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塔莉雅改動

看板LoL作者 (柴犬五郎正太控飼主雨颯)時間2年前 (2022/04/26 11:04), 編輯推噓9(909)
留言18則, 1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kevin50263 (蛋白蛋)》之銘言: : [Q]: 冷卻時間:7/6/5/4/3s → 6.5/5.5/4.5/3.5/2.5s : 魔力消耗:50/60/70/80/90 → 60/65/70/75/80 : 現在會對目標範圍175碼之內的敵人也造成傷害 : 傷害:70/95/120/145/170(+45%AP)→38/61/84/107/130(+50%AP) : 額外的石塊傷害:50% → 40% : 最大傷害:210/285/360/435/510(+135%AP) → : 98.8/158.6/218.4/278.2/338(+130%AP) : 在領域上施放時,會對第一個目標造成76/122/168/214/260(+100%AP) : ,並減速目標周圍225碼之內的敵人 : 在領域上施放技能將有新的特效,音效,施法動作和圖標 : 在領域上施放該技能時的魔力消耗:1→30 : 在領域上施放該技能時的最小冷卻時間:1s → 0.75s : 在領域上施放該技能後,領域將會被消耗 : 領域大小:300 → 400 : 領域持續時間:25s →30s : 現在隨機單中的領域大小會和峽谷相同 : 額外的石塊對野怪的傷害:75% → 40% : 對野怪造成150%傷害 : 現在塔莉雅在靜止狀態時,技能也會持續施放 : BUG修復:在領域施放技能後,技能冷卻時間沒有被減少 看到新版之後,其實仔細想想舊Q的弱化設定蠻不合理的 雖然本意是5連Q超強,要你去控制位置,領域也可以看成使用次數限制 但是領域上弱化後的單顆Q到底有三小路用,比EZ小水槍還小水槍 而且領域又存在超久 熟練後一直在抓開領域的邊角位置,好讓五連Q次數最大化 反而一直在限制自己走位,難搞又少容錯 新版領域變成可以自己主動消耗,感覺就超級好玩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84.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650942267.A.DB2.html

04/26 11:09, 2年前 , 1F
領域展開
04/26 11:09, 1F

04/26 11:17, 2年前 , 2F
被動是懲罰就是給幾個意思的
04/26 11:17, 2F

04/26 11:19, 2年前 , 3F
不知道E的突進W能不能直接觸發
04/26 11:19, 3F

04/26 11:22, 2年前 , 4F
樓上那個 設計師在推特說可以
04/26 11:22, 4F

04/26 11:22, 2年前 , 5F
AR可以一直用一發的偷射 當抽獎
04/26 11:22, 5F

04/26 11:24, 2年前 , 6F
原本we的目的不是請人家吃整排嗎
04/26 11:24, 6F

04/26 11:25, 2年前 , 7F
吃到一排就斷有點可惜
04/26 11:25, 7F

04/26 11:50, 2年前 , 8F
應該是會像砲娘一樣弱落地才暈吧,如果是用w控的位
04/26 11:50, 8F

04/26 11:50, 2年前 , 9F
04/26 11:50, 9F

04/26 12:01, 2年前 , 10F
好像很厲害喔
04/26 12:01, 10F

04/26 12:32, 2年前 , 11F
如果像小法那樣一穿過直接暈,傷害就出不來了
04/26 12:32, 11F

04/26 12:46, 2年前 , 12F
不是啊 被暈又不會中斷位移....
04/26 12:46, 12F

04/26 12:47, 2年前 , 13F
小法的圈圈是特殊的
04/26 12:47, 13F

04/26 13:03, 2年前 , 14F
小法又不是暈所以段位移 是暈+段位移
04/26 13:03, 14F

04/26 13:14, 2年前 , 15F
領域上的Q作為起手緩速後W接E 再Q五連
04/26 13:14, 15F

04/26 13:15, 2年前 , 16F
但跟現在傷害差很多 打起來手感應該不一樣
04/26 13:15, 16F

04/26 13:23, 2年前 , 17F
等pbe出來再說吧 反正傷害垃圾就改強傷害就好
04/26 13:23, 17F

04/26 15:52, 2年前 , 18F
上面說的對 我把被w推走的暈搞混成小法那種了
04/26 15:52, 18F
文章代碼(AID): #1YPs4xso (Lo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YPs4xso (LoL)