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廣告文之範圍與懲處

看板MakeUp作者 (Verginia Wolf)時間14年前 (2010/07/07 10:17), 編輯推噓6(7172)
留言80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 引述《aova (鰻魚♥張根碩)》之銘言: ※ 引述《DieRoteZora (你親愛的佐拉XD)》之銘言: : 這個事情是我提議的,起因是看到比較資深的板友回應了新品的心得 : 但那是廠商贈與的,雖然那篇回應並非是廠商要求blogger撰寫的文章 : 也一樣是永久水桶的禁權了 : 我想她並不是故意的(原先這個情報文還是我發的=.=), :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文中她說遇到的網友就是我(我跟她完全是不認識的) : 看到她我很訝異,因為她是非常資深的板友,只是後來沒有再到妝板發文 : 難得見到本人,就跟她說很期待在妝板繼續看見她的分享 : 只是沒想到她回家後真的來妝板分享了,只是分享的是當天的活動… : 這點我感到非常的…老實說對她很抱歉 : 因為她淡出妝板後,妝板才有所謂的廠商文禁止條款… 這個板友我是知道的,畢竟我也在妝板多年, 我喜歡她的妝文,只是犯規就是犯規,依照目前板規,就是要永久水桶。

07/06 23:58,
就是、妳知道為什麼法律定刑永遠都是給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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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3:58,
而不給一個期限?就是為了要給執法者能夠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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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調整的機會,也視情節輕重給犯錯的人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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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3:59,
反省的機會。我很久以前剛上任時也曾經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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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就是明白明瞭最好,這樣最不容易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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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後來我發現,能夠讓執法者心證的板規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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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好、也最能杜絕違規的板規。百密一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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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好的漁網也總有隙縫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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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談,僅供佐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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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提供的意見,佐拉、大咪、還有我都會參考。 我個人也覺得一個期限是最好的判定,一個月至永久水桶是我一開始的想法。 但這樣會"過於重視"板主的"主觀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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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板主(?)或其他使用者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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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對於新制定的板規有問題應向板主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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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0:31,
若不滿板主回應可以申訴或罷免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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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是眾人選出來管理看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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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就應該要相信板主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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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也不會需要有連署板主這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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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板友您好,您的想法的確是正確的,但是在此板工群覺得需要開放給大家討論, 因為這個議題對美妝板的板眾們非常重要,我們希望在杜絕廣告文的同時, 妝板還是有很多豐富的資訊可以給大家參考,還是有美美的妝文可以讓大家欣賞。 回到正題,其實不管aova前板主是否有將佐拉之前的事提出, 我都認為佐拉的意見值得參考,因為這樣是提供給板友們更多的資訊。 試色文並不是甚麼壞事,只是要如何拿捏分寸是很困難的, 這將會帶給板工群更大的考驗。 凡事都有一體兩面,若要提供更多資訊給板友們,那麼勢必會有更多爭議。 板工群也明白茲事體大,所以公告出來給大家做參考,希望給大家一個討論的空間。 另外,關於懲處條款的放寬,實在是因為太多無辜的人踩到線而被嚴懲, 才會提出此建議,初犯者水桶一個月,或是依照M板友的意見,設定期限, 如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只是在此情況之下,板工自由心證的比例又增大更多了。 說實話,身為一個板工,我還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天性犯懶...Orz) 會提出這個建議,是為了要讓之後的板友們有空間可以發表更多的意見及資訊, 但以上這一切是我們的想法,我們還是會依大家的意見去做決定,而非專斷獨行。 最後,謝謝aova提供的意見,我想板工群們會好好地參考。 也謝謝大家推文的建議,我們都會納入考量之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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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平常我都在潛水看文,因此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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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無辜的人踩到線而被嚴懲"這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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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感覺,請問具體而言無辜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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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版友是哪些呢?又如果真的無辜遭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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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可以申訴,並不是沒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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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為何要因為有人受處罰而放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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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大家都不會受處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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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感覺有點本末倒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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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對你所謂"無辜"的定義我其實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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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接合作案的版友不慎踩線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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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單一個案以外,真的其它被水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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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無辜、不慎、不小心那麼單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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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版規不能因為有人不小心就放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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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版規為了杜絕廣告,本來就很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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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發文同時有在接案的版友本就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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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自己不要誤蹈版規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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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再度提出一點特別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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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有機會去踩到"廣告文"這條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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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挑板主語病...但我覺得想"少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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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其實在版上屬於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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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要把板規放寬 讓人來測試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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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版友看文推文除了注意語氣和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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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從來不需擔心自己因踩線被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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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為了少數人放寬條款,可以想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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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如果不願意相信板主每天盯著板看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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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所得到的看法,那板規改不改都沒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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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必定開始出現企圖矇混過關的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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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都是可以質疑板主標準不公,而且水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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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除了讓廣告廠商歡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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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月已經很重了,正常人被水桶一個月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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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想發文了。而且若真有偷渡文章,到時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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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然增加版主判定的困難、也磨耗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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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處分或修改規定就是了,又不是說一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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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版上文章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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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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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到廠商,艱苦到你我,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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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狀況來講板規2動用到的機會並不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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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這麼放大鏡檢視所謂的「負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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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的負擔比每一位板友都來得沈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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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和To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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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知道版主所謂"無辜版友"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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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哩 噓錯了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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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完全全同意S版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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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版主真覺得有修改版規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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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得投票 免得到時候也是一堆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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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就會有偽試色實廣告文說"我只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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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分享(淚目)" 看誰敢罰囉~罰了就被說亂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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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麻抹煞好心分享的版友~~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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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不要把板規放寬 讓人來測試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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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爽到廠商,艱苦到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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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寬~這意見很好~有消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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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怕之後的問題會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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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妝版日後要如何保護這條版規"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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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要如何面對日後版規矛盾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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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廠商真的太會鑽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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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造成~不能抑制廠商的廣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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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會讓喜歡美妝的版友變少~這是我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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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必須說重話了,t板主您真的有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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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說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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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上所有的執法都是依照「執法者的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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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去「客觀判定」,板主在執法上只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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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到「客觀」「勿枉勿縱」就行了,考慮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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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幹嘛?而且恕我直言,您的開放將是造成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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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板務操作上「多很多事」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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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無辜不無辜……其他人都說過的老話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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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就擺在那,新發文者沒看板規被捅,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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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六法全書還要GOOGLE才看得到而且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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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一大本,板規就在置底少少幾頁不看,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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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了犯規文,不好意思我真不覺得這樣算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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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為了幾個無辜的板友而要開放嚴格的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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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豈不是抹滅掉前板主在杜絕廠商文方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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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的成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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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此措辭的確不當,在此向大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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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A大,我絕對不會想否定前認板主們的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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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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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連美妝版都能開放偽試色真廣告..連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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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淨土都沒了 唉......好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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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SCARLETMOON大說的,跟我心中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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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沒必要放寬規定讓人踩線、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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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及讓眾多版友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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