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動產該歸誰的問題…
補充一下,繼承的房子現在是分租套房,所以靠每個月的租金
剛好可以讓我家的看護+醫療支出打平,現在也是最穩定的收入
之一,所以沒有考慮賣出再平分這個選項
題外話,真的感謝有健保,沒有健保我家可能要賣房才能還醫療債
因為我最後一次收到的醫院帳單上面寫的是298萬xxxx元,我付不出
那麼多錢
: → moknaa:我覺得房地產這東西分了就亂,集中一個人繼承比較好 10/02 18:20
: 推 justcar:2個小妹對分阿 10/02 18:22
: → justcar:絕對不要在你爸名下 10/02 18:23
j大考慮的跟我妹一樣,萬一是最壞的情況就是什麼都沒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但是該給的就要大方
: → misu2718:雖然有點不公平..但換做是我也不想讓這個外配分到財產 10/02 18:35
我媽是希望以後能留點東西給自己的小孩
: 推 moknaa:如果照顧自己父親下半輩子,我一定給他可以活一輩子的錢, 10/02 18:38
: → moknaa:照顧老人很累 10/02 18:38
家裡的共識就是這樣,撇開不動產的部分,我家是很感謝她的
她工作很認真,其實雇主都看眼裡
: 推 meto:兩個妹妹對分+1 人人有份不是很好 10/02 18:40
: 推 moknaa:租金原PO不用分吧,他自己有一間了,別跟妹妹分 10/02 18:41
: → ice0110:看護跟爸爸... 兩個妹妹對分吧不然就原PO名下 錢分妹妹 10/02 18:43
之前就討論過初步的共識是錢用在共同的用途,例如:水電 瓦斯 電話 網路等
剩下的就是緊急的預備金
: 推 moknaa:外配的事情,等真的登記再說,但先跟爸爸討論好,就算他是 10/02 18:43
: → moknaa:照護,一個月不含生活費給三四萬都合理 10/02 18:43
: 推 moknaa:我身邊很多第三代第三代為分祖傳弄得想殺人,老得不放,有 10/02 18:46
: → moknaa:的聯絡不上,年輕的沒感情就貪,所以生前要處理好 10/02 18:46
m大說得有道理,王永慶就是生前沒處理,所以現在後輩的吃相就不好看
: 推 dragonne:看不懂原PO不賣的理由,是還想買回來? 10/02 18:50
: 推 ProductionIG:過到你名下 給你妹錢 不然就是賣給他們 10/02 18:53
: 推 moknaa:買房子老一輩通常不同意,我身邊還有很多長輩,過到孩子名 10/02 18:55
: → moknaa:下還優先抵押的,晚輩要賣都賣不掉 10/02 18:55
: → moknaa:晚輩想換房子都不準 10/02 18:56
: 推 NoPTT:看不懂 10/02 18:56
: → moknaa:說錯是賣房子 10/02 18:56
: → moknaa:房子價值三千萬好了,但抵押金是四千萬,誰敢買 10/02 18:57
: 推 meowyih:轉到你名下, 然後給妹妹錢把她的份買下來 10/02 18:57
: 推 generally:可以用共同繼承吧 10/02 19:08
共同繼承是??
: → h760108:先給爸,誰想要就照顧你爸老年,不顧就別分 10/02 19:11
: 推 Lailungsheng:可以除4共同持有 10/02 19:19
: → emip:隨便找間不是你媽存的不動產賣了平分 再把你媽存的轉過去阿 10/02 19:26
現在買房大不易,所以任何一間賣出都不是選項
: 推 aramaram:賣掉分現金 大家都開心 10/02 19:30
: → cyching6713:2個妹對分 10/02 20:02
: 推 poisonB:老人家賺的錢...那棟房子給看護也是剛好而已 10/02 20:07
: → poisonB:老人家留給兒女是對兒女好 兒女又不是沒手沒腳可以自己賺 10/02 20:08
: → cyching6713:請看護又不是沒付錢...為何還要再給房子??? 10/02 20:09
: → cyching6713:房子是媽媽的名字...看護跟著爸爸的房子就好了 10/02 20:10
: 推 hypeng:我的話還是會先以爸爸的意見為主,畢竟那是爸媽一起賺的房子 10/02 20:10
這也是選項,我從不覺得我名下有房子我好強,那是爸媽賺來的,
我只是剛好上輩子有燒香拜拜,運氣好而已
: 推 poisonB:看護已經超出看護了 假如今天兩個女兒都會固定陪老爸 10/02 20:11
: → poisonB:老爸也不會這樣 10/02 20:11
: → hypeng:不是小孩賺的,媽媽過世了,生前愛的是爸爸阿,而且一家經濟 10/02 20:11
: → hypeng:一定是兩人長期努力才有的成果,可能會有後媽的考量 10/02 20:12
: → hypeng:但只要不是被惡意騙財產什麼的,我覺得爸爸目前還有權利決定 10/02 20:12
同意…這是他賺來的,放他名下天經地義,現在我們只想做
預防性的工作,希望他不要被騙,或著是想出脫的時候需要
經過我們的同意
: → cyching6713:真正跟看護的感情也沒多久...怎麼知道將來會繼續照顧 10/02 20:13
: → cyching6713:也有很多拿到財產跑掉的例子 10/02 20:14
: 推 poisonB:分給兒女也是有兒女就不理老人家 拿到財產就跑掉的例子... 10/02 20:19
: 推 poeoe:就你們4個共同持有就好了.. 這樣以後要分給後媽的也只剩1/16 10/02 20:22
: → overhead:我看重點是爸爸要跟原本照顧媽媽才請來的人結婚 形同這兩 10/02 20:26
: → overhead:人一起背叛媽媽 所以情感上不願意讓看護拿到好處吧 10/02 20:26
: → overhead:不過婚前財產是獨立的 婚後財產才是混合的吧 10/02 20:27
o大gj,就是這個觀點,所以今天才搞出這些事
: → cyching6713:要解決遺產,爸爸還分很奇怪,兒子已經一戶了又要分? 10/02 20:28
: 推 poeoe:四個人都很堅持就照法律來 一個人持分1/4最公平 10/02 20:29
: 推 singarst:可以去找律師諮詢看看,了解各種方式未來的發展 10/02 21:07
: → singarst:孩子看到照顧媽媽的看護和爸爸一起,短期內都很難調適吧 10/02 21:08
有看到可以免費咨詢法律的公家單位,明天問問
: 推 gr1031:我覺得你爸應該給妹妹 10/02 21:26
: → SeaNMiz:有妹妹哪叫獨子? 10/02 21:30
這邊的意思是「單獨一個兒子」別計較太多
: 推 yudofu:趕快把你們父母的房子登記為你們兄妹共同持有 持分各1/3 10/02 22:16
: 推 generally:我也遇過很多男生很自稱獨子 10/02 22:23
: → generally:明明也有姐姐or妹妹 10/02 22:23
: → selene79616:不管怎樣都不想給後母 無法接受 10/02 22:55
: → moknaa:說照法律分很簡單啊!之後麻煩上門就知道了,現在是1/4 10/02 23:05
: → moknaa:到下一代可能1/8或更少且四散各地,房子要修誰出錢誰監督 10/02 23:06
: → moknaa:房子要賣要找仲介還是自己賣,賣多少大家同不同意 10/02 23:06
: → moknaa:如果是商用,租給哪個行業都有得吵,不早點處理好 10/02 23:07
: → moknaa:就是鳥事在後頭,既然原PO是當家的,他老爸也會分給兒女 10/02 23:08
: → moknaa:那女兒幹嘛不能分,幹嘛不現在分 10/02 23:08
m大建議良多,找時間再開家庭會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40.35
→
10/03 00:00, , 1F
10/03 00:00, 1F
→
10/03 00:02, , 2F
10/03 00:02, 2F
→
10/03 00:56, , 3F
10/03 00:56, 3F
→
10/03 00:57, , 4F
10/03 00:57, 4F
推
10/04 06:25, , 5F
10/04 06:25, 5F
推
10/04 23:51, , 6F
10/04 23:51,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