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創作] 沉淪,是台灣的宿命;民粹,是台灣的原罪

看板MenTalk作者 (棄養咩咩)時間10年前 (2014/03/20 22:15), 編輯推噓39(3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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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把EFCA看了一遍也還是沒辦法說自己完全懂了 但是我不反ECFA,至少ECFA官方網站的協議本文與附件中沒看到我不認同的東西 但是服務貿易協議的通過方式是什麼? 妳不是說服務貿易協議屬於ECFA底下嗎?馬總統不是說ECFA等同條約? 那為什麼底下的服貿就可以降階變成行政命令了? 另外我前幾篇文說的 1.為何要對假想敵國開放運輸、電信跟營造(這包含道路橋樑與隧道管理) 交通是國家戰爭時的命脈,開放給對方是戰爭時等死嗎? 另外金融業幾乎被限縮在福建省,這算什麼?又要跟我說「是照著WTO嗎?」 2.澳門與香港對於房地產的前車之鑑,不要再回我「台灣跟香港澳門不一樣」 一個例子可以說特例,兩個例子妳還裝死就太假了 ※ 引述《Asasin (Assassin)》之銘言: : 看大家好像對ECFA不是很了解 : 簡單來說ECFA是一個架構 : 底下有服貿、貨貿、投保協議等等 : 然後ECFA有所謂的早收清單 : 但這個早收清單包含服貿喔!! : 所以其實服貿已經有部分趁ECFA簽訂的時候偷跑了 : http://www.ecfa.org.tw/RelatedDoc.aspx?pid=3&cid=5&pageid=0 : 這邊可以下載 : 大家可以繼續戰了!! : 照這樣子看來ECFA不片面終止也不行了!! btw 為什麼公聽會沒有台東場只有花蓮場 台東到花蓮要3個小時,難道台東縣民非人哉? 一個小小地防災講習都可以開到台東來了,經濟部是裝死? -- 「I thought what I'd do was, I'd pretend I was one of those deaf-mutes, or should I? 」 by Laughing Man in Stand Alone Comple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6.164.221

03/20 22:15, , 1F
當然是裝死 這是技術阻擋啊
03/20 22:15, 1F

03/20 22:24, , 2F
不知道要解釋多少次 服貿協議就不是行政命令
03/20 22:24, 2F
那張慶忠用行政命令的方式30秒通過,對嗎?

03/20 22:39, , 3F
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應該送立法院備查 所以服貿才送
03/20 22:39, 3F

03/20 22:39, , 4F
而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中只有行政命令備查
03/20 22:39, 4F

03/20 22:40, , 5F
貿協議以行政命令備查的程序備查 不代表他是行政命令
03/20 22:40, 5F
既然不是行政命令,可以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你是在開玩笑嗎? 另外馬總統說ECFA視為條約,這樣應該是以條約的名目送審的吧? 既然如此為什麼服貿就可以不受審議?

03/20 22:42, , 6F
原始的兩黨協議不是說要審議嗎?
03/20 22:42, 6F

03/20 22:43, , 7F
但是綠的不給審違約 藍的直接硬過一樣違約
03/20 22:43, 7F

03/20 22:43, , 8F
原本是這樣 但每次開會都開不成 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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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2:44, , 9F
又沒人提出議異說服貿是不好的 又不付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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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2:44, , 10F
付備查程序有什不對?
03/20 22:44, 10F

03/20 22:48, , 11F
說錯 應該是付 存查
03/20 22:48, 11F

03/20 22:52, , 12F
ECFA是條約 立院早就審核通過了 要佔立院當時就該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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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2:52, , 13F
服貿不等於ECFA
03/20 22:52, 13F

03/20 22:53, , 14F
最原po寫的釋字329的說法才是對的 你沒看吧
03/20 22:53, 14F
釋字329只說「不在本件解釋之範圍」 你要不要解釋一下非行政命令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61條是怎麼回事?

03/20 22:55, , 15F
那釋字根本就是在說我不頻論,沒有任何結論吧..
03/20 22:55, 15F

03/20 22:56, , 16F
不是寫了嗎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要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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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2:56, , 17F
所以才要借用61條的程序
03/20 22:56, 17F
『借用』,沒有明文規定的東西在法律上可以借用? 這我要去問問我當律師的朋友了,還是你能給個解釋?

03/20 22:57, , 18F
因為國民黨絕對多數,審了就是絕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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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2:57, , 19F
要付 是"只要付"?
03/20 22:57, 19F

03/20 23:01, , 20F
好呀 你去問問好了 既然你有律師朋友 應該不需要我
03/20 23:01, 20F
可是她在立法院裡面,我比較希望提出這個論點的你能給我答案

03/20 23:07, , 21F
沒明文的東西 可以類推適用
03/20 23:07, 21F
法律判決可以類推適用,我可沒聽過「行使職權」可以類推適用 剩下的在等律師朋友解釋,需要消化一下

03/20 23:09, , 22F
記得當初審ECFA也是包裹表決 也沒有逐條審 一黨獨大的結果
03/20 23:09, 22F
其實條約本來就要包裹表決,只是立法院一黨獨大..... 所以變成只要行政部門去談了,到立法院一定會過

03/20 23:12, , 23F
立法制度事項採類推適用?實務上有前例嗎?
03/20 23:12, 23F

03/20 23:22, , 24F
國策會有篇文章有分析阿,我文裡有連結
03/20 23:22, 24F

03/20 23:31, , 25F
推 dakkk:沒明文的東西 可以類推適用 <<< 聽你在____
03/20 23:31, 25F

03/20 23:32, , 26F
國策會那篇不覺的很怪嗎,架構協議簽下去的時候,根本
03/20 23:32, 26F

03/20 23:32, , 27F
不知道會涉及哪些法律的修正,具體都要等到服貿協議談好
03/20 23:32, 27F

03/20 23:32, , 28F
才知道,然而服貿協議卻不需要立法院審議?
03/20 23:32, 28F

03/20 23:33, , 29F
這授權範圍根本一點都不具體明確吧
03/20 23:33, 29F

03/20 23:44, , 30F
授權範圍用推知的就算明確了 他又不是罪刑法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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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3:45, , 31F
而且在國際協定上 行政才是專業 立法也沒能力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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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3:45, , 32F
行政院本來就是靠自己專業談判回來的 立法靠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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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6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3/21 01:08, , 69F
裁量基準可以這樣用?裁量基準是裁量行政處分的作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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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是行政命令還是行政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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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09, , 71F
我真的沒看過實務或教科書說裁量基準可以用在制訂法規上
03/21 01:09, 71F

03/21 01:10, , 72F
行政機關使用裁量基準決定法規外部效力的變動,有這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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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0, , 73F
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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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1, , 74F
當然有 酒駕 罰xx元以上 這就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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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1, , 75F
沒有外部效力變動 哪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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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3, , 76F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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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3, , 77F
,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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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3, , 78F
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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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4, , 79F
那是行政自我拘束原則間接發生外部效力,你這是直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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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4, , 80F
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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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4, , 81F
生外部效力,而且回過頭來裁量基準還是只能用在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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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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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4, , 83F
有制訂法規適用裁量基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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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5, , 84F
定,並送立法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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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19, , 85F
我現在疑惑在於簽這樣的約居然都不會需要修正或者用法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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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20, , 86F

03/21 01:20, , 87F
這篇是想法比較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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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26, , 88F
簽了服貿協議,改了那麼多投資規定,公司法不修?專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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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26, , 89F
不修?投資辦法不修?這樣不涉及法律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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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27, , 90F
還是說這麼肯定一條法律都不用隨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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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31, , 91F
下位法抵觸上位法無效 規定怎可能會抵觸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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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31, , 92F
就算真的有 那就無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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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31, , 93F
算了 跟你說這麼久強烈的感受到你成見已定 不用浪廢時間
03/21 01:31, 93F
你要不要說一下,法定職權可以「類推適用」的例子哪來的? ECFA全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定位是條約、經立法院審議 那歸屬於ECFA的服貿協議可以當成行政規則? ECFA裡面有說「其相關細項由主管機關定之」嗎?

03/21 01:32, , 94F
照這樣說,通通也不用法律訂了,全部行政命令就好,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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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32, , 95F
觸就無效啊,何必用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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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34, , 96F
這麼快就下大絕了= = 我還想繼續看討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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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35, , 97F
下位法跟上位法是怎麼決定的? 其中上位跟下位法分別是?
03/21 01:35, 97F
※ 編輯: forsakesheep 來自: 36.236.164.221 (03/21 01:43)

03/21 01:38, , 98F
放大絕就是因為他的道理說不過別人 只好說人家有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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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1:42, , 99F
真要說兩個人都有成見啊 但我也真的很想看他們的成見由來..
03/21 01:42, 99F

03/21 01:43, , 100F
老實講不能完全懂 但可以看到真正有內涵的論辯還是好太多
03/21 01:43, 100F

03/21 01:46, , 101F
本來就是不同意見(成見)才有討論 有內容比較重要
03/21 01:46, 101F

03/21 01:47, , 102F
我也看不太懂XD
03/21 01:47, 102F

03/21 08:55, , 103F
中國不是假想敵國,是目前唯一敵國。
03/21 08:55, 103F

03/21 08:55, , 104F
就算是以中華民國的角度講,中國也是敵國。
03/21 08:55, 104F

03/21 12:14, , 105F
開放運輸、電信真的很奇怪,這牽連到國家安全
03/21 12:14, 105F

03/21 12:15, , 106F
全世界哪個國家敢開放給中國運輸、電信的?
03/21 12:15, 1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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