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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廣告文之範圍與懲處
共 6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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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是我提議的,起因是看到比較資深的板友回應了新品的心得. 但那是廠商贈與的,雖然那篇回應並非是廠商要求blogger撰寫的文章. 也一樣是永久水桶的禁權了. 我想她並不是故意的(原先這個情報文還是我發的=.=),. 因為一時的疏忽而賠上永遠不能在美妝板發表言論的權利。. 從五月底上任以來,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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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的不是故意的,文中她說遇到的網友就是我(我跟她完全是不認識的). 看到她我很訝異,因為她是非常資深的板友,只是後來沒有再到妝板發文. 難得見到本人,就跟她說很期待在妝板繼續看見她的分享. 只是沒想到她回家後真的來妝板分享了,只是分享的是當天的活動…. 這點我感到非常的…老實說對她很抱歉. 因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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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eRoteZora (你親愛的佐拉XD)》之銘言:. 這個板友我是知道的,畢竟我也在妝板多年,. 我喜歡她的妝文,只是犯規就是犯規,依照目前板規,就是要永久水桶。. 感謝您提供的意見,佐拉、大咪、還有我都會參考。. 我個人也覺得一個期限是最好的判定,一個月至永久水桶是我一開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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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推文不小心推得太長,為免閱讀困難,整理一下發成一篇文:P. 我在想,. 嚴格的板規與其說造成版友困擾,不如說是隔絕廣告文的護城河;. 就我所知也是有版友將接案的文和要在版上分享的文分得很明確的,. 因此我覺得沒有特別放寬的必要,. 籲請有接案的版友於分享時留心,勿不慎越線即可;. 說明:. 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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