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聽說進了某個黨 酒駕撞人可以不起訴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凱道基德)時間4年前 (2021/10/06 12:22), 4年前編輯推噓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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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Megumin (暫住彼方家的紫咲刻印蟲)》之銘言: :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不起訴的理由是警方有幫他做平衡測試 : : 之後檢方判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 : : 遇到黨證就轉彎 : : 啊幹你娘那把酒測標準搞到吃燒酒雞就爆掉有屁用? : 講到0.25 : 我記得當年考119刑法組的時候寫過這題 : 現在實務多半是當作客觀處罰條件 : 但我一直都把它當構成要件要素 : 也就是說要成罪的話 : 必須要他清楚知道身上的酒精濃度已經達標0.25 才會構成

10/06 12:15,
好 姆咪現在的理解變成沒超過0.25又能通過測驗就能開車
10/06 12:15
還是不行 高於0.15 mg/L 你會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到阿黑顏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 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 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 --------------------------------------------------- 但很奇怪的是我找不到丁允恭被罰鍰跟吊照的新聞 有沒有誰可以找得到的 --- 說真的酒駕標準調成這樣根本是自己找死 以前酒駕標準是0.55mg/L(刑事罰) 然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0.25mg/L(行政罰) 民進黨一上台就調降成0.25mg/L跟0.15mg/L 吃個燒酒雞就超標 然後民進黨又一天到晚自己人掉坑 真的神經病 -- 陰魂肆年肆月 大疫 又逢大旱 缺電及蜚蠊之災 家家有殭屍之痛 民慟稱 陰魂肆年有肆災! 百姓遭封城內 商賈無行 食不果腹 黎民怨聲不止 陰惠帝曰 賤民無糧 何不食蘋果三民自? 柒月 疫及台北城環南市場 縣令文哲獨往巡視 陰帝喜曰 吾觀文哲素有異心 今彼輕騎單出 此時不除 更待何時? 文哲至環南市場內 遭陰帝綠衣衛包圍 文哲曰 柯某今日恐命喪於此! 陰帝大將佛敵排眾獨出 曰 以多為勝 恐落人口實...話聲未落 便遭環南會長打落馬下暈去 綠衣衛蛇頭一失 驚作獸散 陰帝大怒 謗其黑道 然百姓無不稱快 紛笑曰 佛敵今日又閃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130.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33494121.A.759.html

10/06 12:24, 4年前 , 1F
好 姆咪理解成0.15以下又能通過測驗就能開車
10/06 12:24, 1F
可是0.15超容易超標的 以前還在舊制時就經常有吃燒酒雞炸掉的新聞 更別提現在了 而且這樣很難用你的行動能力來回推是否能駕車 你可能喝完酒過一晚覺得酒醒了 結果上路被警察抓到你才知道你酒還沒退到0.15以下

10/06 12:26, 4年前 , 2F
吃完燒酒雞是能開車的嗎
10/06 12:26, 2F
以前還可以喝一點 現在不行了 一喝就炸

10/06 12:26, 4年前 , 3F
0.15這種一定會中獎的罰鍰吊扣新聞根本不會寫
10/06 12:26, 3F

10/06 12:35, 4年前 , 4F
吊扣駕照不歸檢察官管
10/06 12:35, 4F

10/06 12:36, 4年前 , 5F
基本上已經被吊扣駕照了 只是新聞沒寫而已
10/06 12:36, 5F

10/06 12:36, 4年前 , 6F
法盲滾
10/06 12:36, 6F
那你可以滾了 不用請示我 姆咪 ※ 編輯: kid725 (112.105.130.47 臺灣), 10/06/2021 12:38:17

10/06 13:13, 4年前 , 7F
那就不要吃燒酒雞又開車R 有啥好奇怪der
10/06 13:13, 7F

10/06 13:24, 4年前 , 8F
彥州你是不是很久沒吃燒酒雞了
10/06 13:24,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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