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版務請益

看板MenTalk作者 (AE王道)時間9年前 (2015/04/15 00:35),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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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Eer (AE王道)》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推 cyijiun: 想問 現在結論就是因為無罰則且對他人無影響 所以版主沒 04/14 23:14 : : → cyijiun: 有在置底檢舉是可行的對嗎 請問版眾是否適用呢 04/14 23:15 : : 兩個重點: : : 1.沒違規的行為就沒罰則 : : 例如:如果你A想發文檢舉,那他沒違規。 : : 所以自然也不會有罰則,也不能說他錯,或是有疏失。 : : 2.受理檢舉與否由板主決定。 : : 承上例:此時板主可以決定受理與否。 : : (PS:這是站長用行動告訴我的,站規只說XXXX可以申訴,但我符合XXXX申訴了, : : 站長竟然是可以不受理的@@",這就是PTT的規則。) : : 那上廁所前搜身也沒有所謂檢舉人、被檢舉人、違規認定人的概念。 : : 你的例子我也看不懂。 : : 不是這樣的,而是沒違規,就沒錯沒罰則。 : : 今天OP大提出的問題中,我從頭到尾都沒違規。 : : 那有什麼好批判的? : : 如果說我自己身為板規3的當事人, : : 沒在置底檢舉區推文檢舉就發公告水桶人叫做違規的話。 : : 麻煩告訴我我違反什麼規? : : 哪來的疏失可言? : : 重新看一下OP大的問題: : : 請問版友身份的FinalAce似乎沒有在置底檢舉 : : 嗯,沒在置底推文檢舉不代表沒檢舉。 : : 例如被水桶的人站內信,也不叫做在置底推文檢舉。 : : 那為什麼可以水桶該版友? : : 請看板規3.2,根本就沒有說要在置底檢舉區推文檢舉才判定違規吧? : : #1L3JXElQ (MenTalk) : : #1L37LjbS (MenTalk) : : 這兩案,檢舉人都沒在置底檢舉區推文檢舉,還是判違規,還是水桶。 : : 既然置底沒有人檢舉 表示該版友沒有違規 那水桶的意思在? : : 所以置底檢舉區推文檢舉並非3.2違規必要條件。 : : 還是檢舉人是版友身份的FinalAce 就可以便宜行事呢? : : 既然不是必要條件,那你這個問題所謂的便宜行事根本就不存在了。 : : 簡單來說,到目前為止的板規根本就沒限定檢舉一定要在置底檢舉區推文。 : : 所以我身為3.2當事人的時候,沒在置底檢舉區推文檢舉, : : 並沒有違規的,自然無所謂疏失可言。 : : 什麼"須檢舉"、"要檢舉"云云,我在板規中沒看到過。 : 我覺得你有點混為一談了 : 上廁所搜身只有搜身者和被搜身者 : 並不會有什麼檢舉人和被檢舉人 : 如果你硬要把板務扯到這例子來講 : 那根本莫名其妙 : 你的上廁所論也沒有檢舉人被檢舉人 : 麻煩一開始就不要舉這種爛例子好嗎? 用手機回覆 可能沒辦法存到推文 如果你覺得混為一談剛好的話 我認為你的上廁所理論 並沒有檢舉人和被檢舉人的概念 所以要用當兵上廁所的例子來形容你這次的行為 並不恰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2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9029330.A.D55.html

04/15 00:37, , 1F
所以我也回應你的舉例了阿@@",要用這種標準來看的話
04/15 00:37, 1F

04/15 00:37, , 2F
隨便舉啥例都可以說不洽當。
04/15 00:37, 2F

04/15 00:37, , 3F
因為找不同點很容易,如果完全100%相同也就不叫做舉例了
04/15 00:37, 3F

04/15 00:39, , 4F
舉例類比是異中求同,而不是在異中求異。
04/15 00:3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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