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莫名其妙的一個情形

看板MJ作者 (世界真是小)時間13年前 (2012/08/07 09:44), 編輯推噓5(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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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ethan (我要什麼?)》之銘言: : 看到很多人都說不能胡 也不少人覺得原po被陰了 : 站在原po的角度來看似乎的確是如此 : 但是牌桌上的規矩是要兼顧四家的立場 : 如果你是上家 你會怎麼看這case? : 倘若大家判決胡牌不算 那今天文章會不會變成這樣....... 如果你說的是喊胡喊碰的時間點快慢的話 那的確關係到所謂的立場 但如果純討論規則的話 我想這次的狀況不能胡 在哪邊的場都是放諸四海皆成立的才對 先丟再吃是壞習慣 其他家可以就這點提出警告 但無論如何 吃牌完成了 才會捨出一張牌 原PO根本吃不到那張牌 又要怎麼捨牌? 我們不在現場 捨牌碰牌喊胡的時間點我們抓不到 假如是一般速度 我想喊胡的人也只能默默地收回去 這跟聽不聽中洞 懶不懶得跟人爭 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的前提是 打到海裡當然可以胡 這沒有錯 問題是 吃牌沒有完成 這根本不算打到海裡 又要怎麼胡? 再舉一個例子 假設今天一樣狀況 但沒有人喊胡牌 原PO丟牌到海裡後撿吃的同時被人家碰 請問你同不同意這碰牌? 如果同意 你認為原PO能不能因為未完成吃牌 摸摸鼻子把捨到海底的牌撿回來? 如果你認同撿回來 牌局繼續進行 由碰牌的人捨牌 那為何這次不能撿? (認同代表碰牌成立了 有沒有人喊胡根本不重要) 如果你不認同撿回來 可碰牌 捨到海底 由碰牌的下家繼續摸牌 請問原PO少一張牌 你是要直接判他相公的意思嗎? 先丟後吃是壞習慣 但是有到判相公這麼嚴格的地步嗎 一點淺見 共討論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29.82 ※ 編輯: freekid 來自: 219.68.129.82 (08/07 09:53) ※ 編輯: freekid 來自: 219.68.129.82 (08/07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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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想說的就不是放諸四海皆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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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很簡單 最無辜的是胡牌者 在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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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裡 我們可以說惡碰的人碰太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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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也能說吃牌的人先打再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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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最沒問題的就是胡牌的人阿 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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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聽的牌被丟出 就喊胡 這本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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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程序 可是若判決胡牌不成立 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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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的卻是這個動作最標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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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 沒吃到牌 就不會有牌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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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錯 可是誰叫吃牌的人要先打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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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再吃就有可能遇到這種爭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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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吃牌的人自己要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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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的確喊胡的人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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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非有普遍認識 先打再吃的人要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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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一切惡果 不然在目前的環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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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是我認知的環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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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胡仍然是一種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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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覺得應該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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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識不一定合理 如果一個狀況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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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竟然是讓動作問題最小的人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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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 我的認知是這判決絕對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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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你的說法 但我說的是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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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讓事情照你的想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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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其實不應該是個案 應該是更動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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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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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麻將規則不像法律那麼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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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弄成個案 那爭議的空間要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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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前提來的龐大和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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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想講個案耶 你說的前提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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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提是指 任何時候 先丟再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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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是否界定罰則這一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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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能是我會錯意 因為我認為你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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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的確是認為這動作該罰 或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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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不同角度>指的就是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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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該吃點虧 標準動作應該是先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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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進來再打 倘若要先打再吃 就不該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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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爭什麼既然沒吃到牌那怎麼能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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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知道沒吃到牌的話就不能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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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何還要先打再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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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貪快 就自己承擔可能被惡碰且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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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胡牌的雙重風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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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喊碰了 才在喊胡 那順序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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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 倒牌的也是倒的很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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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同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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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taroK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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