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台灣網路論壇會有「禁止引戰」?
※ 引述《rp20031219 (Tim87)》之銘言:
: 動物園ㄍ
: 這招就是大絕招啊
: 接下來不管別人講啥
: 只要回你說 那你跟我定義不一樣
: 就完事了
其實在討論一件事情的時候本來就該定義命題
例如這篇 #1XaE0mSu (C_Chat)
討論了ACG點的定義 講到廢文
再討論到板上的現況是如何
最後才下結論
如果不討論定義的話就會像這一串 #1WQ5Rnn7
瓦特覺得被水桶之後狂檢舉=報復性檢舉
球球覺得他沒有要報復誰 所以不是報復性檢舉
兩個人對報復性檢舉定義不同就吵了二十幾篇
講清楚之後才發現兩個人的論點沒有衝突
像我以前這篇講過的 #1WWfYPlC
如果要對一個爭議發表想法
本來就要探討爭議的原因 發現癥結點
表達我對癥結點的看法 最後對整體爭議下一個結論
實在是很難三言兩語就解釋完R
然後不是我故意只拿自己的文章舉例
只是我覺得別人寫得好的文章我一時找不到而已
--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 ▄▄▄▄▄▄▄▄▄▄▄▄█攻擊身份和能耐█幹你娘(█ 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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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0 之 3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