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聽說進了某個黨 酒駕撞人可以不起訴已回收
※ 引述《ILoveMegumin (暫住彼方家的紫咲刻印蟲)》之銘言:
: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不起訴的理由是警方有幫他做平衡測試
: : 之後檢方判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
: : 遇到黨證就轉彎
: : 啊幹你娘那把酒測標準搞到吃燒酒雞就爆掉有屁用?
: 講到0.25
: 我記得當年考119刑法組的時候寫過這題
: 現在實務多半是當作客觀處罰條件
: 但我一直都把它當構成要件要素
: 也就是說要成罪的話
: 必須要他清楚知道身上的酒精濃度已經達標0.25 才會構成
推
10/06 12:15,
10/06 12:15
還是不行
高於0.15 mg/L 你會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到阿黑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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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
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
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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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奇怪的是我找不到丁允恭被罰鍰跟吊照的新聞
有沒有誰可以找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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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酒駕標準調成這樣根本是自己找死
以前酒駕標準是0.55mg/L(刑事罰)
然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0.25mg/L(行政罰)
民進黨一上台就調降成0.25mg/L跟0.15mg/L
吃個燒酒雞就超標 然後民進黨又一天到晚自己人掉坑 真的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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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魂肆年肆月 大疫 又逢大旱 缺電及蜚蠊之災 家家有殭屍之痛 民慟稱 陰魂肆年有肆災!
百姓遭封城內 商賈無行 食不果腹 黎民怨聲不止 陰惠帝曰 賤民無糧 何不食蘋果三民自?
柒月 疫及台北城環南市場 縣令文哲獨往巡視 陰帝喜曰 吾觀文哲素有異心 今彼輕騎單出
此時不除 更待何時? 文哲至環南市場內 遭陰帝綠衣衛包圍 文哲曰 柯某今日恐命喪於此!
陰帝大將佛敵排眾獨出 曰 以多為勝 恐落人口實...話聲未落 便遭環南會長打落馬下暈去
綠衣衛蛇頭一失 驚作獸散 陰帝大怒 謗其黑道 然百姓無不稱快 紛笑曰 佛敵今日又閃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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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2:24,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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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2:24, 1F
可是0.15超容易超標的
以前還在舊制時就經常有吃燒酒雞炸掉的新聞 更別提現在了
而且這樣很難用你的行動能力來回推是否能駕車 你可能喝完酒過一晚覺得酒醒了
結果上路被警察抓到你才知道你酒還沒退到0.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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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2:26,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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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還可以喝一點 現在不行了 一喝就炸
推
10/06 12:26,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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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0/06 12:35,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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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2:36,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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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10/06 12:36,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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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以滾了 不用請示我 姆咪
※ 編輯: kid725 (112.105.130.47 臺灣), 10/06/2021 12:38:17
噓
10/06 13:13,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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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0/06 13:24,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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