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等號需要定義 & 集合需要等號 嗎?

看板Math作者 (QQ)時間4年前 (2021/11/22 04:06), 4年前編輯推噓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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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cycl (XOO)》之銘言: : 標題: Re: [其他] 等號需要定義 & 集合需要等號 嗎? : 時間: Mon Nov 22 01:07:02 2021 : : 先從有比較明確問題的回應 : : 1. 如果考慮在沒有 = 的後設語言(或稱邏輯系統) : 那在集合論中 = 的定義就是用 Axiom of Extensionality, : 直覺來說就是具有一樣元素的視為一樣。一樣元素 : 這件事情不需要比對,單純用 implication => 就夠了。 不過看了wiki的ZF陳述與Axiom of Extensionality, "具有一樣的元素"這回事 其實是需要"屬於"的定義的 只是如同回覆原文a2大一樣, 在我往上追"屬於"的定義時, 查到這個結論: 集合公設裡面的"屬於"只是一個符號(雖然意義上代表元素裡面的成員) 而這個符號具有怎樣的性質, 就是其他公設所賦予的 : : 2. 在一階邏輯系統下,常見的定義是 Leibniz equality。 : 直覺來說是 x = y 若對所有 predicate P 都有 P(x) 跟 P(y) 等價 : (細究的話還要考慮邏輯系統怎麼建構設計的,要怎麼定義 P(x) 這類操作) : : 像是 reflexivity, symmetry 跟 transitivity 可以用這個定義導出來。 : : 系統上有了 = 之後,集合論上的 Axiom of Extensionality : 敘述會修改成適合的形式,改成「對所有 x 在 A 為若且若 x 在 B」可推得 A = B。 : 反過來從 Leibniz equality 可以得出。 Wiki上寫的Leibniz equality確實就是定義成對所有 predicate P, P(x) <=> P(y) 只是反射、對稱、遞移竟然可以由萊布尼茲的定義推出來我蠻訝異的XD 也就是我原文的等號四公設其實可以保留第四個即可 另外你說"細究的話還要考慮邏輯系統怎麼建構設計的,要怎麼定義 P(x) 這類操作" 這應該就是呼應我說的"即便自定義等號, 我不知道怎麼檢查第四公設" 最後你說的"拓展公設可以改成「對所有 x 在 A 為若且若 x 在 B」可推得 A = B" 我不太懂耶, wiki的那條公設本來就是這樣寫, 難道這公設有更廣的原型嗎? : : 3. 後設語言上的「函數」跟集合論上的函數是不同層次的東西, : 可以用純符號規則,定義出後設語言上函數的操作定義, : 這一層獨立於集合論,沒有循環論證的問題。 : : (認為函數就是集合論定義的那套才是狹隘的觀點) 原來集合論的函數定義是狹隘的... 我一直以為集合論的函數定義才是嚴謹化的函數定義 像是函數的well-defined在一般的書是寫: for any a=b, f(a)=f(b) 但是就覺得對每個a€A, f(a)就是你定義的一個值, 當然就那一個 之後遇到例子《f:Z_2→Z, f([x]) = x》, 才又知道well-defined這點是需要的 因為可能"a=b但是a,b長相不同", 不過以Z_2來說, [0]=[2]到底算是長相不同嗎 而這些我覺得怪怪的地方在用集合論的函數定義就沒事了 所以我反而這樣才放心@@ 順帶一題, 很常聽到"等號就是長相相同"這句話 嚴格說來我不喜歡也是因為何謂長相相同, Z_2的[0]=[2], 左右長相一樣啊, 都是一樣的Z的子集合, 只是代表符號不一樣 如此一來延伸一堆名詞: 長相, 代表符號...越來越奇怪 也正是因此, 我才會覺得純符號規則(後設語言?)會不嚴謹 : : 4. 聯集定義不涉及 = ,因為那是其中一項公理。 : Axiom of Union 說給定一堆集合的集合 S ,存在一個集合 B 滿足 : 對任意 S 裡頭的集合 A 以及任意 A 裡頭的元素 x 都會在 B 裡頭。 因為當初我沒用集合論, 直接反射想法是: A∪B := {x│x€A or x€B} x€A := 存在a€A 使得 a=x --(*) 才會秒說涉及等號 不過之後發現我(*)對屬於的定義是錯的, 就沒事了 : : 5. Peano axiom 跟 ZF set theory 兩者沒有直接關係。 : 後者可以用來建構前者的模型,用空集合代表 0, : 然後 {0} 代表 1, {0, 1} 代表 2 依此類推下去。 我以為在ZF set theory上加入Peano axiom就能定義N, Z, Q... 所以才認為Peano axiom是奠基在ZF 意思是Peano axiom配合其他數學公設基礎也能定義N, Z, Q...了? : : 6. 一個數學物件不是集合(稱為 ur-element)在 ZF Set Theory : 是不存在的,所有的符號都得編碼成某種集合去討論。 : 有的集合論會允許這樣的物件存在。在其他的數學基礎如 Martin-Lof type theory : 下則沒有這樣的困擾,只要滿足特定的形式就可以加。 了解! 知道ZF中每個都是集合, 所以我才會覺得原文r大說的"可化約成ZF集合論"很重要 多項式R[x]不管怎麼定義, 只要我接受ZF並且R[x]可以化約成ZF 那對我來說是舒服且嚴謹的 : : 7. 最後等式的概念,也是目前數理邏輯跟理論電腦科學中研究非常活躍的題目, : 何謂等式的證明跟等式如何計算等問題,到近幾年動用 homotopy theory : 詮釋發展 homotopy type theory 跟以 cubical sets 數學概念 : 發展的 cubical theory 是很多理論討論也充滿應用的領域,其中也有不少 : 貢獻來自傳統的數學家,像是過世沒多久的費爾茲獎得主 Vladimir Voevodsky。 : : 才不是什麼走火入魔或是哲學才會問的問題 ... 我會說走火入魔/哲學是因為像是這種: (1) 為什麼1+1=2 (2) 什麼是等號 這種問題問10個人應該有9個人會露出奇特的眼光吧XDDD 我本身是會好奇這些問題的定義跟答案是什麼 但是親自go through一遍證明就沒啥興趣XD : : 後面回文的部分有點亂,就不一一回應了。(飄走) 謝謝x大飄過來分享(~^O^~) 除了以上回問的, 最後請教您三個問題: (1) 不同數學基礎間都不相容?(即定義自己的系統和公理後) (2) 有沒有可能A系統證明費馬最後定理是對的, 但是B證明是錯的? 還是說整數系統如果相容於A系統, 那B系統就不可能有整數系統? (3) 每種系統(可稱作集合論? ZF只是集合論的一種?)的接受度就是因人選擇 無關對錯? 像是: (i) 如果(2)真的發生, 那也是看你選擇什麼系統 (ii) 我對於形式上的R[x]與等號覺得不舒服/不嚴謹 那也只是我的接受度問題, 等於我不太接受後設語言 覺得他不嚴謹罷了? 再次感謝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2.225.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th/M.1637525201.A.BD6.html

11/22 10:09, 4年前 , 1F
[0]和[2]只是表示法,但本質是等價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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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長相」要看定義,特別是表示法不唯一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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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能漏掉定義。常見的例子除了Z/nZ以外,還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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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數、有理式、有理數的連分數表示、有限小數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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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窮小數表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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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舉我原文(E2)的例子: 嚴格說來 Z_2 := Z/~, where x,y€Z with x~y iff 2│x-y 其中: (Z , =)中, "="是集合論的等號 (Z_2, =)中, "="也是集合論的等號, 但是Z_2是那些收集等價類的集合 (E2)是問《(Z, @)合不合法, where @ 是Z上的新等號, say x@y iff x~y》 經過一些討論後 原本我也認同"既然都有(Z_2, =)這個嚴格的語言也不用定義新等號, 為何還要定義@" 也接受了"你要定義也可以, 只是要能化約成ZF集合論, 不然就是平行數學的基礎" 但是後來發現有理數Q, L^p空間, 我們其實都《相當於在寫(Z, @)》 因為嚴格說來: (1) Q是等價類, 但是我們都直接寫 1/2 = 2/4, 但這個"="其實是"~" (2) L^p是等價類, 但是我們都直接寫 |f|_p 而不是 |[f]|_p 最後就變成好像怎樣都可以...變成接受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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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問題本來是問我的吧XD 那篇變太長了就懶得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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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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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回:一般數學基礎的任務就是把數學編譯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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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低階語言' 在低階語言中找出目前數學所需的最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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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規則 只有一部分人(同常是哲學家)才會嘗試去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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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些規則看看能不能得到不一樣的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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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同的低階語言之間無從直接比較了(除非再把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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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約成更低階的語言) 重點是這不同的低階語言都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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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了高階語言(數學)能有一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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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馬最後定理 目前答案應該就是不知道 我們光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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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以被數學證明 就夠難了 而知道一個結果動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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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前提 比起知道能得到這個結果又更難好幾倍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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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2:40, 4年前 , 18F
止數學 其他科目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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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馬的例子就是: 光用ZF集合論證明就曠日廢時了 哪有心力去檢查其他集合論公設是否能證明 的意思嗎?

11/22 12:51, 4年前 , 19F
數學基礎的歷史發展是看到數學家有很多理論 然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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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這些理論有沒有共同的基礎 不是反過來做 有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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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賺大錢沒事幹的Stephen Wolfram現在想反過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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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能做出什麼也不是大部分數學家關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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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到望月新一的論文很多人看不懂, 也是因為他用自己的語言跟基礎嗎@@?

11/22 13:42, 4年前 , 23F
反過來找數學基礎的領域稱為 reverse mathema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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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什麼賺大錢沒事幹的人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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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約的話不見得要翻成更低階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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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數學說的semantics是denotational semantics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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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CS可以玩更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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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07, 4年前 , 28F
我所謂的反過來意思是窮舉一堆不相容的低階系統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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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各自能變出什麼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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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nmkhxrw (61.231.64.215 臺灣), 11/22/2021 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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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致引起混淆的情況下,都是省略[ ]的,畢竟多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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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麻煩。而且L^p其實用的不見得要是等價類,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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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把不同函數視作不同,然後僅承認他們equal 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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