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家閃光被指導教授恐嚇><
這事情成熟不成熟,以及有沒有錯,其實有個很簡單的測試辦法,
就是教二邊都說說看,自己覺得自己所堅持的事情能不能公開講出來.
如果公開講得出口,就是沒有錯.
而檢查了,可能教授這邊沒有錯,而學生這邊也沒有錯,因為二方的理由都講得出口.
像原po能講出口的是什麼,就是跟指導老師和實驗室不合,所以想要換環境.
想要換環境,光明正大啊. 至於身為指導學生的責任,那就看在實驗室過去有沒有擔負
未完成事項. 就算有事情沒做完,頂多就趕快做完而已. 並沒有對一所學校,一個系所
以及一個實驗室從一而終的責任.
因此,有些所謂「惹到」真的不是錯. 像我,我拒絕幫老師ㄎㄧㄤ東西,就是惹到老師,
但是我根本不覺得我做錯事情. 而且我這樣不覺得我做錯事情,並不是不知檢討;
反而是我為了拒絕而得罪老師,我不覺得可恥,卻是引以為傲. 因為我做得到自己的原則.
所以某人啊,你好像態度很認真地質問說: 惹到老師還不算是錯嗎?
我照樣面不改色跟你說: 對啊,像我,本來就沒錯. 怎樣?
我覺得這種話題夠了,你義氣的原則堅持再多,想要重考換學校的照樣去換學校.
而且,他們有他們自己對的道理; 或許你誤以為他錯,但只不過是你自己誤以為.
你誤以為,當然會覺得你自己想的是對的,覺得是理所當然的,覺得是簡單的.
不過,世界又不是因你而運轉; 你也永遠管不著那些到處換學校的人.
我回想到另一個小故事. 曾經有老師用不對的方法凹我去做事情.
後來我跟他溝通,我直說我不要任人使喚做奴才.
當時,那老師說「絕對沒有把人當奴才」.
畢業好幾個月之後,教學評鑑開始了,要把一些校友找來晤談. 我才剛回到學校,
那老師一見我,隨口就叫我幫他取一杯教評會場的咖啡.
但我才剛回到學校,並不曉得會場的位置和會場如何擺設.
我就覺得,之前很正氣懍然地說「我絕對沒有把人當奴才」根本是用講的.
這不就是在使喚我嗎?
就算是畢業了,仍然把學生當做小的,不懂得大社會人際; 這就是杵在學校人的樣貌.
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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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uhh 來自: 61.231.65.57 (06/0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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