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說說個人不贊成罷免陳水扁的理由
如果大家有空...
可以看一下這篇文章...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topic_15277.html
我覺得寫得還不賴...
※ 引述《bullfrogtwn (牛蛙)》之銘言:
: ※ 引述《fantman (sunshine)》之銘言:
: : 問題就出在做賊的喊抓賊。證據確鑿的兇手出現在眼前了,卻讓它逍遙法外;
: : 馬英九的特支費落入私人帳戶是在七年多前開始發生,
: : 持續至今的事實; 而邱毅五大罪被起訴,這些老早就該辦了
: : ,為何拖到現在還沒有結果?
: : 我想如果警察按照這種方式辦案,永遠只能抓好人。
: : 而且如同第1點,說馬市長「也」有弊案為何不抓,
: : ^^^^^^^^^^^^^^^^^^^^^^^^^^^^^^^^^^^^^^^^^^^
: : ^^^^^^^^^^^^^^^^^^^^^^^^^^^^^^^
: : a大問我陳大總統究竟犯了哪條罪,這就有點強人所難,
: : ^^^^^^^^^^^^^^^^^^^^^^^^^^^^^^^^^^^^^^^^^^^^^^^^^^^^^^^^^^^^^^^^^^^^
: : 既然說'需要好好調查',那麼之前
: : '有很多弊案是事實'的說法就不能成立。
: : 我想到底有無弊案,應靜待司法調查。如果現在說陳總統有弊案
: : ,顯然是一種先入為主的想法。這也就是我否認泛藍倒扁正當性的原因。
: : 這如同沒有證據就可以隨便定罪一樣的道理。
: 回應一點,
: 特支費一半是首長薪水是我國行政長官的特殊現象,
: 於法可能有據(可是我不知道是甚麼法?),
: 至少馬英九目前的特支費動用傳統上市沒問題的,
: 國務機要費因為總統沒有特支費就把他拿來當作特支費的性質使用,
: 這個於法好像也沒甚麼根據,不過就是這樣做了,
: 所以發票主要是要針對那一半需要開發票的錢來追查,
: 另一辦基本上是領現金,也不用開發票,也等於是薪水。
: 倒扁和弊案到現在,我一直覺得這個特支費或國務機要費真的很奇怪,
: 薪水就薪水,你可以加薪,但是不要另外弄一個名目不是薪水但是實際上有一半是薪水,
: 馬英九真的很會存錢,以前說薪水算他的資產好像就是少了那麼一些,
: 加特支費的一半之後就剛剛好了,這也可以代表他都沒坐其他很有獲利的投資以及貪污,
: 算是還經得起檢驗了!
: 不過特支費一半是薪水這個慣例真的要好好檢討,
: 看是要直接列入薪水或是怎樣,
: 不要總統都已經下台了,之後的總統和行政長官都還是因襲部合理的制度,
: 這樣倒扁還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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