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唉 難了

看板MJ作者 ( )時間13年前 (2012/09/01 00:53), 編輯推噓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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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lconwind (兔兔村村長)》之銘言: : 我又被釣魚釣出來了 : 言論本身永遠應該是自由而不受到箝制的 言論自由,最高位階的規定可見於憲法本文第11條。 但不知你有沒有想過,言論自由,當屬自由權之一環,而自由權的定位實則為消極權並非 積極權,當主張言論自由不應受箝制時必須先了解:「我是希望自己發表的言論不受到他 人之甘擾,而並非我的任何言論,可以侵害任何一切價值(或說法益)」 : 台大之所以為台大 就是出了名的勇於衝撞體制 挑戰不合理 : 開場收東確實違法無庸置疑 詐賭行為也是違法無誤 : 但因為違法事由而禁止言論散佈 很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 這跟戒嚴時代的警總言論審查制度有何分別? 比例原則是這樣適用的嗎? 比例原則為憲法位階之原理原則,其規定可見於憲法本文23條 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比例原則,有些學者稱之為「禁止過度原則」。 在試著了解何為比例原則時,或許可以從上述別稱略窺一二。 禁止過度:考慮的是手段與目的間的合理性。其檢視程序,可從我國行政程序法第7條分 析出以下四個步驟 (一)適當性(適合性) (二)同樣有效性 (三)必要性(最小損害原則) (四)衡量性 小弟我試著依站方的角度一步一步來解析 首先在第一點適當性的部分,首要討論的就是解決方案。今天問題發生了(絕大多數的人 把矛頭指向台北的詐賭事件。不過其實靜下心來想,我認為那事件只是一個導火線,甚至 可以說成是麻將板使用者送給站方的一份禮物,因為黑皮板主說過不只一次,站方曾 "關注"我們很多次了,我選擇先相信他的說法,站方(背後老大是教育部)早就希望能夠不 要在學術網路內存在能夠這樣被使用的板了)之後,要先想方案,有哪些方案是能解決眼 前問題的,我是不知道當初站方提了哪些方案,不過可以想像的,應該就是 1.關板 2.禁止徵人徵場 這二條路了吧。 第二點:同樣有效性 針對站方想達成的目的,這2種方法的確都有效,進下一關 三:最小損害原則 雖然很多人說現在這樣根本跟關板沒什麼兩樣了,但認真的拿這2個選擇來比 目前這樣還是真的比關板好那麼一些些啦.................. (起碼還能來嘴炮一下 orz) 在這個階段,考量最小損害原則下,站方採取了mj板留下但禁止徵人徵場的做法 四:衡量性 採取了某做法,造成了一定的損害,那這個損害與其原欲達成之目的是否在合裡可接受的 範圍內,是這一關的課題。 教育部的目的大概就是公序良俗這塊大招牌吧,犧牲的則是mj板既有使用者不能再繼續使 用該板"找咖找場"的權益。看起來衡量性似乎也沒什麼問題。 OK呀,今天這樣的處置,個人認為並沒有違反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看起來很好用 但真的不是像你說的那樣適用的 @@a 你的文中裡面說的「因為違法事由而禁止言論散佈 很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就算今天站方真的有違反了什麼原理原則,按照你的指摘,他們所違反的最多也只是 「不當連結禁止原則」,而不會是比例原則。 只可惜這部份也早已被他們巧妙的迴避掉了。別忘了上面提到的,站方早就關注過我們 很多次了,基於行政監督之原則,教育部要打公序良俗這面大旗迫MJ板退讓,輕而易舉。 只是差在這次我們還是自己把上了膛的槍送到管理者手上罷了。 PS1:我與村長往日無冤近日無仇,單純路過順便嘴炮, 跟我一樣沒牌打又睡不著的人隨便看看笑一笑就好。 PS2:我也好想能跟以前一樣用MJ板找咖啊!! 回想起去年的這時候,也是正值暑假,怎麼開怎麼滿啊!! 現在用FB大概都只有六日比較好滿。 好懷念"可以找咖找場"的麻將板 但什麼時候能再有那一天呢?? 天曉得 T_T PS3:以下恕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20.107

09/01 10:53, , 1F
推 把上了膛的槍送到管理者手上
09/01 10:53, 1F

09/02 22:25, , 2F
前有學術網路這頂帽子,後有公序良俗
09/02 22:25, 2F

09/02 22:25, , 3F
這面大旗,接下來要上綱到開放徵人會
09/02 22:25, 3F

09/02 22:26, , 4F
亡國滅種我也信了。
09/02 22:26, 4F

09/03 00:09, , 5F
您太激動囉,在這裡徵人沒有人要上綱
09/03 00:09, 5F

09/03 00:10, , 6F
到亡國滅種,只是會認為這個行為不適
09/03 00:10, 6F

09/03 00:10, , 7F
合存在於學術網路以及可能會損及
09/03 00:10, 7F

09/03 00:10, , 8F
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如此而已!
09/03 00:10, 8F

09/03 00:11, , 9F
稍安毋躁!
09/03 00:11, 9F

09/05 01:48, , 10F
原PO公法水準頗有料
09/05 01:48, 10F

09/05 23:42, , 11F
信賴原則- PTT站方本著學術網路精神
09/05 23:42, 11F

09/05 23:42, , 12F
開放給討論給PO文,認為大家都會乖乖
09/05 23:42, 12F

09/05 23:43, , 13F
的善用學術網路而不是用來賭博營利.
09/05 23:43, 13F

09/05 23:43, , 14F
反正被抓包站方本著信賴原則,抱歉我
09/05 23:43, 14F

09/05 23:44, , 15F
被婊了,拍拍屁股關版他們可一點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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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3:44, , 16F
沒有哩~ 簡單明瞭 下課收錢
09/05 23:44, 16F

09/05 23:45, , 17F
謝謝收看~
09/05 23:45,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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