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板聚

看板MenTalk作者 (肥宅研究室)時間9年前 (2015/01/14 17:36), 9年前編輯推噓51(5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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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4 m 9 2/29 NoPTT □ [閒聊] 2012年版聚 (內有地點+相關) : 5 211/17 ballII R: [閒聊] 2012面透2nd版聚 : 6 m29 2/17 NoPTT □ [閒聊] 2014版聚-台北場2014/2/23 注意改23啊 ! : 1. :   看一下之前的板聚,是NoPTT跟ballII舉辦的。 :   這兩位當時都不是板主。 :   所以並沒有板主才能辦板聚這種說法 :   不一定要信耶穌,才能辦聖誕趴吧? :   還是說要耶穌本人才能辦聖誕趴? :   所以ntu112,雖然我不喜歡你平時的發文風格。 :   不過在這件事上,你是還滿倒楣的。 : 2. :   板主是看板的管理者,權限僅限看板內。 :   聚會是怎樣聚?大家相約上線來男板聚會的話,那你的確可以管。 :   可是如果聚會是在其他場合地點,其實你管不到啊... :   板聚哪有所謂官方不官方? :   :    :   就只差在主辦人是誰,號召力夠不夠而已。 :   就算是板主辦的,也不代表這叫做"官方活動" : 難不成是板主舉辦的,小組長、群組長、站長就會幫忙背書負責嗎? : 肯定沒這回事啊...那哪有什麼官方名義? : 3. : 承2.板主管不到看板以外的範圍,所以板主修改板規改成這樣 : 其實挺莫名其妙的。 : 如果想禁止板友舉辦板聚,你可以從限制"發文",上著手。 : "未經板主同意不得發辦板聚文"之類的。 : 而不是試圖禁止看板以外的行為。 : 總不會今天你發布一個禁槍令,我在家打手槍你就水桶我吧? : 畢竟那是我在看板以外的行為。 : 4. : 但是板主發公告,呼籲提醒板友出遊注意人身安全。 : 這我是完全支持的。 : 5. : 我是北部人,這次ntu112辦的北部板聚我不會參加。 : 因為我實在不想把個資給你... 感覺版主要的很簡單啊 怎麼爭議那麼多0.0 就是聚會時不能叫男版版聚嘛 如果叫 超級我粉絲見面會 毛凱內褲慢跑節 魯叔感謝祭 不就好啦 如果打著男版版聚的名義 那麼參加的身分就是男版版友 當你以男版版友的身分出事時 版主自然難辭其咎 為了避免這樣 禁止以版或ptt的名義聚會蠻正常的吧 順便問一下爭議在哪 看不懂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56.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1228188.A.D55.html

01/14 17:54, , 1F
我也想知道爭議在哪? 魯叔艷夏感謝祭不是超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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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不要打"版聚"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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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就是男板板友的安危根本不是板主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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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板主不是奶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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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個人行為不應該由他負責,同理也不應由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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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樣想,還有你想的聚會名字也太Q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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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板主的禁止理由最重要的依據就是會牽連到他、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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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PTT。如果根本不會牽連的話。那就失去禁止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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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蘇湖感謝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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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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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只要出事有可能被約談就算是牽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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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C大你可以看看SH大那篇底下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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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就是有人覺得反正又不會牽連所以要用什麼名義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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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了我懶的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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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看推文啦!看他白字的補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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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我上面說的情況,你連被當做關係人約談的可能性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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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去看這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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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裡有律師或是代書可以背書保證不會有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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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去勸服板主啊 到時板主被傳喚也記得出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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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應該要求律師背書阿,又不是律師拜託誰當板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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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請律師來背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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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就法律層面問題提出專業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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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有些板主也被告過,總不會以後參選都先說:且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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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背書當板主不會被告我才要參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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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你反過來想。這問題我問過B板主,有哪一條法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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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規規定你要為板友辦的板聚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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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版聚的定義 版友聚會 同意? ok好再來 當然以版友聚會的名義出事時 為什麼會沒有責任 或許沒有法律責任 但是道德責任 輿論呢 版主憑什麼要為一個僅僅是打著版的聚會而未經官方認可 而接受這些道德和輿論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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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不出來啊...既然根本沒有這種法律,要擔心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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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是沒有 現在就是怕遇到牽拖亂咬的小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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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版聚兩字就好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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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牽拖亂咬的小人,你怎樣定板規都會要你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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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跟他說 這種人根本防不了 HOLD不住就別當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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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怕整個聚會只有一個男板鄉民出席也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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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itry (42.70.156.66), 01/14/2015 18: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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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我也覺得要考慮常態性情況,就請提出需要負責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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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當理由。如果是要提極端情況,根本防都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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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管是哪種情況都沒必要杞人憂天,自然就沒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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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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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77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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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bi當版主阿 他不想負責 so 禁止 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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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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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都給你說不就好了= = 負責也不是你在負 當然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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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前面加個[非官方]嘛 揪文中 明確指出主辦負責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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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在m文 不就好了!? 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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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 吵了一下午還在吵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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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說的 版主都已經說好清楚了= = 為什麼還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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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9:40, , 322F
阿不就是要你改個名而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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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上綱到禁止辦版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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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上綱真的有這麼好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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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9:43, , 325F
大家好 我來做公親啦 (伊掩涼口吻) 就主辦人自發一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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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就是板聚期間出事 他一肩扛 保證金30億 你們說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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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然後都跟板主沒關係喔 因為板主才不是他的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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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尻15槍 你要尻幾天? 我的話至少要尻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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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 一張嘴巴很會講 結果出事又不敢出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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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就很好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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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道友不死貧道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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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9:45, , 332F
主辦人要辦 出了事當然找主辦人啊 (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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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30億啦 反正就是相關費用 他全部負責 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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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10幾萬的律師費用就ok了 版主當然ok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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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敢出錢不敢負責任 還是閉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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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是BI版主在負 又不是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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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9:47, , 337F
如果真的有找律師需求 我可以提供我朋友的電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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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00, , 338F
太酷了,這種事居然能夠講成這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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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1, , 339F
超盧的啦 不知道在盧三小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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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2, , 340F
一點小事情而已 爭的臉紅脖子粗 真的是吃飽太閒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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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37, , 341F
第一次見識到嗎XD
01/14 20:37, 341F

01/14 20:38, , 342F
前板主怎樣被鬥下來的 忘了?
01/14 20:38, 342F

01/14 21:17, , 343F
= =改名不就好了,如果出事板主確實不負法律責任,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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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17, , 344F
會有人如家屬等出來靠腰板主,當然誰喜歡被靠腰?既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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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17, , 345F
避免被靠腰的方法當然就用阿,覺得管太多?只能說自己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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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17, , 346F
的怪誰?當初沒版主時廢文一堆覺得要有,現在又覺得管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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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17, , 347F
多,有沒有那麼難伺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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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53, , 348F
不認同板主的某些政策,跟想鬥他下來看他不爽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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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53, , 349F
OO2你這樣只是在挑撥離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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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2:36, , 350F
道德責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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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2:39, , 351F
說沒責任的怎麼不出來選 然後當下版規自己修
01/15 12:39, 351F

01/15 15:49, , 352F
意見一堆又不出來選 辦活動有意見也可以自己出來當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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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5:49, , 353F
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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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5:50, , 354F
最討厭光嘴砲一堆 嫌東嫌西卻沒實際作為的人
01/15 15:50, 35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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