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析] 個人淺見啦
文字太長
泉山
我是不知道原原po現在是不是讀大學了
看原文補充回應有點困惑
不過大學的時候,
老師應該有教過「討論事情前要先定義名詞」
否則雞同鴨講也是各說各話
一個很少去西洽更沒在西洽推過文的人說話應該很中立吧
首先我對「廢文」這個詞就會覺得很困惑
廢文的定義是什麼
很多人推?
說句機車點的話
八卦板一堆推的文章
在我眼裡也很廢,一點價值都沒有
但是大多數鄉民喜歡啊
沒有啟發性?
這裡只是「電子布告欄」
不要妨害其他使用者的權益
發啥文章不行
又不是在寫報告、寫論文了
需要啥啟發性
況且有些廢文在他人眼裡是廢
偏偏對我產生新的構想
所以還能說是廢文嗎
所以說到頭
沒有妨礙其他使用者使用權益、攻擊他人情事的文章
是不是廢文完全存乎於閱讀者本身主觀意識
一種純粹主觀認定的概念用來決定是否可以處罰某些人事物
不會覺得標準浮動且危險嗎
如果真要用啥甜食比喻
一盤沒有賞味期限的甜食放在那裡
不吃不就沒事情了
又不是內含輻射或擴散性有毒物質
看不順眼就說它是餿水
所以它本質是餿水或自己覺得是餿水
如果主觀認定可以決定一切
怎麼不看到顆石頭,催眠自己那個東西是塊蛋糕,然後狠狠地咬上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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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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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以不侵害他人自由為前提」
請問文章內容也沒有攻擊他人法益情事發生
質量好不好又怎麼樣
他們沒有攻擊他人,哪裡全部是照著他們的意志行事
因為他們並非合乎你的標準就等於「肆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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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傾倒垃圾可能會汙染環境,
佔去的空間可能妨礙他人行走的自由
在板規限制內的文章
會佔去多少空間?
會汙染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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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時要「聚焦」和「定義」
現在是討論「什麼算廢文」才有辦法後面的討論
「妨礙了他人怎樣的權益需要立法」這又是第二點
如果只是妨礙了個人情感(我看到廢文就是不爽)便要立法
那我看無腦選民也很不爽,立個法把無腦選民和政客全抓起來流放綠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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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uccess0409 (111.240.142.221), 12/06/2016 2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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