪成立的要件
‧ 在主觀上,行為人需具備誹謗的故意與散佈於眾的意圖,
‧ 在客觀上,則須有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事實。
主客觀條件該名作者都相符合,要起訴絕非難事
(不過能否入罪又是另當別論,感謝偉大的法官自由心證吧)
: 他開版的本意是.
: 不管學校有多少錢. 不管甚麼法律問題
: 他所要說的是.
: 學生交學生會費的使用權益.
: 我們普通學生誰管學校有多少錢.
: 我們管的是我們交的錢用在哪放在哪!!!!!!!
錢用在哪裡,本來就該依循校內相關規定去執行...想追查也只能從這裡下手
法律問題不是該作者想管或不想管,就能一以論之...草率了事的
法律規定就是死的,它就躺在那邊....不是一句說"我不懂法律"就可以草草結案
這跟那些飆車族的砍人之後,跟警察記者說"我不知道砍下去他會死"一樣的屁話嗎
只要被影射的人,想把事情鬧大的話,原作者絕對要跑法院的
都唸到大學了,這種事情的基本邏輯觀念應該要有
如果僅是想如您所述,讓大家有個共通的管道去質疑學校把學生會費挪用去哪裡
大可不必用"爆料"這樣煽動的字眼....文義內容也絕非該含沙射影
這樣只會徒增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困擾而已
最後....校內自治的法規(含學生會費..學生權益等等)都該依循校內制度去解決
如果不滿意這樣的校規,只希望大家能夠在"正確的場合,適當的言論"之下去反應
這才是一個大學生自主的的本意
規定本來就有許多可以改善的地方,真的想改善...建議從自己下手
多參予校內的相關學生活動,不要每次開個週會都只有小貓兩三隻去參加
有的班級還要大家抽籤...好像去參加的都要赴刑場一樣,有這麼困難嗎??
再不然就是參加了學生會,卻完全不在乎開會議程裡面討論的內容
權益是靠自己去確認維持的,而非像是搭公車睡過了頭..最後才跟司機抱怨沒叫醒乘客
加油吧~
--
歪果人都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96.216
→
01/30 22:55, , 1F
01/30 22:55,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1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