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劇烈但防身的武術..
※ 引述《vegetarian4 (一個爛好人(男))》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不劇烈但防身的武術..
: 時間: Tue Jan 21 04:39:32 2014
: http://blog.yam.com/selfdefence/article/21676389
: 裡面有個觀念我很同意(最後的廣告可以忽略):
: --------------------------------------------------------------
: 防身術的目標不就是迅速而安全的離開現場嗎?
: 那我們把一個凶惡的歹徒綁在身邊到底有啥好處啊?我一直想不明白!
: 你手一放開信不信他馬上又能撲上來?
: 所以難道是要押著他去警局?還是押著他喊救命請路人報警?
這個文章講的有自己的道理
但是不同的技術有不同的使用時機
要考慮比較多的狀況
一般來說要壓制對手的前提
除了警察憲兵自己要捉人上銬之外
就是要活捉他直到警察來
或是現場出於某些原因你不能(或不想)逃跑的
比如說
電車公車上捉癡漢
村民圍捕偷菜賊
醫院警衛壓制醉漢
或者是你帶著女友家人出門
不幸與人起衝突 想要息事寧人 因為有家人在不能自己逃跑
也不能把人打傷 但對手喝醉講不通直接揮拳
這種狀況都需要壓制對手
還有一種很常見的狀況是跟親友吵架或他喝醉了
出手打人 雖然這種狀況如果他是要打你最好也是先跑再說
但如果他是要打別人 你也是要出手壓制他
總之歸納起來前提就是兩個:
1.出於某種原因不好逃離現場
2.出於某種原因不好把對方打趴
滿足這兩個前提的時候 需要自己用擒拿壓制對手
當然壓制技術的限制一次只能對付一個人還是要記得
至於對手拿刀亂揮 又不好逃跑的狀況
如果不是很熟的親友
只要刀還在他手上
我也認為要折就折斷比較安全
就算鬧上法院 我也會基於這種邏輯主張符合比例原則:
他亮刀=想殺人 就算不想殺人也很可能誤殺人
我斷他一隻手沒有要他的命 符合比例原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48.238
※ 編輯: NKN 來自: 210.209.148.238 (01/21 22:12)
→
01/21 22:17, , 1F
01/21 22:17, 1F
→
01/21 22:18, , 2F
01/21 22:18, 2F
→
01/21 22:22, , 3F
01/21 22:22, 3F
推
01/21 23:07, , 4F
01/21 23:07, 4F
推
01/21 23:10, , 5F
01/21 23:10, 5F
→
01/21 23:12, , 6F
01/21 23:12,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