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Samsung z flip3他真的折了

看板MobileComm作者 (討論時冷靜佔上風)時間2年前 (2021/12/11 17:55), 2年前編輯推噓-157(71228627)
留言926則, 198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9/12 (看更多)
身為三星鐵粉?的我從2010年的GALAXY S1就用到現在、大概從Note 4那年才換成Note系列 而現在用Note 10+繼續撐XD(當年還真的幾乎是一年一機、後面硬體起來之後每一台三星 手機沒特殊意外的話多半可再多撐個好幾年,也就是換機間隔變成2~3年甚至4年)。 PS:我也有玩GAME,但近年來玩的時間越來越少。 但,從第一代摺疊機出來的時候,對我來說這東西/科技還不算普及,比較像是有餘力者 前往嘗鮮體驗的手機,但耐用度、或是有沒有什麼難以發現的瑕疵與缺點都是個未知數。 所以雖然現在初到了第三代摺疊機、但我還是不太買這種手機,一來是價格偏高、二來是 遊戲與影片畫面的(滿版)支援度不高。 當使用者遇到這個狀況又投訴無門時就會在網路上發文討個公道,這絕對是人之常情。 不過我覺得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在台灣的這些賣出去的摺疊手機裡發生這樣自然損壞的 比例到底是多少? 產品會壞掉的原因有幾個可能: 1.產品本身瑕疵、導致壽命遠低於正常值、讓物料本身提早壽終正寢 2.使用者的生活圈或使用習慣,如溫濕度環境等、對手機螢幕的材料來說屬致命傷 提早爆裂。 但不論是1或是2都要到一定的程度、比例,才會像當初Note 7電池爆炸自燃事件讓製造商 三星深度調查了解問題發生的原因,進而公開聲明這個事件災情的原委。 (還有三星Note 4在韌體上出包,韌體更新後桌面出現黑白格子的異狀) ============================================================== 以下這段話是在描述既定現實、並非要受害者找出錄影片段 ================================================================== 這就像有人買電腦螢幕也發生自爆/裂的狀況,正常來說沒有人會24小時監控自己的 螢幕、因此問題發生時自己無法提出證據、商家也不可能知道你的環境與使用狀況, 手機出現非正常的爆裂時,維修站不可能只聽送修者的片面之詞就相信你所說的。 東西突然壞掉只要是人都會心疼、尤其是這種非正常/常態的狀況發生在用戶身上,根本 心都涼了,面對這種問題的自救方法,不外乎就是找出全台購買折疊機且有發生同樣狀況 的用戶看看到底是否屬於產品本身常態系瑕疵、以及受害者有多少。 這就是當消費者認為是廠商問題、但廠商不願給你調查允諾的時候能自救的辦法了吧~ 在網路上發文除了會找到一樣問題的消費者之外,也會有一些厭惡該品牌的起鬨留言 模糊的焦點! 就實際層面來說,非當事者、只是單純起鬨靠北品牌機雖然可讓文章"在該網路平台上 "稍微明顯一點之外,並不會讓原本只有10台的問題機變成1萬台自爆機, 進而讓三星正視此問題。 以上,祝大家的手機平板(不分品牌)都能健健康康的使用好多年~ 受害者家屬(?)能妥善獲得重視並把問題給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97.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639216541.A.E82.html

12/11 17:57, 2年前 , 1F
你說得對,我不是當事人,我閉嘴QQ
12/11 17:57, 1F
補充一下,產品推出後多次去把玩展示機,然後就看到FLIP 3 摺疊處的邊邊已有瑕疵 當時有拍照存證但照片不知道跑去哪了、正在找XD https://upload.cc/i1/2021/12/11/fMRl1r.jpg

12/11 18:01, 2年前 , 2F
起哄?
12/11 18:01, 2F

12/11 18:02, 2年前 , 3F
我看起鬨的是你吧 笑死
12/11 18:02, 3F

12/11 18:03, 2年前 , 4F
檢討使用者 沒問題
12/11 18:03, 4F
不然,你拿出讓三星信服的證據阿~你怎會認為網路起鬨就算證據? 這叫做檢討使用者?不得討論各種狀況嗎?

12/11 18:05, 2年前 , 5F
問題炒到媒體關注,廠商才會優先處理...
12/11 18:05, 5F

12/11 18:05, 2年前 , 6F
川星:你們畢竟是死忠的
12/11 18:05, 6F

12/11 18:06, 2年前 , 7F
圖都給你了 維修單也附了 你還要檢討是用戶問題?
12/11 18:06, 7F
你的邏輯要改一下喔, 問題發生了,你無法提出證據要怎麼讓廠商心服口服願意幫你修? 學廣告,躺地上滾來滾去說這不是肯德基嗎?

12/11 18:06, 2年前 , 8F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把舉證責任推給消費者也
12/11 18:06, 8F

12/11 18:06, 2年前 , 9F
太不負責任。三星應該說明是怎樣的外力,會導致螢
12/11 18:06, 9F

12/11 18:06, 2年前 , 10F
幕折縫破裂,其他地方完好無缺。
12/11 18:06, 10F
疑,你是不是以為NOTE7爆炸回收事件是由三星自己找到問題的? 三星有自己的工廠做測試開闔的次數並給消費者知道, 你乾脆說不被自己的腳踩爆了螢幕,請三星提出是我踩爆的證據好了XD 這就是羅生門阿,你沒證據、三星測試下也沒遇過這種問題, 而且,整篇文章特地在一開始就寫說有可能是產品瑕疵你卻無視, 卻一直認定消費者無法提出證據有吵有糖吃就好?

12/11 18:09, 2年前 , 11F
少數產品發生瑕疵不代表可以兩手一空 全推給消費者
12/11 18:09, 11F

12/11 18:09, 2年前 , 12F
不然保固是訂好玩的?
12/11 18:09, 12F
少數產品瑕疵,就是要看發生問題的比例阿XD 不然你又怎知道持有者是誰、怎麼使用、從哪裡買的完整狀況? 保固不是寫好玩的阿,難道保固有說無償讓消費者不用理由就可幫換爆裂螢幕? 你要玩三星叫消費者舉證這一套說詞? 怎麼先提出非人損的證明給大家瞧瞧? 這就是困難的地方好嗎XD 所以,我就想了解到底在台灣裡有多少台摺疊機自爆? 有一定的比例自爆也不用在網路上靠北,光是自爆的比例異常時三星就更理虧 ,就會像Note7一樣展開調查。 或是前面推文中有人說 韓國三星免費換 ,是怎樣免費換、他的合約怎麼寫、有沒有加購 螢幕保險之類的? 這些細節也沒有人知道阿。 最實際的就是當事者很不爽、但又無法提出非人損之證據,假設這些零星案例都被判定 人損讓這幾位消費者吃虧,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他有好一陣子不會再買三星手機、或是三星 摺疊手機。 靠北卻提不出證據,一點幫助也沒有啊。 如果能聚集全台用戶的實際案例給三星知道,才有機會獲得正視。 空洞、無實際經驗的靠北,對當事者(或你想叫他受害者)來說,一點用都沒有。

12/11 18:11, 2年前 , 13F
好棒
12/11 18:11, 13F

12/11 18:13, 2年前 , 14F
檢討用戶是果粉專利 不要剽竊 謝謝
12/11 18:13, 14F

12/11 18:14, 2年前 , 15F
所以判斷人為損害的標準是什麼
12/11 18:14, 15F

12/11 18:17, 2年前 , 16F
三星這次是被迫背了一個黑鍋
12/11 18:17, 16F

12/11 18:17, 2年前 , 17F
大家可能不知道三星完全管不到保固內損壞
12/11 18:17, 17F

12/11 18:17, 2年前 , 18F
我第一次聽到也是覺得幹怎麼可能?
12/11 18:17, 18F

12/11 18:17, 2年前 , 19F
但折疊處沒有一個是三星做的
12/11 18:17, 19F

12/11 18:17, 2年前 , 20F
螢幕也沒有一塊是三星做的
12/11 18:17, 20F

12/11 18:19, 2年前 , 21F
樓上什麼意思我實在看不懂
12/11 18:19, 21F

12/11 18:19, 2年前 , 22F
言之無物
12/11 18:19, 22F

12/11 18:19, 2年前 , 23F
而且就算是原因2廠商也該負責吧,廠商沒說清楚什麼
12/11 18:19, 23F

12/11 18:19, 2年前 , 24F
環境/場景/習慣會導致手機故障
12/11 18:19, 24F
所以才說這種羅生門 這邊簡稱自然螢幕爆裂的消費者為受害者好了,這樣星黑可能會比較爽。 受害者遇到了問題,但因為是突發狀況根本不可能有24小時監控攝影機拍攝到自然爆裂 的過程。 而三星在出廠之前也就已經做好了N次的折疊測試,所以會突發自爆再被害者身上的問題 是三星也想不到的。 尤其是,如果只是零星案例、沒有到過去Note 7那樣高比例的事件或危險性的層級時, 每有廠商會輕易的願意當作自己倒楣幫你免費出保換新。 也不會因為特定討厭韓國或討厭三星的人的靠北就做為這次事件的依據~

12/11 18:20, 2年前 , 25F
哇,我也是三星粉,但你這樣幫品牌護航真的不行欸
12/11 18:20, 25F
我不認識你,也不知道/不在意你到底買了什麼三星產品, 但你覺得叫你舉例或找其他受害者累積資料叫做護航的話,我只覺得你的想法該成長了。 沒有人願意自己的產品遇到這種事情,但是突然爆裂出必有因,你要找出那個原因 就是有錄影、不然就是找再台灣其他的受害者,看看到底有多少數量有一樣的問題。 而不是單純靠北。

12/11 18:20, 2年前 , 26F
就idcc體阿==
12/11 18:20, 26F

12/11 18:21, 2年前 , 27F
原po的意思應該是要廠商正視
12/11 18:21, 27F

12/11 18:21, 2年前 , 28F
先把遇到相同問題的買家聚集起來
12/11 18:21, 28F

12/11 18:21, 2年前 , 29F
同時反應給三星
12/11 18:21, 29F

12/11 18:21, 2年前 , 30F
才能獲得更大的能量讓三星重視吧
12/11 18:21, 30F

12/11 18:21, 2年前 , 31F
畢竟單一使用者的使用情境不明
12/11 18:21, 31F

12/11 18:21, 2年前 , 32F
樣本不夠多的情況下要三星吞當然比較困難
12/11 18:21, 32F
還有 854 則推文
還有 199 段內文
12/14 08:01, 2年前 , 887F
不管解法認同或不認同
12/14 08:01, 887F

12/14 08:02, 2年前 , 888F
現在雙方不要再針對情緒性發言追著打
12/14 08:02, 888F

12/14 08:02, 2年前 , 889F
讓問題回歸,才是對受害消費者有利的
12/14 08:02, 889F

12/14 08:02, 2年前 , 890F
當消費者自己就打成一團沒有共識
12/14 08:02, 890F

12/14 08:02, 2年前 , 891F
又怎麼說要團結起來對三星施壓呢?
12/14 08:02, 891F

12/14 08:03, 2年前 , 892F
不是模糊焦點而已,還有偷換概念,扭曲事實。
12/14 08:03, 892F

12/14 10:01, 2年前 , 893F
你要不要先看看你自己溝通多順利w 也沒人阻止你
12/14 10:01, 893F

12/14 10:01, 2年前 , 894F
幹嘛啊,單純講你一整串邏輯實質出現的問題而已
12/14 10:01, 894F

12/14 13:16, 2年前 , 895F
全球大廠連“你口中的小樣本瑕疵“都不願意吸收
12/14 13:16, 895F

12/14 13:17, 2年前 , 896F
判定人損好歹也提出幾個損壞點證據
12/14 13:17, 896F

12/14 13:18, 2年前 , 897F
我不認同瑕疵商品的“舉證責任”要在消費者身上
12/14 13:18, 897F

12/14 17:46, 2年前 , 898F
你打一堆字 超過一半是廢話你知道嗎?
12/14 17:46, 898F

12/14 17:48, 2年前 , 899F
板規有說對發廢文的使用者要有禮貌嗎?
12/14 17:48, 899F

12/14 17:50, 2年前 , 900F
各種情緒發言還敢講禮貌 所以才說你沒自覺 雞蛋大師
12/14 17:50, 900F

12/14 17:51, 2年前 , 901F
儘管哭哭別人80你吧 笑死
12/14 17:51, 901F

12/14 18:04, 2年前 , 902F
你自己紅字都說10台問題機不會讓三星正視 討罵就別怪網友
12/14 18:04, 902F

12/14 18:07, 2年前 , 903F
問題機就算少也不能無理由推給消費者
12/14 18:07, 903F

12/14 18:12, 2年前 , 904F
有多少網友因為原po而不買三星 少賺的你覺得只有幾萬塊嗎
12/14 18:12, 904F

12/14 19:57, 2年前 , 905F
護航就護航,扯一堆廢話
12/14 19:57, 905F

12/14 19:57, 2年前 , 906F
誰會花那麼多時間講一堆屁話
12/14 19:57, 906F

12/14 19:58, 2年前 , 907F
護航嘴臉實在難看
12/14 19:58, 907F

12/14 20:01, 2年前 , 908F
既然你都是依照既定事實所敘述 所以這篇的核心價值是什麼
12/14 20:01, 908F

12/14 20:26, 2年前 , 909F
12/14 20:26, 909F

12/14 20:27, 2年前 , 910F
保內被判人損 消費者無法接受 那如果消費者不舉證結果是?
12/14 20:27, 910F

12/14 20:30, 2年前 , 911F
就還是被判定人損啊 那的確 你沒請消費者舉證 所以結果會
12/14 20:30, 911F

12/14 20:31, 2年前 , 912F
不是人損以外的答案嗎?
12/14 20:31, 912F

12/14 23:05, 2年前 , 913F
樓上這就有點不太一樣耶
12/14 23:05, 913F

12/14 23:06, 2年前 , 914F
集合受害消費者,和舉證是不同的事情
12/14 23:06, 914F

12/14 23:06, 2年前 , 915F
舉證是集合受害消費者,一起證明都是自然破裂
12/14 23:06, 915F

12/14 23:06, 2年前 , 916F
但原po只說集合受害消費者,讓整體案件數增加
12/14 23:06, 916F

12/14 23:06, 2年前 , 917F
就能拿著現有受害消費者有多少的數據
12/14 23:06, 917F

12/14 23:06, 2年前 , 918F
去和三星談或是施壓
12/14 23:06, 918F

12/14 23:07, 2年前 , 919F
讓三星肯承認這些受害消費者可能真的是自然破裂
12/14 23:07, 919F

12/14 23:07, 2年前 , 920F
然後啟動調查
12/14 23:07, 920F

12/14 23:07, 2年前 , 921F
這和消費者舉證是不同的唷
12/14 23:07, 921F

12/15 00:21, 2年前 , 922F
十位二十位手機使用者宣稱手機自然破裂的行為 我不認為是
12/15 00:21, 922F

12/15 00:22, 2年前 , 923F
一種舉證 當然人數一多 有可能提出可再現的方法來證明是
12/15 00:22, 923F

12/15 00:22, 2年前 , 924F
手機在正常使用下自然破裂
12/15 00:22, 924F

12/15 00:23, 2年前 , 925F
如果只是集合受害消費者 我覺得頂多是向廠商施壓 朝向廠
12/15 00:23, 925F

12/15 00:25, 2年前 , 926F
商自行調查手機是否有瑕疵
12/15 00:25, 9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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