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過水問題 (我朋友堅持有爭議)

看板MJ作者 (大肩)時間10年前 (2014/02/01 18:01), 編輯推噓4(4033)
留言3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1 (看更多)
※ 引述《timezone (~~~~~~~~~~~~~~~~~~~~~~~)》之銘言: : ※ 引述《steve054202 (SmallBear)》之銘言: : : 看到這篇才想到上次打牌遇到的事情,我覺得滿有趣的, : : 但也想不通到底能不能胡牌,特來板上和各位討論一下。 : : --------------------------------------------------- : : 對家 : : 上家 下家(+) : : 我 : : 牌局進行到中後段,我下家是莊家,輪到他摸牌時 : : 我手牌是東東二二六六一一 廢廢 另外6張已經好了 : : 風風萬萬萬萬條條 牌牌 : : 其他都好了,兩進聽,下家打東風,因為她是莊家,所以沒碰東風 : : 輪到上家摸牌,打出一張二萬,碰起來之後打掉廢牌,這張廢牌被 : : 對家碰去,對家打出六萬,我碰打出第二張廢牌,聽東風一條。 : : 輪到莊家摸牌,莊家直接打出東風 就被我胡了。 : : 但是莊家認為他是連續打了兩張東風,沒道理第一支我不碰,而且 : : 中間過程我沒有再摸牌去變動牌型,沒辦法解釋成剛好摸到一對東 : : 所以最後就沒算我胡牌,繼續打。 : : --------------------------------------------------- : : 事後想想覺得滿有趣的,這樣到底能不能胡阿? : 換個方向想 如果下家丟東 你沒碰 : 不管接下來你吃碰幾隻之後你沒摸牌也沒聽牌 人家丟東 你能碰嗎?? : 這樣東風有算過水嗎?? : 我比較好奇這個答案~~ : 原po那個條子清一色 沒過水 不用討論拉~~ : 只有不算 沒叫他包就便宜他拉~~ 過年沒牌打只好發文跟大家交換意見一下~ 過水的定義,坦白說還真沒有認真定義過, 但我想選擇過水者該承受一些懲罰性行為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但這些懲罰性行為的用意, 是否應該是要避免有人詐賭或是使自己獲得最大利益的行為呢? 舉例來說:糊莊家增加台數、該糊不糊拼自摸、改變摸牌順序...等族繁不及備載 因此小弟認為所謂的過水應該包括能碰不碰與能吃不吃這兩種進牌基本牌組上 而對應的解除過水則應該是建立在牌型有所改變的情況下... 而不是建立在能不能糊的情形, 所以,如果該碰不碰的牌,在沒有因為進牌(吃相關的牌、摸新牌)而改變牌型的情況下 不能算是完成過水... 而該吃不吃的情況通常下一手馬上就會解除過水,或是被人攔截 因此較少討論, 該糊不糊的情況眾所皆知,或許有其他案例可以一起討論討論~ 以上小弟淺見,還請各位先進不吝指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194.40 ※ 編輯: donflying 來自: 182.234.194.40 (02/0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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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入一張非胡的牌即完成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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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我完全認同,也是最簡單解除過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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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水不是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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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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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是想說過水後不能馬上胡、馬上碰... 是有點懲罰性的行為,不是過水這個動作本身是懲罰,表達不清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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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 能胡不胡跟能碰不碰 請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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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為一談 能胡不胡是牽扯到有錢收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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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 扯上錢才會被放大檢視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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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碰不碰? 就不碰啊 有道理我拿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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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看到別人打東我就一定得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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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碰還要想辦法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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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有混為一談,都是在描述"過水"這個動作, 我想會把碰的問題提出就在於"碰"這個動作本身會改變摸牌順序, 改變摸牌順序本身會影響很多事情~ 如果不碰第一張牌,在沒摸入新牌或吃牌(解除過水)前, 沒有道理去改變摸牌順序,除非想要改變摸牌位置,所以故意不碰第一張 這樣就容易有詐賭的嫌疑,因此我們打牌是有針對過水進行嚴格規定, 並不管是不是有牽扯錢這件事,只要有過水一定要有解除過水的動作才能碰或吃(胡) 也許L大打牌沒有這些規定~ 以上也是家父在外打牌說明這些規定的說法,可以再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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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吃不吃很怪耶 手裡2345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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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家丟2356萬你要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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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要吃阿~只是一種case的解釋,這種case你要吃也不會有人反對, 但一般情形下像要拚門清...之類的就可能有搭不吃,但不吃接下來就摸牌, 所以過水馬上解除,一般來說吃不吃的選擇比較不會有問題 有問題的通常是被碰走的情況, 如果可以胡的牌不胡要拚自摸,通常有人喊碰之後就會直接倒牌, 但如果沒倒的話,就要ㄍㄧㄥ到摸入新牌解除過水之後才能胡牌~ 這是很少發生的情形就是了~ ※ 編輯: donflying 來自: 182.234.194.40 (02/03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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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 所以過水碰當然還是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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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程序 例如 倘若不碰上家 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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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碰對家或下家 這應該沒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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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過水碰跟過水胡還是不同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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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用"過水"兩個字而論 最明顯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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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有一種說法叫"不允許能胡不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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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你同不同意 但基於這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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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 過水後要能胡牌 就要能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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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不胡是因為根本不能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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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今天如果有人跟你說 台麻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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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碰不碰 難道你不覺得很荒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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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完全無法接受啦 所以我認為 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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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的程序裡 完全不需要"解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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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能碰不碰本來就可以 為啥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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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解除過水胡 跟 解除過水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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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類似但是依然有小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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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在 需不需要"摸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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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主張樓上的說法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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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 認為解過水碰 跟解除過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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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過水碰是這樣 那兩者不茅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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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水碰有摸牌就可以了 如果還限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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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過水碰 那所有牌都從4張改3張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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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說什麼有詐賭疑慮 公堂之上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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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假設了 我假設後面還有得碰這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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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就真的是要找碴 沒碰到也是自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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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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