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之前說的那個綜院小偷...

看板NCCU作者 (我們結婚吧,智代!)時間14年前 (2009/12/10 23:55),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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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聲明,是應一位學弟的請求而寫的。 因為當時值班的警衛(白頭髮,高高瘦瘦的)要他回去以後,請他還在裡面學校念書 的研究所同學或是學弟妹幫忙澄清,使得整起事件的風波告一段落。 我認識這位學弟,他剛從政大畢業不久,有空的時候還會過來政大聽課。 就我所知,他在綜院撕補習班散發的廣告單已經有三四年了,期間還抓過不少次補習 班的駐校代表和服務人員,那些人看到他出現,大多躲到其他教室或是廁所裡面,等 他走了以後,才敢出現,在其他教室裡面繼續進行他們的工作。這是他巡邏綜院不只 一趟的原因。 沒錯,他是一個很雞婆的人。 但是,並不表示他就一定有偷東西的嫌疑。原本管理員要他不需要把教室裡面遺忘的 筆記本上交,只要放在教室裡面的麥克風音響台上面就可以了,但是他看到BBS上 有人遺漏筆記的情事,還是會很雞婆的交給管理員,幾次下來讓管理員不勝其煩。 然後,最近有人質疑他身上那件義工背心的來源, 事實上,這是他去總務處底下的環境保護組申請,這很相當容易被查證的! 這件事情,至少有兩位組長和一位組員知道這件事情(環境保護組的組長和事務組的 組長,以及一位率先得知事情的環保組組員)。而這種小事情,跑去問總務長本人, 總務長有可能事必躬親、事事皆知嗎?試想,總務長能夠知道哪間廁所的衛生紙沒了 ?需要馬上補充嗎? 這位同學說好聽是熱心,難聽就是雞婆,這點綜院的管理員可以作證,就連大門口的 警衛也收過他撿到的遺失物。當時他還想把拾得的過程講清楚,只是受理的校警認為 不需要講那麼多,而且不需要每件遺失物都要備案,要不然事情會處理不完,警衛室 裡面堆積的東西太多了。 上周六的下午一點,他過去說明,同時也想歸還那件惹人爭議的義工背心,當時值班 的警衛知道事情以後,把他叫進警衛室裡面詢問過程,幸好管理員替他做證並且知道 事情的經過,要不然他真不知道又會惹出怎樣的事端。值班的警衛把事情跟他釐清完 畢以後,要他星期一下午一點半的時候,再來找警衛隊的隊長再做說明,他也去了- 證實是誤會一場。 在這個人人自危的時刻,大家怎能不草木皆兵呢?只是他的心已經涼了半截,做事做 得不夠仔細,事後引起了許多不必要的質疑。但是就我對他的認識,他只是出於熱心 ,或者說是雞婆也可以。總之,這次他應該學到教訓,也希望不要再有類似的風波。 政治所博士班 93252504 賴榮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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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弔詭 若小偷被看到的時候說他拿東西是要交出去給招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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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還是小偷嗎? 若好心人幫人拿東西去招領 被當小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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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 雞婆也不代表沒有偷東西的嫌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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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針對這個邏輯而言 沒有要針對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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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你所不知的奇人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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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雄介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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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03:53, , 7F
幹 學長超有GUTS
12/11 03:53,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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