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文獻回顧,如何判定為抄襲?
※ 引述《Jazzmusic (Jazz)》之銘言:
: ※ 引述《EatShit5566 (阿呆阿瓜)》之銘言:
: : 想要請教一下
: : 因為我有引用國內的碩士論文
: : 我是引用他摘要的部分
: : 整段大約有50個字,直接貼過來
: : 但是有註明出處
: : 請問這樣會有問題嗎?
: : 因為我有聽說,有些學校會有什麼「比對抄襲系統」
: : 只要超過40個字連續在一起,就會被判定有抄襲
: : 請問這是真的嗎?
: : 因為我的文獻回顧,有部分都是參考國內的論文
: : 所以想問看看,在文獻回顧的部分,如果貼上別人的摘要,會有問題嗎?
: 你在這裏打字的時間和字數都足以將他的摘要改寫了。
: 你是想用這種寫法嗎?如果是的話,最好還是改寫一下。
: 根據XXX的碩士論文[10] 研究結果,"........50字照抄............."。
這種寫法一般叫做引用,雙引號或「」內的內容必須用斜體字標註
通常這不是很好的方式,除非那是某某人說的一句經典的話,必須忠於原著進行引用
有一種二手文獻引用也是類似如此,就是拿別人的文獻回顧大抄特抄也不消化改寫一下
這都應該盡量避免
: 文獻回顧是你讀完後的心得,應該用自己的話說出來。
這是對的,就算你只看了別人的摘要
也不能直接貼,必須用自己的話改寫出來
以最嚴格的標準來講,兩個標點符號間,字句內容相同的話,就可判為抄襲
當然這是指有意義的字句,尤其涉及他人的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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