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婚前徵信和CCR
※ 引述《Elabaut (洋屌鬼見愁)》之銘言:
: 這次的喇機新聞事件讓我想起
: 去年中有個朋友的老哥(約32 33)和認識了一年、論及婚嫁的女生(應該是28)
: 因為女方曾經有過 CCR 的經驗而告吹
: 去年和朋友聊天聊到這件事時
: 小弟有問他,他老哥腦袋到底在想些甚麼東西?
: 只不過是曾經 CCR 哈過洋屌而已,有這麼嚴重嗎
: 小弟的朋友是這樣說的
: 「我哥是說曾經 CCR 的人,就是會瞧不起自家人的那種,哪天失業或生病絕對跑第一個」
: 「她們婚後幾乎都還會試圖聯絡搞過的那些楊屌們」
: 「徵信社的說,良心建議,能不要碰有 CCR 歷史的就不要碰」
: 雖說小弟還是沒搞清楚,到底娶曾經 CCR 過的妹是有沒有這麼恐怖?
: 而且徵信業者的這段話實在讓小弟非常好奇
: 沒想到他們的業務也伸展到這部份了,這麼神通廣大連這都能查?
: 還請各位替小弟解惑,感激不盡
這篇文章從一開始是要討論對於:
只要CCR過(或是上過夜店的),就直接不考慮交往的擇偶方法如何?
結果變成戰夜店,然後就有人說CCR或是夜店男女99%都很淫亂,
然後就會有人說,其實夜店99%都只是聽音樂,放鬆心情,純交友,請不要
再妖魔化夜店了,討論到最後大家根本都自由心證,也無法實際統計母狗
及公狗的在夜店及一般職場比例何者較高,戰不完.
在此定義: 狗|看對眼就交配
或許有人會說:誰沒有過去,想重新開始也不行嗎?
當然如果坦承,有人願意回收是最好,但是有人就是不想被蒙在鼓裡當
飯票,當白痴.
既然不後悔自己過去所做的,為何找定下來的對象時卻又要有所隱瞞呢?
既然害怕對方思想保守而不接受自己,那為何又要強迫自己和觀念不同
的人共度餘生? 因為真愛? 早不愛晚不愛,玩破了才愛?愛情就是這麼不
可理喻對吧?
回到一開始的擇偶方法,如果大家認為這麼做很不理智?
那麼有沒有一種看人的方式可以分辨一種男女:
"過去玩很大,現在只想找個飯票定下來的公狗或母狗"的方法?
難道真的只能等他們自己露餡了?
另外這樣問好了:
如果社會不能接受有前科的人,是不是肚量很小,很不包容?
過去能為了慾望,利益而去做違法的事或是傷害人,現在說自己已經重新
做人,請給我機會,不給我機會的話,恐怕是在逼我走回頭路喔! (似乎是威脅)
但是如果做個牢或是賠個錢,這樣就能重新獲得尊重,這樣會不會太便宜
他們了? 受害的人所受的傷害一輩子,受刑人所受的懲罰卻只是暫時?
這樣是不是當受刑人反而成了相對勝利組,還多了一塊浪子回頭的金字招牌?
如果真的改過,一輩子受良心譴責,那麼不被人接受時,自己會欣然接受嗎?願意
把自己的遭遇當作是活教材來警惕其他人嗎?
套用到男女關係上,雖然沒法律問題,但是在保守道德的立場上,受害者是不是
就像是飯票一樣? 而狗(罪犯)以愛(改過)為名來搏取後半生的幸福...
如果過去(前科)被抓包,態度是指責別人度量小?(不給我機會的話,恐怕是在逼
我走回頭路喔!), 還是說會默默的接受另一半受傷(心靈傷害)所提出的分手訴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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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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