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律大師請進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時間11月前 (2023/06/17 11:2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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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miremywife (平安名堇我的婆)》之銘言 : → WindowDragon : 結婚也只是改身分證的字而已 有必要嗎 : 這樣子我跟我妹的小孩如果要去登記戶口怎麼辦 : 不會被問責嗎 : 我就問問而已 : 畢竟我妹大概這輩子不想跟我生小孩了 不會吧 跟妹妹做愛是告訴乃論 你妹不告你就沒事了 你只是不能跟他結婚而已 我記得認領制度你可以認領 就是雖然你跟你妹是無婚姻狀態 所以生下來的是非婚生子女 但是生父可以認領非婚生子女 這樣你小孩的父母欄就會是你跟你妹的名字 我不太確定這個能不能 應該可以 剩下的要問@ybz 家事大師 不過其實也沒差 你跟你妹都同姓 沒有跟父姓還是跟母姓的問題 贏麻了 戶政事務所也沒辦法刁難你吧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捏 -- https://i.imgur.com/CQh30J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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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1:27, 11月前 , 1F
笑死 勝王怎麼突然回這篇
06/17 11:27, 1F

06/17 11:28, 11月前 , 2F
我搜哲維發的文剛好看到
06/17 11:28, 2F
文章代碼(AID): #1aZIT_f9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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