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文獻回顧,如何判定為抄襲?

看板Master_D作者 (還沒想到~~)時間13年前 (2012/07/04 11: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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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zzmusic (Jazz)》之銘言: : ※ 引述《EatShit5566 (阿呆阿瓜)》之銘言: : : 想要請教一下 : : 因為我有引用國內的碩士論文 : : 我是引用他摘要的部分 : : 整段大約有50個字,直接貼過來 : : 但是有註明出處 : : 請問這樣會有問題嗎? : : 因為我有聽說,有些學校會有什麼「比對抄襲系統」 : : 只要超過40個字連續在一起,就會被判定有抄襲 : : 請問這是真的嗎? : : 因為我的文獻回顧,有部分都是參考國內的論文 : : 所以想問看看,在文獻回顧的部分,如果貼上別人的摘要,會有問題嗎? : 你在這裏打字的時間和字數都足以將他的摘要改寫了。 : 你是想用這種寫法嗎?如果是的話,最好還是改寫一下。 : 根據XXX的碩士論文[10] 研究結果,"........50字照抄............."。 這種寫法一般叫做引用,雙引號或「」內的內容必須用斜體字標註 通常這不是很好的方式,除非那是某某人說的一句經典的話,必須忠於原著進行引用 有一種二手文獻引用也是類似如此,就是拿別人的文獻回顧大抄特抄也不消化改寫一下 這都應該盡量避免 : 文獻回顧是你讀完後的心得,應該用自己的話說出來。 這是對的,就算你只看了別人的摘要 也不能直接貼,必須用自己的話改寫出來 以最嚴格的標準來講,兩個標點符號間,字句內容相同的話,就可判為抄襲 當然這是指有意義的字句,尤其涉及他人的研究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131.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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