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成吉思汗的轉讓?

看板MuscleBeach作者 (Maki)時間7年前 (2016/12/15 23:39), 7年前編輯推噓54(628179)
留言249則, 4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8 (看更多)
※ 引述《janny366 (Maki)》之銘言: : 會籍是三重館推888優惠時買的 : 但最近因爲家裡經濟因素的問題變成需要半工半讀回到家都累了 : 所以沒辦法常常去 : 想說要轉讓會員給有需要的人 : 但剛剛問了一下當初幫我辦會籍的業務關於轉讓的事 : 他只跟我說你出示證明我就幫你辦 : 然後傳了 : 合約轉讓 : 1. 搬家遷移(搬離新台北市以外之證明) : 2.重病(公立醫院有效證明無法繼續運動) : 3.移民(我不知道要打什麼,證明就對了) : 給我看 : 我說 : 可是我是因為家裡經濟因素上面都不是我的轉讓理由啊? : 他說那你找其他方式用書面資料 : 請問這種情況之下真的不能轉讓了嗎...... 來講一下後續好了,後來我也就上去消保會去做申訴, 在等待消保會處理的那幾個工作天,我也有私訊館長與成吉思汗的粉專。 館長只給了我一個讚,表示閱。 粉專給我的回應是說會請主管跟我講解一下,然後就沒再回我,我再密一次, 便說剛剛老闆再開會,不久之後上次跟我接觸的業務就來密我了。 跟我說:當初簽合約時也有告知過這些需求,也需要證明的不是?我是希望可以幫忙到你 ,但你不讓我幫我也很為難... 我說:你去找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的範本,契約範本是最低的標準,違反就是無效約定呀 , 他說:合約簽署是雙方同意才簽署的阿。 我說:高中公民應該有學過吧,如果這份合約是違法的合約他就是無效的阿。 後來他就一直說,可是我簽名了呀合約就是生效了之類的,後來還叫我直接去解約, 這樣就不用甚麼證明了。 但解約還要賠違約金,我不願意,便結束話題。 (這幾天我怕因為消保會這條管道不通,所以我也去弄了就職證明。) 後來我今天再密他,我跟他說:我現在已經有就職證明了。 他跟我說,消保官已經來信了,你要請消保官再次來信且讓消保官得知你已經處理好了, 不然我們處裡的管道只有去消保官,在職證明可以轉, 但你要請消保官回信給我們讓我們得知,我們才能幫你轉。 我則回應:你應該先處理我轉讓的問題,我才能去處理消保官的問題。 他說: 合約再傳讓這一項裡標明的是 "(1)會員除遭不可抗拒之因素情況外,如搬家、移民、重 病? 依照申訴公函裡提到的"因家庭經濟因素" 這一項公司可以認可辦理傳讓。決不會為難。 主管已看過對話內容。表明這已無關轉讓的問題,而是公司名譽問題。 但因對話內容林小姐提及到 "如果是違法的話簽約等於無效" 這一句話已影響到公司名譽 問 本契約已經由新北市體育處審核過,如果林小姐不認同這一粉合約是有效的,那本司如何 把 在協助辦理轉讓的前提之下是需要林小姐認同本司的合約是一份有效的合約。 ------------------------ 對話到目前為止,我已讀了。 但我實在不懂成吉思汗現在表達的意思是甚麼,我也不太確定這個契約是否真的由體育處 審 那如果通過為何健身中心的定型化契約沒有列出這一條轉讓會籍的規定? 要我認同這份合約是有效的,就要表示他轉讓會籍的條件也是有效的? 我怎麼想都覺得不太對勁,所以只好PO出後續問問看這樣該怎麼辦了Q_Q 謝謝大家了...!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62.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uscleBeach/M.1481816366.A.4A9.html ※ 編輯: janny366 (27.242.227.22), 12/15/2016 23:48:07

12/15 23:48, , 1F
其實真的這樣看下來對方問題不大啊…合約內容已經載明,
12/15 23:48, 1F

12/15 23:48, , 2F
你也簽名了,如認為違法倒可以當初就不簽,不是簽了再說
12/15 23:48, 2F

12/15 23:48, , 3F
這違法我不認…(根據合約回答無站立場…
12/15 23:48, 3F

12/15 23:52, , 4F
合約怎麼寫就怎麼做啊 不過看起來合約違法應該無效
12/15 23:52, 4F

12/15 23:52, , 5F
想知道的是合約本身哪裡違法? 如果是真的違法就是全部
12/15 23:52, 5F

12/15 23:53, , 6F
會員權益的問題了
12/15 23:53, 6F

12/16 00:00, , 7F
看懂了。總之他會讓你轉讓,但覺得你說它們合約違法部分
12/16 00:00, 7F

12/16 00:01, , 8F
不妥。因為館長一直都說自己的契約是經過消保官認可的
12/16 00:01, 8F

12/16 00:03, , 9F
原來如此轉讓好複雜啊 是不是每間都一樣沒例外
12/16 00:03, 9F

12/16 00:07, , 10F
後續說你影響商譽 是要吉你的意思嗎
12/16 00:07, 10F

12/16 00:12, , 11F
健身工廠的轉讓就沒限制 雙方同意即可
12/16 00:12, 11F

12/16 00:12, , 12F
不認同一樓說法,違法就是違法,不該是簽約就無視
12/16 00:12, 12F

12/16 00:13, , 13F
法律應是最低標準,同時我也討厭這些制度,好麻煩
12/16 00:13, 13F

12/16 00:15, , 14F
感謝原PO血淋淋的例子,祝福圓滿解決
12/16 00:15, 14F

12/16 00:16, , 15F
紅明顯,小弟法律知識不好,想知道哪裡違法了@@
12/16 00:16, 15F

12/16 00:17, , 16F
原來這麼複雜 常看到轉讓文還以為是想轉就轉
12/16 00:17, 16F

12/16 00:18, , 17F
我打去做法律諮詢,諮詢是告訴我說倘若定型化契約裡沒
12/16 00:18, 17F

12/16 00:19, , 18F
有這一條就不該列舉出來這樣有違消保法之嫌才幫我轉交上
12/16 00:19, 18F

12/16 00:19, , 19F
級機關的
12/16 00:19, 19F

12/16 00:19, , 20F
否則他們今天也不會收到來信不是嗎?
12/16 00:19, 20F

12/16 00:38, , 21F
我最近有轉健工的會籍,真的是不囉嗦,不會廢話一堆
12/16 00:38, 21F

12/16 00:44, , 22F
我有疑問! 不是合約給消保官看過 為什麼還會違法?
12/16 00:44, 22F

12/16 00:44, , 23F
阿 看錯了 是新北市體育處
12/16 00:44, 23F

12/16 00:52, , 24F
成吉並沒有違法好嗎…法律用語" 得、應、不得"要搞
12/16 00:52, 24F

12/16 00:52, , 25F
懂!
12/16 00:52, 25F

12/16 00:57, , 26F
"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裡並沒有寫說<不得>加註限制轉
12/16 00:57, 26F

12/16 00:57, , 27F
讓會籍條件好嗎,除非是顯失公平的條款
12/16 00:57, 27F

12/16 01:00, , 28F
定型化契約...請照主管機關範本走
12/16 01:00, 28F

12/16 01:03, , 29F
契約範本只是參考用,沒有法律效益
12/16 01:03, 29F

12/16 01:05, , 30F
主管機關公布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
12/16 01:05, 30F

12/16 01:05, , 31F
載事項"才有法律效益
12/16 01:05, 31F

12/16 01:05, , 32F
平常也很喜歡館長 但是這次成吉真的很不厚道 既然都有定型
12/16 01:05, 32F

12/16 01:05, , 33F
化契約了還刁難消費者 於情於理都處理的不是很乾脆 不像館
12/16 01:05, 33F

12/16 01:05, , 34F
長平常直播的作風
12/16 01:05, 34F

12/16 01:11, , 35F
原PO加油
12/16 01:11, 35F

12/16 01:12, , 36F
搞懂"定型化契約"再來評論很難嗎?花個20分鐘google
12/16 01:12, 36F

12/16 01:12, , 37F
一下吧
12/16 01:12, 37F

12/16 01:15, , 38F
希望原po可以順利轉籍,但是關於是非對錯還是希望大
12/16 01:15, 38F

12/16 01:15, , 39F
家弄清楚
12/16 01:15, 39F
還有 170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12/16 15:42, , 210F
你也知道”如果“消保會不通啊?
12/16 15:42, 210F

12/16 15:43, , 211F
我還以為你沒看到如果消保會不通呢
12/16 15:43, 211F

12/16 15:43, , 212F
本來就不是不準轉,只是有門檻,你願意跨人家也不會刁你
12/16 15:43, 212F

12/16 15:44, , 213F
那個門檻本身就是刁難啊
12/16 15:44, 213F

12/16 15:49, , 214F
何不就健身房之間的互相比較?請您不要舉一些莫名的例子
12/16 15:49, 214F

12/16 15:49, , 215F
來互相比較好嗎?信用卡,電信門號就是有本質的不同怎麼
12/16 15:49, 215F

12/16 15:49, , 216F
能放在一起比較
12/16 15:49, 216F

12/16 15:52, , 217F
原本的訴求"好累不想去讓我轉"未達合約過戶門檻啊,是為
12/16 15:52, 217F

12/16 15:52, , 218F
此才告官,告官之後又怕官商勾結欺侮弱勢,那就生證明給你
12/16 15:52, 218F

12/16 15:52, , 219F
囉,反正我兩手都有資源,是轉定了,只是對方語氣像要吉
12/16 15:52, 219F

12/16 15:52, , 220F
我影響商譽,人家怕怕。
12/16 15:52, 220F

12/16 15:54, , 221F
即使原PO選擇了對他最有利的方式也無可厚非呀
12/16 15:54, 221F

12/16 15:54, , 222F
不過所謂的台灣制霸對於會員轉讓相較於健工有額外限制
12/16 15:54, 222F

12/16 15:55, , 223F
即使這次沒有被消保官查,我看了也是呵呵
12/16 15:55, 223F

12/16 15:56, , 224F
等直播囉XD
12/16 15:56, 224F

12/16 16:04, , 225F
xx哥你馬幫幫忙,照你的邏輯如果成吉認為自己限制的條款
12/16 16:04, 225F

12/16 16:04, , 226F
沒有問題站的住腳,何必後來還要妥協。
12/16 16:04, 226F

12/16 16:04, , 227F
希望不要又是手下人白目扣獎金云云啊,大膽說我就是限
12/16 16:04, 227F

12/16 16:04, , 228F
制會員轉讓,我就是合法,我很期待看到這種直播
12/16 16:04, 228F

12/16 16:38, , 229F
成吉妥協?他要證明而原PO也給了,到底是誰妥協?
12/16 16:38, 229F

12/16 16:44, , 230F
我只知道有一方發現消保官來信了趕快要求另一方去跟消
12/16 16:44, 230F

12/16 16:44, , 231F
保官說,我處理好了哦,我沒有要申訴了ㄏㄏㄏ
12/16 16:44, 231F

12/16 16:45, , 232F
難道這也要做成懶人包才能讓某些人也能看得懂?
12/16 16:45, 232F

12/16 16:45, , 233F
我還知道,有某位版友大約看不懂文章順序跟意思表達呢
12/16 16:45, 233F

12/16 17:43, , 234F
館長要直播了嗎!
12/16 17:43, 234F

12/16 18:10, , 235F
轉讓這麼麻煩,有沒有證明那麼重要嗎
12/16 18:10, 235F

12/16 23:15, , 236F
等直播 看雙方說法囉
12/16 23:15, 236F

12/16 23:18, , 237F
正在直播 館長火氣整個起來了XD
12/16 23:18, 237F

12/16 23:26, , 238F
館黑被打臉不敢留言了
12/16 23:26, 238F

12/16 23:26, , 239F
哈哈哈 某館黑被打到臉飛啦
12/16 23:26, 239F

12/16 23:59, , 240F
館黑崩潰 哈哈
12/16 23:59, 240F

12/17 00:28, , 241F
沒看直播,請問館長講了什麼足以打館黑的臉?
12/17 00:28, 241F

12/17 00:29, , 242F
為啥他才講完就讓某模範館黑就掂惦不再推文了?
12/17 00:29, 242F

12/17 00:36, , 243F
除了大聲也沒第二招了
12/17 00:36, 243F

12/17 00:40, , 244F
大聲有用?這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又不是面對面講
12/17 00:40, 244F

12/17 01:07, , 245F
糟糕,館黑失血過多,無法回應
12/17 01:07, 245F

12/17 02:24, , 246F
臉痛痛 幫QQ
12/17 02:24, 246F

12/17 03:28, , 247F
人呢 去哪兒了??
12/17 03:28, 247F

12/17 15:42, , 248F
哭暈在廁所了吧 等下一次成吉新聞再出來噴幾句
12/17 15:42, 248F

12/18 13:12, , 249F
台灣的法治教育徹底失敗
12/18 13:12, 249F
文章代碼(AID): #1OKhakIf (MuscleBeach)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OKhakIf (MuscleBe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