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mentalk板變屁孩板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看板MenTalk作者 (王牌)時間9年前 (2015/05/05 21:47), 9年前編輯推噓9(16736)
留言59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23 (看更多)
※ 引述《gv390 (或許是寂寞)》之銘言: : 以前遇到奇葩來還可以噓到X 讓他進桶 : 阿這個擺明來亂的怎麼就無法可治? 奇葩由誰認定? 奇葩=違規嗎? 噓到X2就進桶,不就助長霸凌跟多數暴力?

05/05 20:56,
3.1被無限擴張的結果,其實等於是把某版之前幹很兇的自
05/05 20:56

05/05 20:57,
在表意權搬過來而已
05/05 20:57
不是這樣說的吧? 自在表意權是過大發言範圍。 板規3是相反的,是限縮。

05/05 20:59,
評價可為評論的內容之一
05/05 20:59
所以評價的範圍更小阿!是子集合。 評價才沒違規,評論卻不是評價是會違規的。

05/05 21:00,
好氣好氣是攻擊用詞?
05/05 21:00
得從脈絡判斷 用傻瓜罵人是攻擊用詞。 說自己的情人是傻瓜有可能是調情。 不能斷章取義把字句獨立出來判斷違規與否。

05/05 21:02,
喔對了,3.2就更扯了這我還沒說呢
05/05 21:02

05/05 21:03,
不是紅線是直接死,因為根據3.2,就算一百個人覺得是廢
05/05 21:03

05/05 21:03,
文,只要該篇作者檢舉說他沒有發廢文是不實指控就掰了
05/05 21:03
是的 這有可能是多數暴力阿! 如果一百個人說A是白癡,A自稱不是白癡。 難道A就是白癡嗎? 你教我怎麼判斷文章是不是廢文? 有沒有明確定義可以套用來判定? A覺得廢的文章B可能覺得優質阿! 主觀意識?所以我好奇問一下,如果發文者說沒有發廢文,結果版主認定是廢文 那把他水桶了,版主會怎樣? 板規沒禁止發廢文,我怎麼會因為這樣水桶人= =

05/05 21:06,
同時,3.2無限擴大的結果就是無論板主行為如何,只要提
05/05 21:06

05/05 21:07,
及板主的言詞他不喜歡,即可自身判定直接水桶
05/05 21:07
拿得出證據來證明屬實,就算不喜歡也不能水桶吧? 關鍵在於要有證據。

05/05 21:13,
以3.2為例,現存版規居然是非讚美的指控就可以桶了
05/05 21:13
這點我以前回應過了。 有些辭彙本身不具有貶意,但在不同價值觀中有可能被歧視而成為攻擊用詞。 抑或是在脈絡中其隱含意會有攻擊效果。 例如:性工作者 這詞彙本身應該是中性,但誰喜歡被這樣說? 如果A男說B女昨晚在他床上。 這不算什麼貶意描述,但會具有抹黑造謠的攻擊效果。 所以才要設計成"非讚美"。 如果你有更好的定義,可以一定要貶意,並且包含上述的例子,那歡迎你提出建議。

05/05 21:16,
對了我再舉個例子,之前那刷三百萬的那串,只要Kevinjp
05/05 21:16

05/05 21:17,
不爽全檢舉,就算再多證據顯示kevinjp在唬爛,只要沒能
05/05 21:17

05/05 21:17,
拿出那張錯帳帳單,所有人全桶
05/05 21:17
這我就沒跟到了

05/05 21:17,
堆人追問標準何在 新增板主只是選來跟他爭辯而已
05/05 21:17

05/05 21:19,
選前政見沒徹底落實 討厭某版版規結果現在規矩訂得比某版
05/05 21:19

05/05 21:19,
還嚴格 我不認為這位仁兄適任管理版面之職
05/05 21:19
嚴格但不歧視阿! 起碼是公平的。 而且嚴格不見得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52.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0833679.A.A07.html

05/05 21:51, , 1F
我覺得還是多一條發廢文水桶好..認真的,只是判定標準要拿
05/05 21:51, 1F

05/05 21:51, , 2F
捏好就是了
05/05 21:51, 2F
關鍵在怎麼認定廢文? 然後為什麼要限制廢文? 這兩個問題誰能回答麻煩出聲一下。 先撇開優文廢文怎麼判定。 要想的是,即使限制了廢文,也不代表就會有優文阿! 把男嬰殺光了女嬰就會變多嗎? 女嬰數量就還是那樣,根本不會變嘛~ 想辦法生女嬰,女嬰才會變多。 ※ 編輯: FinalAce (114.36.52.188), 05/05/2015 22:00:03

05/05 21:58, , 3F
你在任時標準不變沒關係,水桶改上限7日,桶到破百日是在
05/05 21:58, 3F

05/05 21:58, , 4F
mentalk什麼?
05/05 21:58, 4F
水桶破百日跟是不是mentalk有什麼關係?

05/05 22:04, , 5F
好吧,F版主我和你互動不多,只是看你回那兩句話
05/05 22:04, 5F

05/05 22:04, , 6F
特別是第二句,我就知道大家為什麼要反你了
05/05 22:04, 6F
那是為什麼?

05/05 22:08, , 7F
所以我覺得你的問題就在於你的標準跟一般大眾不太一樣
05/05 22:08, 7F
你是指哪部分的標準? 認定優文廢文嗎? 格子襯衫像棋盤還是綠豆糕,本就是見仁見智。 沒有正當性必要性,是要怎麼對發文類型做限制?

05/05 22:09, , 8F
我老師說 女生在上面比較會生女嬰
05/05 22:09, 8F

05/05 22:10, , 9F
喔不對啦男嬰
05/05 22:10, 9F

05/05 22:11, , 10F
舉例都說得很好 判決卻難以服眾 你說這是怎麼回事
05/05 22:11, 10F
我怎麼知道呢= =
還有 16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05/05 22:32, , 27F
至於妳貼的連結。不予置評,網路是個媒介,認識的人用這個
05/05 22:32, 27F

05/05 22:32, , 28F
媒介去霸凌一位女孩,結果被新聞炒成鄉民霸凌他,說實在話
05/05 22:32, 28F

05/05 22:33, , 29F
到她自殺後,過好幾個小時,PTT開始在洗說網路霸凌文,我才
05/05 22:33, 29F

05/05 22:33, , 30F
知道這個人到底是誰,我相信多數人都是這樣。所以這個例子
05/05 22:33, 30F
重點不在於是誰霸凌他。 而是霸凌是會對人造成傷害的。 是被認識的人罷凌到自殺就活該嗎?並沒有吧? 不過這扯遠了。 這新聞是要回應那個說多數暴力總比多數白吃好的。 ※ 編輯: FinalAce (114.36.52.188), 05/05/2015 22:48:10

05/05 22:33, , 31F
根本不妥當
05/05 22:33, 31F

05/05 22:42, , 32F
目前版上幾個發廢文的會自殺? 酸他幾句還反嗆比人兇
05/05 22:42, 32F
那為什麼要酸人呢? 不要酸不行嗎?

05/05 22:51, , 33F
那請問一下,妳有發現版上文章廢文目前比例偏高嗎?一個版
05/05 22:51, 33F

05/05 22:51, , 34F
之前在吵的宣傳他版、還有神秘的脈絡說 底下那幾篇文潛水
05/05 22:51, 34F

05/05 22:51, , 35F
廢文比例偏高,那人氣會??我還是覺得要有適當管制
05/05 22:51, 35F
這是個好問題,為什麼不是優文比例偏高? 很明顯廢文優文根本就見仁見智阿= =

05/05 22:52, , 36F
跟他講根本是浪費時間
05/05 22:52, 36F

05/05 22:52, , 37F
眾總比你一個板主人多吧?這不叫眾?
05/05 22:52, 37F
恩不,如果就看板上來看。 超過板友人數50%才叫做眾。 你用相對概念來看,頂多只能稱為"與你立場相同的" 不能稱之為眾

05/05 22:52, , 38F
從左上角掛他id開始就知道會這樣了吧
05/05 22:52, 38F

05/05 22:52, , 39F
你看誰會來暴動? 轉去別版就好了阿
05/05 22:52, 39F

05/05 22:52, , 40F
你要他人說服你 要不要接受由板主自由心證 結果你自己無
05/05 22:52, 40F

05/05 22:53, , 41F
法說服版友 繼續來質疑我所說的眾 甚至說出"多數人的標準
05/05 22:53, 41F

05/05 22:55, , 42F
不一定是正確的"這樣的話 你都不覺得自相矛盾啊?
05/05 22:55, 42F
你指的是板規嗎? 現行板規心證空間已經超小了吧@@" 畢竟有明確定義可以套用。 3.2.指稱某人或其文章且做不實指控,包含指稱未違反板規文為廢文 8.4.蓄意挑釁某人或某族群 8.7.蓄意鬧版文由版主自由心證,且另劣退刪除。 什麼是不實指控?什麼是挑釁?什麼是鬧板? 連說明都沒有,才是都靠板主自由心證。 另外,不是我需要說服你阿! 是你需要說服我對吧? 今天是你對我管板方式有些想法意見。 我需要說服你甚麼?

05/05 22:58, , 43F
中文內所謂一般人指的是性質想法相近的多數者
05/05 22:58, 43F

05/05 22:59, , 44F
再重申一次:你連為何會被一堆人反對都不瞭解其原因了
05/05 22:59, 44F

05/05 22:59, , 45F
這就是你的想法與一般人不太相同的證明
05/05 22:59, 45F
你這樣有說等於沒說,循環論證。 為什麼會被一堆人反對都不了解原因?因為想法與一般人不太相同。 如何證明想法與一般人不太相同?因為被一堆人反對。 根本循環論證阿= = 你並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

05/05 23:00, , 46F
說你氣量比為娘差就被桶 這是有氣量的表現????
05/05 23:00, 46F
看要怎麼定義氣量囉@@" 違規水桶,跟器量有什麼關係? ※ 編輯: FinalAce (114.36.52.188), 05/05/2015 23:21:07

05/05 23:04, , 47F
gv大 你知道為什麼我會說罷免版主這句話了吧
05/05 23:04, 47F

05/05 23:06, , 48F
我懂我懂。(拍),版主我印象沒任期,大家保重XDDD
05/05 23:06, 48F

05/05 23:07, , 49F
噓版主的執法標準
05/05 23:07, 49F

05/05 23:19, , 50F
噓這個人~~~ 不用多說
05/05 23:19, 50F

05/05 23:23, , 51F
你 的 說 明 一 堆 人 沒 被 說 服 啊
05/05 23:23, 51F

05/05 23:23, , 52F
或是該說 你的說明舉例很清楚明瞭 可是執行方面很多人看
05/05 23:23, 52F

05/05 23:24, , 53F
了一頭霧水 你覺得這都跟你無關喔?
05/05 23:24, 53F

05/05 23:25, , 54F
例子太多舉不完 詳見你每次判決底下的推文跟下面的發文吧
05/05 23:25, 54F

05/05 23:28, , 55F
對你好失望
05/05 23:28, 55F

05/05 23:30, , 56F
你說依照現行版規自由心證的空間小
05/05 23:30, 56F

05/05 23:31, , 57F
但實際上很多人認為你執行上超自由心證的啊!!!!
05/05 23:31, 57F

05/05 23:38, , 58F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我不了解你的明白
05/05 23:38, 58F

05/06 10:15, , 59F
呵呵 就是有你這種爛版主
05/06 10:15, 59F
文章代碼(AID): #1LICeFe7 (MenTalk)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23 篇):
文章代碼(AID): #1LICeFe7 (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