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研究室管理人制度再討論
我大致贊成楷元的說法
不過有幾點說明一下
我想研究室的爭點在於僧多粥少,位置少於使用人數
這和之前408的情況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也無法協調只讓寫論文的同學有固定的位置
(萬一有人聲要要寫了,結果佔位一寫寫了一年半兩年呢?)
制度必然會有漏洞,所以還是回到楷元說的「心態」問題
不妨來思考一下研究室與我們的關係,
這樣可能會更容易從這麼多人定出來的規則當中解套
至少對我(算是中度使用者吧)而言,我希望研究室是一個親人的環境
可以讓我自由來去,可以讓我在到學校的時候、想看書的時候有一個位置作自己的事情
至於如何管理、怎樣鑰匙好像就只是配套的東西,
讓配套的規則反客為主把人綁死就不好了
在有人想要固定座位長期使用,有人卻只是爾一使用的前提下
我還是覺得應該設置管理人(或值日生、或輪班守衛、或開門人、或顧門人等)的制度
管理人(或任何職稱)設置的目的是滿足那些想要長時間有座位的同學需求
但是同樣的也應該負起義務(但是這個義務程度及內容應該如何則可以討論)
另一個我想補充的是,我認為管理人宜少不宜多,或是在同一時段的管理人宜少不宜多
第一個是原本409的座位就有限了,
即便可以讓兩人做同一座位,大家東西多再開個電腦的,
恐怕也無法滿足使用同學的真正需求
而且只有18個座位,確有14或15個管理人也很奇怪
故我建議,管理人應該定一個人數上限,超過人數上限的話可以用抽籤決定,
沒有抽重管理人的長期使用同學則需要辛苦一點,每天在佔個位置看書做事
然,這個抽籤而得的使用權利可以設個時程,例如以半學期為例
或是由管理同學與非管理同學自行交換
另外的規則我覺得楷元都說的很清楚了(不虧是念法律的!!^^)
其他的就是管理人職業倫理的問題(例如環境整潔,跟不使用時把桌子收乾淨等等)
還有一點就是請管理人要確實在桌面告知歡迎其他人使用的時間
畢竟這桌子也不是我們的,最多用個三年吧(有人要用四年嗎?)
沒有必要那樣捍衛一張桌子的貞潔
發揮桌子、研究室的使用效益恐怕也是管理研究室、設置研究的目的之一
還是要避免不必要的、讓人遺憾的誤會發生為宜
另外我也覆議學姐的說法,找個時間大家來當面定規則吧
星期五可以,星期四也無妨
這樣比網路上說的會更有效率多了!
※ 引述《Libram (另一種孤獨)》之銘言:
: 承上篇,我想把我的想法列點呈現會比較容易瞭解。
: 一、管理人制繼續存在,其權利包括:
: A. 擁有固定位置,可放置個人物品;但在非輪值時段內,他人有權利使用該位置,
: 故非使用時請將物品集中放置整齊。
: B. 擁有研究室鑰匙,嚴禁外流。
: 上述權利非管理人之一般使用者無權享有。
: 二、管理人的義務包括:
: A. 時段輪值,時段內有義務準時為其他人開門。
: B. 時段內秩序及整潔維護,並協調座位事宜。
: C. 管制人員進出,避免非本所之閒雜人等進入研究室;對於其他使用者個人物品,
: 僅負善良管理人之一般注意責任,不須負責遺失賠償。
: D. 若因故無法執行輪值工作,必須找代理人,至少在該時段初能夠開門。
: 三、桌子安排:研究室共十八張桌子、卅六個座位,
: 一半(9張桌子、18個位子)為固定管理人座位,另一半供臨時使用,
: 管理人視認領時段人數分配座位,
: 若人數 > 9 ,請抽籤協調部分管理人兩人一張桌子,並錯開使用時段。
: 若人數 < 9 ,則管理人一人一張桌子,使用方式見(一-A),
: 剩餘桌子列入臨時使用。
: 四、其他事項:
: A. 門口張貼輪值名單,如有可能聯繫需要者,請自行儲存通訊辦法。
: B. 若欲在管理人輪值以外的時間使用研究室,請自行事先委託任一管理人開門,
: 並在沒有管理人輪值的時候當然的負起管理人的義務。
: C. 若時段內有管理人怠忽職守並未開門,請先以電話聯繫,並得視情節輕重,
: 對該管理人之適任性提出公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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