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母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對ㄚ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超.歐洲羊)時間3周前 (2026/07/07 15:19), 編輯推噓0(0023)
留言23則, 3人參與, 3周前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07/07 11:36,
現在爭點整理都要在筆錄簽名阿 有沒有爭執就一翻兩瞪眼
07/07 11:36

07/07 11:36,
叫ai看
07/07 11:36

07/07 11:36,
林志群就出來洗地的
07/07 11:36

07/07 11:36,
法官會把一個案件 雙方爭執啥 不爭執啥 列出來給兩邊看
07/07 11:36

07/07 11:37,
看完兩邊沒問題就會簽名
07/07 11:37

07/07 11:37,
有一個最恐怖的猜測
07/07 11:37

07/07 11:37,
雙方都不爭執的東西 法院就不用調查
07/07 11:37

07/07 11:38,
那就是 整個庭上 法官 辯護律師 原告律師
07/07 11:38

07/07 11:38,
全都是一個陣營的
07/07 11:38

07/07 11:38,
想多了 區區700萬要串這麼多人
07/07 11:38

07/07 11:38,
7億以上的案子再來收買全場法律人好嗎
07/07 11:38

07/07 11:39,
沒那麼多 最多500 強制200要扣掉
07/07 11:39
我其實很好奇這點 這個問題在「雙方不爭執強制險700萬」這點,先假設真的雙方律師都簽了 但是這個實際上就是不存在的,法官可以無視這點嗎? 如果今天一個告訴案,卷宗上寫說「雙方不爭執被害者車禍死後復生返家後被犯人刺殺」 這種根本不可能的內容,法官就不管嗎? -- 看著吧,你們這些人! 這個年代的人們已經不再裝聾作啞了,我們有眼睛、有耳朵、有口 我們會將所看到的、所聽到的、所相信的去告訴每一個人,去改變這個社會。 看著吧,你們這些人! 當古舊的城牆倒塌,我們會像獅子般將你們從腐臭的地洞中挖出來嚼碎吞下 作為前進未來的糧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94.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83408769.A.EE1.html

07/07 15:21, 3周前 , 1F
法官一定是按證據材料判
07/07 15:21, 1F

07/07 15:21, 3周前 , 2F
你這個比較像是質疑材料是否合法
07/07 15:21, 2F

07/07 15:22, 3周前 , 3F
比方說當事人是否知情且同意簽名
07/07 15:22, 3F

07/07 15:22, 3周前 , 4F
當事人的反應與這份材料有巨大衝突 那就是問題
07/07 15:22, 4F

07/07 15:22, 3周前 , 5F
因為如果雙方都簽名就一翻兩瞪眼了,我是好奇到底簽
07/07 15:22, 5F

07/07 15:23, 3周前 , 6F
名不爭執的內容實際上根本不合現實,法官也不管嗎?
07/07 15:23, 6F

07/07 15:26, 3周前 , 7F
一般會是律師要去爭取 但
07/07 15:26, 7F

07/07 16:40, 3周前 , 8F
這是民案 民案和刑案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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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6:40, 3周前 , 9F
民案叫做當事人進行主義 雙方當事人才是主角 法官只當裁
07/07 16:40, 9F

07/07 16:40, 3周前 , 10F
07/07 16:40, 10F

07/07 16:41, 3周前 , 11F
你法官任意介入 不管哪一方得利 就是不公平
07/07 16:41, 11F

07/07 16:41, 3周前 , 12F
刑案是完全另一回事
07/07 16:41, 12F

07/07 16:42, 3周前 , 13F
刑案是國家vs人民 這種情況下就會允許法官出手釐清真相
07/07 16:42, 13F

07/07 16:43, 3周前 , 14F
另外 你說的不可能也太模糊了
07/07 16:43, 14F

07/07 16:45, 3周前 , 15F
人死復生是不符合經驗法則的 但強制險到底領多少 取決於
07/07 16:45, 15F

07/07 16:45, 3周前 , 16F
個案 除非法官有親眼看到單據 不然也不能想當然耳說不可
07/07 16:45, 16F

07/07 16:45, 3周前 , 17F
07/07 16:45, 17F

07/07 16:46, 3周前 , 18F
而單據誰提 就是舉證責任的問題 不爭執事項 就是不用舉
07/07 16:46, 18F

07/07 16:46, 3周前 , 19F
證的事項
07/07 16:46, 19F

07/07 16:46, 3周前 , 20F
所以 對 法官可以無視 這不是扯刑案或是道德高地 而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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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6:47, 3周前 , 21F
度就是為了這樣而設定的 不然每個人開庭都說不爭執然後
07/07 16:47, 21F

07/07 16:47, 3周前 , 22F
法官還要把自己查到死 不是這樣吧
07/07 16:47, 22F

07/07 17:58, 3周前 , 23F
了解
07/07 17:58,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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