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消息] 政大學生會決定不參加2011同志大遊行

看板NCCU作者 (worldbeater)時間12年前 (2011/10/28 14:16), 編輯推噓15(15038)
留言53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0 (看更多)
大家好,以下是秘書在前天晚上常會後以及根據聽錄音檔所做的記錄 草稿大意,希望對於當天議會開會狀況做一些說明。 在表決議程時,將此案的順序從七提前到五。 討論此案時,因為提案人並未到場。因此一位議員簡單的代提案人說 明提案單上的理由後就進入討論。 ※(提案主旨: 對10/29議會、幹事會是否參加第九屆同志大遊行一案,提請討論。) ※(提案本文: 有鑑於去年幹事會與議會都有參與同志大遊行,而台大、清大都有在 同志大遊行之前,辦理相關活動給校內同學們做暖身,而政大身為國 內社會人文學的指標學校,對此重要議題也希望能依循去年傳統,參 加此一活動,讓少數族群的聲音能被聽見。) 討論開始後,有議員拋出學生議會是立法機關,這件事應由學生會自 行決定是否參加,交由幹事會判斷的討論,而非由議會決定。有議員 提出個人疑問,不贊成以政大學生議會的名義參加,不然其他弱勢團 體的活動政大學生議會都要加入嗎?同時有意見表示,台大學生會有 去」。並認為學生議會沒有這個職權,不贊成參加。 另外對於參加的問題,有參加過的議員說明去年學生議會有參加,但 只有三人出席,大家應對自己舉手後決定的結果負責。有討論應該由 幹事會提案。有議員支持正方意見,代表的是關心這項議題;另一方 面,其認為權責的部分可以不用顧慮太多,應該要回歸想不想去這件 事。 學生議員提出動議:修正提案主旨,刪掉「幹事會」三字。 (贊成9票,反對0票,修正通過) 表決此案決議:(贊成3票,反對6票)此案未通過 以上為討論的過程,希望對理解這次會議有所幫助。因為時間比較趕 ,抱歉可能有所疏漏。 ※===========================以下為個人意見=========================※ 先說聲抱歉,周三晚上開完會後,用周四一天聽錄音檔趕完會議記錄對於秘 書負荷量比較大,所以現在才能把會議討論過程公佈。 同時澄清一下,根據上面的記錄可以看出政大學生議會對於參加與否並非以 台大的決議為標準,只是提出台大板上有過的正反意見,同時也有議員發言 表示政大學生議會不應被他校或之前的決議所限制。 用這篇稍微說一下個人想法,對於同志大遊行一案我偏向支持。在議場上忝 為主席並不能表達太多個人意見,但在會議中仍有卸下主席身分表達支持正 方立場。 但是, 我仍然尊重議會的會議結果,也認同這個議會所表決的結果可以接受大家正 反雙方的公評。 我個人所不認同的呢,是將議會不以議會名義參加的決議連結到議會對於議 題不願處理、具有歧視意涵,甚至是認為議員具有優勢地位。 就我在當天議場所感覺到的,多數議員對於同志大遊行活動的主旨及內容並 沒有相當多的理解,得到的資訊也並不充分。而經過討論後也偏向幹事會可 以由會長決定是否用學生會的名義參加,而並非覺得此議題具有很多社會上 的爭議或是個人價值觀的不贊成。當然個人感覺可能會出現偏差,但在議場 中並沒有聽到有人表示同治議題可能存在的爭議是一個考量點,同時也並沒 有討論到是否要考量不支持同志的政大學生等等問題。 在我自己對於學生自治的想像中,學生組織是應該對於不管是校內或校外的 議題都付諸關心,去年的同志大遊行我也有參加並走完全程。雖然不敢說我 百分之百支持議會這次的決定,但在資訊不足及對於代表權有疑慮的情況下 ,我可以理解不參加的原因。另外希望板眾們可以避免隔壁棚板眾之前的某 些言詞,像是我覺得在不理解他人的情況下貼上”優勢”的標籤是相當草率 的,回過頭來不也難免成了壓迫的那一方。 以上嘮嘮叨叨,跟大家分享。 Btw:貓空議會板最新文章撇去這幾天的討論,是10/24對於公聽會的連結,另 外最下面那份會議記錄是修改後重新po板,往上爬文可以發現比那篇日期更 後面的會議記錄。同時推廣一下之後會出現在批萬的NCCU_SP板,希望設在批 萬後可以解決貓空瀏覽人數不足的問題。 十二屆政治大學學生議會議長 余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70.172

10/28 14:16, , 1F
阿 原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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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不推不行呀XD 好比網路上戰「恐龍法官」者,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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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去看過判決書了呢?X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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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叫做「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宜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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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5:09, , 6F
伸錄音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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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另一篇文章推文,為何會冒然地給筆者貼"優勢"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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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這樣的作法是粗糙又毫不理性的,但是我正是要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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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認到這個"貼標籤",如果是權力對等的情形下,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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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推記錄 辛苦了 處理完事情會正式回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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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貼標籤的人權力勢必遠超過被害者,也就是多數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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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篇文章的筆者心中完全不去考量社會現實存在的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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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了一個人人權力平等的真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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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正是問題所在,也是同志為何作為弱勢團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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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相信議會當初也有想過會產生今天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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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初若是支持但體認到自己可能不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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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由性平委員補足相關的資訊,甚至是直接授予性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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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學生會,不一定是遊行,寫文章表支持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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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october9板友的文章寫得很好,希望各位併同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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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問要當時在場的性平委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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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的是提案人為何沒到場 而且沒有找代理人說明 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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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提的案子都如此不關心 是要其他議員怎麼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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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有點像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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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提案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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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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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幹事會的哪位有參加阿?記不太起來名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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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會是會長 議會是議長、某議員和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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癥結點就在於「投票贊成的人都要去喔~」這樣弔詭的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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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做的真的是太不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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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態支持但不參與遊行也是一個選項,授權給性平會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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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選項,這些都是學生議會可以再考慮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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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結果卻僅有「政大學生議會拒絕參與遊行」的結論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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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有欠周詳考慮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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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這怎麼會跟議員們「自己想不想去」有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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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在議會中應代表民意而不是議員自己私人意願,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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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議案但僅有少數議員參加,為什麼就沒意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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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學生議會拒絕繼續參與遊行」,和「政大學生議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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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參與遊行,少數議員到場支持」 這兩個新聞標題,各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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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的觀感是一致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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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然所有弱勢團體的活動都要加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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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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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3:08, , 43F
「情況、立場、價值觀允許的話,為什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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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3:09, , 44F
我們會因為救不了世界上所有受苦的人,就對眼前車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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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以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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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我們若不克加入所有弱勢團體的活動,就表示我們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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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眼前我們有機會參與的活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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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3:12, , 48F
是否能敦請各位議員再三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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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議員不在現場,也是很不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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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學生會長有列席在會議中,請問學生會長所率領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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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會是否有獨立運作得出結論的能力;還是僅僅是跟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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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3:20, , 52F
議會的表決結果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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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3:29, , 53F
這一篇用心的文章沒有解惑,反而讓人更加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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