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FinalAce

看板MenTalk作者 (王牌)時間9年前 (2015/01/14 09:17), 9年前編輯推噓48(48077)
留言125則, 3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3 (看更多)
首先要對男板板友坦承。 我並不想當板主,參選只是為了:修改板規,以及重新改判水桶案。 政見完成我就請辭,如果這次徵選板主只選一個、是我選上的話。 那我就等第三個板主出爐後再請辭,這樣B板主這次徵選才不會白費。 政見: 1.廢除永桶 (水桶上限改為板主任期期滿) 2.依據與現任板主討論後的新板規,對於已卸任板主所裁決水桶依然持續中 的板友重新審理。 3.修改板規 (文章代碼(AID): #1KgbwDuM (MenTalk) [ptt.cc] [討論] 板規建議) ======================================================================= 1.廢除永久水桶 永久水桶實在滿沒意義的。 板規是為了維持看板秩序而存在,不是為了趕走特定人士而存在的。 板規為板主所訂,違規代表其行為不被板主所接受。 但 如果板主換人了呢? 不被舊版主接受的行為不代表不被新板主接受阿... 如果板主都已經卸任了,還繼續水桶人實在沒意思。 理當把人放出來,如果其在看板上的行為新板主不能接受,再水桶也不遲。 男板一個板主通常任期多久我不是很清楚。 但說真的,幹個兩三年也很多了吧? 那水桶上限就幾年就已經很夠了阿@@" 起碼這個板主任期內都不會再遇到這個帳號的違規了,自己都卸任了還水桶 板友到底要幹嘛? 2.視情況改判永桶的案件,恢復其發文權限。 永久水桶在PTT,就近似於現實的無期徒刑一樣。 PTT跟現實生活是不同的,假使現實一個連續殺人犯。 關一關放出來要是再犯殺人,在抓到人之前很有可能繼續危害他人。 可是PTT並非如此啊!在看板違規行為都有文章推文可查。 就算使用者沒上線處分也能執行,並沒有那種抓人困難。 發言即使違規了,對他人現實也沒什麼實質傷害。 所謂的"危害他人",頂多也就是讓別人不爽而已。(精神疾病者例外) 那這種嚴重性跟永久水桶的處分就不成正比。 目前我所想到的,唯一不改判的永桶情況,大概只有"洩漏他人個資" 這種違規行為吧!因為此行為已經超出網路匿名性的保護,影響到他人的現實生活了。 如果是那種筆戰、或是廣告文、發文格式不符、洗板之類的違規。 放出來,再次違規再桶也都還來的及。 3.板規修改方向,大致上依據下列文章所建議。 文章代碼(AID): #1KgbwDuM (MenTalk) [ptt.cc] [討論] 板規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213.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1198243.A.D82.html

01/14 09:24, , 1F
永久水桶沒有永久啊,20年而已
01/14 09:24, 1F

01/14 09:25, , 2F
還是十年我忘了
01/14 09:25, 2F
是二十年,永桶設定是當時所能設定的水桶期限上線。 只是因為期限沒有到永久,所以才會有二十年的限制。 但是想想看二十年在PTT的意義,就真的是永久了阿...誰知道20年後PTT倒了沒?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09:26:36

01/14 09:26, , 3F
無惡意 但我真的覺得有些版規像小孩子辦家家酒
01/14 09:26, 3F

01/14 09:26, , 4F
有些好笑又有點有趣 :p
01/14 09:26, 4F
你是說現行板規還是我那篇的建議?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09:26:56

01/14 09:33, , 5F
我只能說....加油XDDD
01/14 09:33, 5F

01/14 09:34, , 6F
我是說整個 ptt :p
01/14 09:34, 6F
PTT不乏心智像小孩子的管理者阿...XD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09:35:28

01/14 09:37, , 7F
推,投票的時候記得提醒一下XD
01/14 09:37, 7F
好的謝老夫~

01/14 09:39, , 8F
拜託趕走CIGXM YEH
01/14 09:39, 8F

01/14 09:40, , 9F
CIGXM YEH不露懶趴就趕走他
01/14 09:40, 9F
不行,要素懶覺才可以,露鳥太便宜他了。XD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09:45:36

01/14 09:52, , 10F
廢死派的站出來~!
01/14 09:52, 10F

01/14 10:04, , 11F
放出來拉 永桶太狠 向八卦板那樣好好算日子
01/14 10:04, 11F
如果以前因為某板規永桶,結果板規可能早就改掉了。 那永桶還繼續真的很不合理。 板規會改,就代表這板規已經不適合存在。 那處分怎麼還存在?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13:12

01/14 10:13, , 12F
我看先永桶你好了
01/14 10:13, 12F
幹嘛永桶我= =a

01/14 10:17, , 13F
我也一直認為不該有永桶 又不是極權國家
01/14 10:17, 13F

01/14 10:18, , 14F
可惜就沒人要投我
01/14 10:18, 14F
你得自己先認真,別人才知道你是認真的阿XD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21:44

01/14 10:22, , 15F
我很認真吶
01/14 10:22, 15F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24:32

01/14 10:23, , 16F
饅頭根本不需要一堆版規 只要少少幾條就夠了
01/14 10:23, 16F

01/14 10:23, , 17F
不蘇服你認真個屁,你反差太大,沒人知道你是認真還是玩
01/14 10:23, 17F
對啊我的看法跟蘇凱文一樣 看不出來你是在玩還是認真的... 因為你光從創ID就不認真了嘛XD

01/14 10:24, , 18F
我用生命在推文耶幹
01/14 10:24, 18F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25:20

01/14 10:25, , 19F
我還用生命在推砲
01/14 10:25, 19F
法海用生命在品茶!

01/14 10:26, , 20F
幹 我認真想id想很久耶
01/14 10:26, 20F
很認真地想到自己都不舒服了XD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32:52

01/14 10:41, , 21F
推一下
01/14 10:41, 21F
謝推

01/14 10:49, , 22F
你不適合當男板的板主 當了 醬你就不能發文了
01/14 10:49, 22F
哈R大不會啊! 趕快把政見完成就可以請辭了。

01/14 10:52, , 23F
永桶應該存在 但門檻要提高
01/14 10:52, 23F
請問大大認為應該存在的理由是?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57:22
還有 74 則推文
還有 36 段內文
01/14 15:41, , 98F
另外不是當多久的問題,是"只想拿好處不想負義務"的問題
01/14 15:41, 98F
如果你指改版規是好處 當板主處理板務是義務的話 假使我選上,我再板主任期內改版規,同時也處理板務阿... 不就權利義務並行? 哪裡來的不負義務? 我又不是說我上任只改板規啥都不幹= =a 只是說處理板務本來就是板主基本的責任,甚至規範在站規中。 不需要在政見強調吧?

01/14 15:41, , 99F
不要偷換概念
01/14 15:41, 99F

01/14 16:05, , 100F
就算是要花很多時間兌現,兌現完就閃人還是一樣不負責啊..
01/14 16:05, 100F
那怎樣才叫做負責任啊? 我就想問你這問題。 兌現完政見,不叫做負責任? 那是要當萬年板主才叫做負責嗎?不可能吧? 所以你覺得兌現政見後還要當多久的板主才叫做負責任?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6:10:25

01/14 16:13, , 101F
很簡單你可以在版規加個版主任期: 年/月。到期就卸任
01/14 16:13, 101F

01/14 16:13, , 102F
因為現在版主就是沒任期規定才會有萬年版主的問題,那就
01/14 16:13, 102F
既然你也知道萬年板主是個問題。 願意兌現完政見就下台的怎麼你照嫌... 如果板主任期是加在板規上的話,其實一點意義都沒有= = 因為板主自己可以改板規...

01/14 16:15, , 103F
從任期著手啊,當然我不是說你一定要當多久,只是你開宗明
01/14 16:15, 103F

01/14 16:15, , 104F
意就說我不想當版主只想改現存一些版規,合理嗎???
01/14 16:15, 104F
你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在哪裡?

01/14 16:18, , 105F
]為你選版主不只有重審水桶而已,還改了版規,你的義務不是
01/14 16:18, 105F

01/14 16:19, , 106F
只有重新審理水桶而已,我覺得還有要對你更改的版規負責
01/14 16:19, 106F

01/14 16:20, , 107F
"因為" 上兩行漏字
01/14 16:20, 107F
對更改的板規要怎麼負責? 你可以提出建議嗎? 不太懂你所說的負責是怎樣?

01/14 16:24, , 108F
至少我沒看過選任何管理職務改了規定做完想做的事就閃人
01/14 16:24, 108F
呃...死賴著不走的更頭大吧? 我也是第一次見到競選政見說自己不會死賴著不走被指責的= =a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6:40:39

01/14 16:40, , 109F
投你一票 :D
01/14 16:40, 109F
謝謝歐巴!

01/14 16:40, , 110F
啊改一下好了,上面那種人可能有,只是我覺得不合理就是了
01/14 16:40, 110F

01/14 16:45, , 111F
哈我不知道怎麼說,你說不會死賴著不走其實我也很認同,
01/14 16:45, 111F
會不會是一開始你誤以為我只改了板規就走啥都不做? 板主基本權利義務,裡面規範的板務是基本的我都會做啊XD 只是不會特別拿來當政見而已。 畢竟那很基本。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6:47:20

01/14 16:46, , 112F
只是因為你的第二行讓我實在有圍和感而已,我想是因為沒有
01/14 16:46, 112F

01/14 16:47, , 113F
版主任期限制造成的情況吧
01/14 16:47, 113F
板主任期制更接近現實情況 可是PTT的設計是板主在看板上就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於一身。 根本沒有辦法透過板規規範任期。 透過小組規,可以。 可是那得先有一個支持板主任期制的小組長...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6:48:42

01/14 16:48, , 114F
因為平常是當到期滿表示負責.就跟選市長一樣啊
01/14 16:48, 114F

01/14 16:50, , 115F
01/14 16:50, 115F

01/14 16:52, , 116F
上面多推了。恩我有點理解了,我太侷限任期但是PTT就是沒
01/14 16:52, 116F

01/14 16:54, , 117F
a沒有任期,所以情況不能概一而論,
01/14 16:54, 117F

01/14 16:56, , 118F
我了解你的立場了,抱歉質疑你
01/14 16:56, 118F
哈哈不用抱歉啦,對參選人本來就可以質疑。 不質疑一下哪知道這個人當選後會幹啥事情XD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7:03:56

01/14 17:19, , 119F
我記得某個D大最討厭的蘇美不是被永桶 可是一直搜不到公告
01/14 17:19, 119F

01/14 17:20, , 120F
憑印象來說 我記得他是三犯永桶 哪一條我則是沒印象了
01/14 17:20, 120F

01/14 17:31, , 121F
01/14 17:31, 121F

01/14 17:31, , 123F
以蘇美為例 你會怎麼改判?
01/14 17:31, 123F
如果是以蘇美為例的話: 8.禁止發鬧版文、挑釁文,含推文 8.4.蓄意挑釁某人或某族群 違者水桶三十日處分,累犯者九十日及劣退、三犯者視情節給予永久水桶 單篇文章予以鎖文,如為討論串板主視情況刪除收精華區 當時的8.4是有繼續沿用的。 目前變成這樣: 1.2違反下列事項者禁言7日,累犯禁言30日~永久及退文。 (2)鬧版文、挑釁文,由版主裁量,視情節刪除並退文。 所以我會依照現在的1.2(2)重新檢視該討論串蘇美有無挑釁、有幾次挑釁做判斷。 看應該要水桶多久。(最多到我任期內) 他是2012年的2月1號水桶的。 所以現在也快三年了。 如果我判的水桶時間低於三年,那就直接期滿出來。 如果我判的水桶高於三年,那就繼續關到水桶期滿,或是我任期滿。(看哪個先達成) 不過因為我的政見也有修改板規,所以到時候會依據修改後的板規來判。 因為現行板規累犯就從30~永久這空間太大了。 我是希望能修改一下有個明確增幅標準,到時依據跟現行版本可能不太一樣。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7:55:00

01/14 19:41, , 124F
你這樣做法我覺得很不錯啊
01/14 19:41, 124F
感謝,那希望你支持我的政見,投我一票。 ※ 編輯: FinalAce (118.161.246.92), 01/14/2015 21:48:30

01/16 04:48, , 125F
同意推
01/16 04:48, 1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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