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國時報 我們殺了伯仁?
順道一提,上個禮拜有人點出中國時報投書
有一個署名「王師凱」的作者,其實是國民黨的政戰系統特種黨部(駐台北公館)
當然我想這幾天以中時、聯合為首,有不少看起來真的是莫名其妙的投書
它們很可能是從國軍的政戰系統,甚至是國民黨的特種黨部放出來的煙霧彈
當然大多數的黨工不會笨到把特種黨部的代號放到投書上
但如果這幾天看到類似下面這種投書作者的名字的話,大家就不妨注意一下
「黃國X」-國民黨在各縣市的後備軍人黨部,也就是黃復興的地方支部
通常第三個字都跟縣市有關,例如黃國彰、黃國雄、黃國屏、黃國蘭等
劉漢興,或其它劉開頭的具有外省氣味的名字,這通常意味著警察界
古代偉人的名字,例如田單、岳姓開頭的、覺民、陽明等
孔開頭的,這很可能是滲透在學校裡面的知青黨部
以上資訊提供大家一笑,閒來嗑牙
但我以為國民黨在各政府體系裡面的特種黨部
隨著李登輝執政和政黨輪替,應該已經被拔得差不多了才對
沒想到「王師凱」趁著洪案的契機,又出來搞工作……
※ 引述《chunchang (norton)》之銘言:
: 真相?大家都在迴避,所以晚上聚凱道。真相就是太陽太大,有些人就直接主張起訴太陽
: 。
: 做不到,就抓叫人曬太陽的人,就有法醫發明「他為」一字,說要從英文homicide翻來才
: 懂,就是「他殺」。
: 法醫鑑定洪仲丘死亡主因,是「他人強迫操練體能,導致中暑器官衰竭身亡;並無外傷,
: 應非預謀殺人,也非意外」。但說顧及「殺」字刺眼,為了緩和家屬情緒,字斟句酌後採
: 用「為」。
: 司法調查還有考慮家屬情緒的?那「死刑」判決都要寫「上天堂」?
: 這麼一「字斟句酌」,那所有的死亡,意外、車禍、跌倒、病歿,不都是「他殺」?連「
: 自殺」也是。
: 那不都是「我為」?我們不用核能,燒那麼多碳,溫室效應,氣溫升高到35度,害得洪員
: 中暑,不正是我們殺了伯仁?
: 我們還建立了個暴力組織--軍隊,要靠它來保衛我們,有軍紀,有軍法,有三軍統帥,
: 也是我們民選任命的,今天這個必要之惡與太陽合謀殺了人,那不都是「我為」?縱放大
: 官,那是否要把馬英九也關押才罷休?
: 那以前的統帥,是不是都要與那位關在牢裡的送做堆?
: 說軍中有「黑幕」?每個人都當過兵,都該知軍情,怎麼會容忍這個「黑幕」那麼久,還
: 有法律規定?若說我們剛從不民主時代過來還有的說,現在「民主」已快三十年了,若還
: 有「黑幕」,這也是大家的共業,怪誰?
: 說不信軍法,要引第三者司法來管查,那司法說不是「預謀殺人」,大家信不信呢?那這
: 「他殺」是哪個「他」?是天氣?是笨戒護士?還是天下第一旅?還有護士醫生,開車太
: 慢的司機,都是?那他們的犯意連結何在?這個犯罪集團是如何造成的?
: 慢查被說是滅證串供,速結又說是掩飾包庇,反正只要不是得出「集體預謀虐殺」的結論
: ,就不是「真相」,就沒有原諒,就不罷休,就每天民嘴公審。
: 那政府只好把「他們」全抓到牢裡,看看「我們」要如何熄火,全然不講法。面對群眾「
: 他為」,講「法治」是太迂腐、太危險了。
: 任何要講「法治」的人都被罵:「死的不是你家的,你不懂將心比心」。可是法治就是不
: 要當事人、九等親、苦主來判案,來決定真相獎懲,那是私刑,無法無天的「他為」。
: 說洪員有人權,那些被抓的「他」,他們的人權怎麼沒人說?
: 范佐憲士官瞟了下鏡頭,也說是罪大惡極,心虛慚怵,那他氣死在看守所,是不是也是「
: 他為」?腳鐐手銬,他的人權何在?
: 對不起,軍法不好,不文明,不透明,那也是「我為」的,存在好久了,不能為了依箭畫
: 靶,就拉司法來畫,若司法的結論與所要畫的「真相」不符,那是否要叫FBI、中紀委來
: 介入?
: 司法界的人都認為,若依司法,被控的18人幾都不會成罪。幸好還有受令的軍法,較可來
: 迎合「民憤」?
: 洪仲丘把軍法都推翻了,證明台灣是個「悲慘世界」,敢有聽ㄟ咱的歌,當然該發「旌忠
: 狀」。
: 一切就是先有箭,再畫靶,十個謊,來掩一個謊,就是不能接受「意外」的真相,故要一
: 直找,所以才有「他為」的發明。
: 立刻可用到狂犬病上。誰他家養的狗?(公務員)
--
◣▲◢ by cgi0911
███████████████◣████████████◢◢◢◢◢◢◢◢
███▅▅████▆█◢█◣███◢█◣████████◢◢◢◢◢◢◢◢
███▅▅█▅▅████▅██◥██▅█████████◢◢◢◢◢◢◢◢
█████▅▅█████ █████ █████████◢◢◢◢◢◢◢◢
Espa~na. Un pa'is, Una ilus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08.16.211
→
08/05 10:29, , 1F
08/05 10:29, 1F
推
08/05 10:32, , 2F
08/05 10:32, 2F
→
08/05 10:34, , 3F
08/05 10:34, 3F
→
08/05 10:35, , 4F
08/05 10:35, 4F
→
08/05 10:36, , 5F
08/05 10:36, 5F
→
08/05 10:36, , 6F
08/05 10:36, 6F
→
08/05 10:39, , 7F
08/05 10:39, 7F
→
08/05 10:40, , 8F
08/05 10:40, 8F
→
08/05 10:41, , 9F
08/05 10:41, 9F
→
08/05 10:41, , 10F
08/05 10:41, 10F
→
08/05 10:42, , 11F
08/05 10:42, 11F
→
08/05 10:43, , 12F
08/05 10:43, 12F
→
08/05 10:43, , 13F
08/05 10:43, 13F
→
08/05 10:43, , 14F
08/05 10:43, 14F
→
08/05 10:43, , 15F
08/05 10:43, 15F
→
08/05 10:44, , 16F
08/05 10:44, 16F
→
08/05 10:44, , 17F
08/05 10:44, 17F
→
08/05 10:44, , 18F
08/05 10:44, 18F
→
08/05 11:00, , 19F
08/05 11:00, 19F
噓
08/05 12:16, , 20F
08/05 12:16, 20F
推
08/07 22:55, , 21F
08/07 22:55,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