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勞保、健保繳不繳?
※ 引述《GIJoe (西瓜)》之銘言:
: 請先不要看到標題就戰就噓...
: 因為只要是授薪階級,不想繳也跑不掉,
: 只是純粹發發牢騷...
: 前些天看到一篇35歲以下的人未來領不到勞保的新聞,
: 日前當死替代役月領6070,還要貼餐費不夠的部份,
: 卻被用最低薪資(18K)催討了國民年金,
: 累積欠費兩個月薪資抽乾了差不多才還得清。
: 想想真的是很不爽,被國家凹了,被迫失業給這種狗薪餉
: 還要你「盡社會義務」繳錢填補社福虧空 Orz
盡義務的另一個層面是<->你盡義務就能享到應有的權利。
那我們來討論一下,到底所謂的權利是什麼?
1.退休後領年金
2.監督年金的使用狀況
3.對年金的稅率提出異議
第一點是幾乎所有人都會直接想到的,第二第三點,很顯然在某些
不繳稅的人眼中,是看不到的。
但第二第三點,卻是確保第一點一定能拿到的重要權利。
你的問題也在於,你並沒有完全捍衛住自己的權利與權益,甚至可
以說,因為你放棄了第二跟第三項權力,以至於你的第一項權利岌
岌可危。而在某些既得利益者甚至是想從中取利者,甚至是不履行
自己義務者眼中,你對第二跟第三項的放棄,是他們得以認為你放
棄所有權利的表現。也因此,他們可以從他們的行為中獲利,且不
需要經過你的同意。
這裡非常弔詭的一點是:當政府把權力或權利給予不想實行甚至無
能力實行的人手上時,這中間就會造成弊端與浪費。但如果不下放
則有能力實行的人又會抗議,那政府到底該怎辦?
如果你有繳稅,你就有實行第二跟第三項權力的資格與責任。把權
力給你,你也要履行相對應的義務。而不是因為你履行了義務,所
以你有資格得到相對應的權利或權力。
很多人都會把上面這段話搞錯,誤以為自己都在付出給政府,都是
自己虧了。實際上真正的情況是政府透過法規制度把這些權利或權
力下放給你,才會要求你履行義務。是你自己沒有能力或沒有自覺
甚至沒有意願去實行或捍衛或善用自己的權力或權利,才會讓你覺
得政府無能亂搞,害得你履行義務卻沒辦法得到權力或權利。
: 回到正題...
: 35歲以下的人領不到勞保是因為勞保即將破產,
: 而且破產前還會有調高支付額度的政策...
: 基本上我覺得年紀輕的人,已經可以把健保、勞保、國民年金
: 當做稅賦了,因為到我們需要的時候,福利已經完全破產了。
: 雖然小時候以及一路長大上來,
: 教育都教我們盡應盡義務,不要逃避...
: 但是可能也跟服替代役有關吧,看了太多公家做事情的方法,
: 不免對國家感到很失望,也覺得國家沒有什麼未來。
: 真的看到希臘不能笑人家,因為整體來說,台灣真的沒有比他們好多少,
: 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
我不否認年金制度是種龐式騙局,也曾經說過台灣的未來沒希望大家要塊
陶之類的言論。但是..........
對於連自己的權利都無法掌握把握一無所知,卻還在抱怨自己都在履行義
務結果得不到好處,最後因此放棄自己的義務的人。我還是得說,這麼做
是咎由自取,請不要怪到政府頭上。
你有繳費,就可去質疑去抗議。如果覺得自己一個人聲音不夠,可以凝聚
大家的聲音去讓政府重視他們的制度缺失。如果你身邊大多是在唱衰且不
想爭取自己權利權力認為自己一直再被政府凹的人,就想辦法宣揚權力該
在履行義務前自己爭取掌握的觀念。而不是自暴自棄既不爭取也不願履行
義務,最後怪東怪西怪政府。
你該慶幸我們台灣還是民主國家,一切都還有得談,就算政客橫行貪污腐
敗他們還是不敢無視人民的聲音。但現在越來越多人放棄去爭取自己的權
力或權力,也不想再履行自己該盡的義務。這樣下去要期待政府能夠自己
覺醒越做越好,恐怕只是天方夜譚而已。
--
人類最古老而強烈的情緒,便是恐懼;
而最古老最強烈的恐懼,便是對未知的恐懼。
摘自~洛夫克拉夫特《文學中的超自然恐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94.149
※ 編輯: hermis 來自: 140.117.94.149 (07/14 13:28)
推
07/14 13:32, , 1F
07/14 13:32, 1F
→
07/14 13:34, , 2F
07/14 13:34, 2F
→
07/14 13:34, , 3F
07/14 13:34, 3F
→
07/14 13:35, , 4F
07/14 13:35, 4F
這個時代人不信任政府、不信任同事、不信任朋友、不信任家人、有人甚至連自己
都不信任,只信任鈔票。
問題在於金融制度也在崩壞,連鈔票都不能信了,那你還能信什麼?信上帝?
與其說問題的癥結在於政府、在於制度、在於社會風氣,還不如說是出在自己身上
吧。信任是需要培養的,但如果連個出發點都找不到,那也沒得培養。
回應你這段話的意思是,你要先信任政府不會讓年金倒,所有繳費的人不會讓年金
倒,才能夠談後面的事。如果你一開始就不信任,抱持悲觀的態度去看的話。那真
的怎麼看都會出問題,都可以給你找到藉口去不履行自己的義務。
這是信心喊話,沒有任何科學根據。只是如果在這個什麼都不能信的時代,你找不
到一個能信任的東西,最後會先倒的恐怕是你自己了。
推
07/14 13:37, , 5F
07/14 13:37, 5F
→
07/14 13:38, , 6F
07/14 13:38, 6F
顧好自己比較重要,請問你顧好自己什麼了?顧好自己「現在的溫飽」嗎?那你根本沒
必要跟著那堆唱衰的人起舞,因為那些是不會影響到你「現在的溫飽」。
而某些人(尤其是會說自己被政府凹的人)會對這些唱衰的人的言論有反應,就表示他們
不是只想顧好自己「現在的溫飽」。那他們就該去爭取這些權力,保護好自己「未來的
溫飽」,但為何這群人常常也做不到這件事呢?我很不解。
我說的這段不是打高空,他只是很基本的權利與義務的觀念。沒有任何批判意涵,有人
不想要去爭取,那必然是他自己的問題,如果還要怪到政府頭上,這不是很奇怪嗎?
※ 編輯: hermis 來自: 140.117.94.149 (07/14 13:54)
推
07/14 13:55, , 7F
07/14 13:55, 7F
→
07/14 13:55, , 8F
07/14 13:55, 8F
→
07/14 13:56, , 9F
07/14 13:56, 9F
看吧,你一開始就不信任我已經在做了,那講什麼也沒用了。
事實上當我發這篇文跟你對話的時候我就已經在做了。
你一不信任我說的話有用,二不信任我這個人對改革年金制度
這件事的意願。那還談什麼?
我說過如果不信,那後面都不用談了。你不信任我只想放「你怎不出來做做看」大決
嗆我,那還需要談啥?
推
07/14 13:58, , 10F
07/14 13:58, 10F
推
07/14 13:59, , 11F
07/14 13:59, 11F
→
07/14 13:59, , 12F
07/14 13:59, 12F
你這麼說只是要表明自己不想履行義務的話,又何必在乎我有沒有站出來呼籲?
→
07/14 14:00, , 13F
07/14 14:00, 13F
→
07/14 14:00, , 14F
07/14 14:00, 14F
→
07/14 14:01, , 15F
07/14 14:01, 15F
那你就繼續懷疑下去吧,繼續唱衰。如果大部分的人都聽你的話,那就是你的勝利。你
贏了,因為大部分的人都跟你一樣不信任年金也不想爭取自己的權力,那年金必然會倒
閉。
你跟我言語上的衝突絕對不是只在這個版發生,在各個地方,甚至是媒體上都一定有類
似的論調不停在衝突。這衝突的結果不是你我能掌控的,即使你跟我都已經對這件事推
了一把。
總之,個人造業個人擔。我信任年金制度,我也會照時繳交,如果有問題,那我也會去
反應,如果這樣年金還是倒了,那就是我的問題,我猜錯了,這樣我也會得到應有的報
應。如果你不信任年金制度你想把錢留下來,那你大可以不要繳錢,至於後續會有啥懲
罰,還是說你錢留下來也是自己敗光,那也是你自己的問題。
大家都可以照自己的情況做判斷要不要履行義務,但無論你做什麼決定都要有一個覺悟
去承受這個決定帶來的後果,不是嗎?
※ 編輯: hermis 來自: 140.117.94.149 (07/14 14:12)
→
07/14 14:02, , 16F
07/14 14:02, 16F
→
07/14 14:03, , 17F
07/14 14:03, 17F
推
07/14 14:03, , 18F
07/14 14:03, 18F
→
07/14 14:03, , 19F
07/14 14:03, 19F
→
07/14 14:03, , 20F
07/14 14:03, 20F
→
07/14 14:04, , 21F
07/14 14:04, 21F
→
07/14 14:04, , 22F
07/14 14:04, 22F
→
07/14 14:05, , 23F
07/14 14:05, 23F
→
07/14 14:05, , 24F
07/14 14:05, 24F
推
07/14 14:10, , 25F
07/14 14:10, 25F
→
07/14 14:11, , 26F
07/14 14:11, 26F
推
07/14 17:38, , 27F
07/14 17:38, 27F
→
07/14 17:38, , 28F
07/14 17:38, 28F
→
07/14 17:40, , 29F
07/14 17:40, 29F
→
07/14 17:42, , 30F
07/14 17:42, 30F
→
07/14 17:44, , 31F
07/14 17:44, 31F
→
07/14 22:52, , 32F
07/14 22:52, 32F
→
07/14 22:53, , 33F
07/14 22:53, 33F
推
07/15 07:48, , 34F
07/15 07:48, 34F
→
07/15 07:49, , 35F
07/15 07:49, 35F
推
07/18 15:24, , 36F
07/18 15:24, 36F
→
07/18 15:24, , 37F
07/18 15:24, 3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