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第二個版主

看板MenTalk作者 (王牌)時間11年前 (2015/03/15 15:07), 11年前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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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odwife (好太太)》之銘言: : 初來乍到,看到版主的一些觀念不盡莞爾一笑,差點笑倒在電腦桌前 : 只有看幾篇,就舉這篇為例 : 版主回此篇標題的回文,有關於桶shu的 : → shukevin: 私立大學的,給太公提鞋都不配 02/24 14:56 : 看起來是玩笑話沒錯,但會不會有真的念私立大學的人覺得這樣說不妥? : 我覺得是有可能的。 : 把私立大學替換掉,換成"同性戀"、"黑人",會變成這樣: : "同性戀者"給太公題鞋都不配。 : "黑人"給太公提鞋都不配。 : 這樣的句子來看的話,的確具有歧視意味在內。 : .......................................... : 1、你說哪些私立大學覺得不妥?哈佛? : 還是你自己對''台灣''私立大學有偏見,所以自由心證為歧視? 不妥的點並非私立大學,而是"給某人提鞋都不配" 就是因為重點在面的評價,所以前面的主體可以更換不影響。 你要換成哈佛也可以。 例如: "哈佛的,給太公提鞋都不配。" 這樣的句型,我也是會判違規的。 : 2、挖靠,你的類推好神!太神惹,讚嘆男版感恩男版,原來類推可以這樣用的 : 誰准你換掉要件審查阿,事實是甚麼,就是他說私立大學阿,誰跟你說同性戀跟黑人= = : 還是你說改成:公立大學的給太公提鞋也不配 (0)好棒棒,甲上星星 要件"給太公提鞋都不配" 就像說A是白癡是罵人 說B是白癡也是罵人。 要件並非A或B,而是罵人白癡。 : 3、這句根本沒歧視意思吧,單純的陳述而已,要不然要不要把前幾篇 那說"A是白癡" 這種話也叫做單純的陳述了嗎? : 網路上的女生都很強悍的作者也桶下去啊,這才是地圖砲吧= = 你可以提出檢舉。 : 4、至於其他的就不講了,男版版主最神,是無限期溯及既往的男人 : 是公眾人物的定義者,超越憲法解釋的王牌天神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47.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6403252.A.381.html

03/15 15:09, , 1F
其實 這好像也還好啦 我覺得
03/15 15:09, 1F

03/15 15:09, , 2F
==可是檢舉的人不爽的是 私立大學啊
03/15 15:09, 2F
你怎麼知道的?

03/15 15:10, , 3F
叫魯叔來當版主好惹
03/15 15:10, 3F

03/15 15:10, , 4F
版規三拿掉啦 大家一起上法院版聚
03/15 15:10, 4F

03/15 15:10, , 5F
魯叔躲著看這邊在吵,科科笑
03/15 15:10, 5F

03/15 15:11, , 6F
魯叔:ㄎㄎㄎㄎㄎ
03/15 15:11, 6F

03/15 15:12, , 7F
檢舉人 因為 他是私立大學 所以才檢舉 但你卻說
03/15 15:12, 7F

03/15 15:12, , 8F
因為提鞋 這邏輯真是神邏輯
03/15 15:12, 8F
你怎麼知道檢舉人是因為他私立大學所以檢舉? ※ 編輯: FinalAce (114.43.247.95), 03/15/2015 15:18:49

03/15 15:25, , 9F
喔所以提鞋子.....能算人身攻擊 歧視 ...嗯 偉哉
03/15 15:25, 9F

03/15 15:25, , 10F
版主
03/15 15:25, 10F
請看一下公告,那句話並不是3.1人身攻擊所以被水桶的。 ※ 編輯: FinalAce (114.43.247.95), 03/15/2015 15: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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