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是爆料『關於你們大家的權益』
※ 引述《s840423 (小男孩)》之銘言:
: 沒那麼嚴重吧~
怎麼會沒這麼嚴重!?原PO在公開場所(網路)
指控教職員工涉嫌瀆職與侵占(挪用學生會會款)
你可以翻翻相關的法規條文,就知道這事情對於公家單位的人員來說是多嚴重的指控
別說我無限上綱,你的觀念就跟那人本團體一樣...認為飆車(誹謗)沒這麼嚴重
當然,這種事情可大可小...我僅是就我所認知,原PO可能會揹負上的民事責任
給他一點提醒,而不是出了包...才在眾人面前哭訴說自己啥都不知道
: 學校做事相信大家有目共睹
: 學生會費弄到哪去了也沒人知道
: 現在有人站出來說話了~
: 只要請課指組的某某組長的說明一下就好了
: 幹嘛動不動就法律來法律去的~
: 你們應該是要解除我們心中的疑惑
: 而不是說什麼小心會吃上官司之類的~
: 連我自已也很想問學生會費的弄到哪去了~
: 我也相信有玩社團跟系會的都知道課指組
: 還是只有學生會最了解?
: 我們有付學生會費~當然有權益知道~
大家當然有權利知道自己所繳交的學生會費花到哪裡去了
而您也在上述文中說的很清楚,只要請該名組長出面說明即可真相大白
不過這一切跟原PO在網路上無的放矢,試圖用這樣含糊不清的形容
去影射該名組長的相關行為....兩者是毫無關聯的
學校行政歸學校內部,上了網路....做出這樣的指控,就跟法律有關係
不因為是不是學生就可以無罪論定
建議您可以把這篇文章拿去問問懂法律的人...看看吃上官司的機率高不高
學校裡面我推薦葉碧暉老師,他在實務上還算有經驗
應該可以滿足您想知道的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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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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